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尹琨
通讯员 韩鹏 报道
本报济南讯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提高全省道路运输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10月中旬,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在省交通干部学校举办了三期《条例》培训班。厅道路运输局全体工作人员、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单设的维修、驾培、公交、出租管理机构中层及以上人员,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各市道路运输企业有关人员共5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期间,厅道路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江成和副书记、纪委书记孙光分别作了开班讲话,全面回顾了《条例》的制定过程,指出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阐释了《条例》确立的基本方针、主要原则和重要制度,并对下一步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期培训班均安排了十个专题,内容丰富、时间紧凑。
参与《条例》制定工作的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厅有关领导以及厅道路运输局的部分同志结合《条例》释义,系统讲解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和贯彻实施中应当把握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这次培训,参训人员对《条例》的理解和把握有了较大的提高,这必将对今后一个时期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和建设法治运管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