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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积极开展“运管法治年”

日期: 2011-10-28      作者:       来源: 现代交通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近日,滨州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人员分三批赴济南参加由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举办的《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培训班活动,通过系统地学习和研究,进一步加强了对《条例》中相关规定的了解和认识,必将对今后推进《条例》的落实和进一步做好“运管法治年”活动具有积极的意义。

召开《条例》宣贯座谈会强化落实力度
  宣贯《条例》重在落实,为强化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法、执法的自觉性与积极性,滨州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处组织召开全系统宣贯《条例》座谈会。会上,就《条例》的内容释义、宣贯落实的重要性等方面,相关负责人作出了细致的讲解和着重的强调;随后,各县(区)道路运输机构负责人根据《条例》宣贯工作交流了经验,提出了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疑问与难点;最后,市运管处负责人站在全市道路运输系统《条例》宣贯工作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强调了落实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条例》内容,领会会议精神,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条例》宣贯工作,把工作落到实处。维护道路运输系统良好形象,提升服务质量。

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条例》宣传贯彻
  滨州市道路运输系统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条例》的宣贯落实。一是组织人员在市区内重要街道、路口、行人密集的地区发放《条例》宣传单、宣传手册,并进行简短的讲解,为市民更好地了解《条例》提供了帮助;二是以全市客货运输车辆年审工作开展为平台,在年审现场悬挂横幅,并印制20000份《条例》明白纸、5000套宣传手册,向广大经营业户发放;三是开展《条例》宣贯培训班,通过对其辖区内的道路运输单位负责人开展轮训,以提高其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法律宣贯工作是维护道路运输行业形象、促进运管工作发展的平台和媒介,是推进依法行政、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结合3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省道路运输局开展的“运管法治年”活动,滨州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处紧密结合实际,在宣贯工作中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滨州市道路运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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