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治“邂逅”非遗
让模拟法庭“碰”出新火花
2025-07-25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当千年传承的非遗技艺遭遇数字时代的“拿来主义”,当匠心独运的剪纸作品被他人“一键复制”,当“指尖匠心”碰到“网络搬运工”,原创者要如何维权,抄袭者又将付出怎样的代价?7月22日,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暑期社会实践团的同学们在宁津县人民法院围绕一起剪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展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非遗”模拟法庭。
“被告印制在其礼盒包装上的纹样与我方当事人独创的《富贵牡丹》剪纸图案高度相似,我方作品完成于2020年,已进行著作权登记。被告行为侵犯我方当事人复制权、发行权及署名权。”
“剪纸是传统工艺,牡丹纹样是常见的公有领域的创作元素,在美术作品中不应作为保护对象,不构成侵权。”
模拟庭审中,在法官的专业指导下,同学们化身为“审判长”“代理人”。“审判长”沉稳主持、精准发问,原告及被告双方“代理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激烈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高度还原了真实法庭的庄重氛围,让同学们身临其境感受司法的严谨与公正。
经过近1个小时的法庭调查、辩论、调解等程序,最后“审判长”当庭宣判。庭后,法官对案件核心法律问题进行解析,就庭审表现、法律适用、辩论策略给予了专业指导,并从立法精神、司法实践、非遗保护政策等宏观层面,深入剖析了当前非遗著作权保护的难点、痛点与未来方向,引导同学们将“非遗”传承保护的笼统概念转化为实战演练后的深度思考,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感可知的文化体验,真正实现法治教育从“纸上”到“手上”、从“理论”到“实践”的跨越。
下一步,宁津法院将持续深耕青少年普法工作,进一步丰富普法内容,创新普法形式,综合采用“沉浸式法庭体验”“法治游戏”等互动形式,实现法治教育与目标需求的“零距离”对接,让青少年在互动普法中感知法治力量、领悟法治价值,将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将知法学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思维外化于行,努力在全社会树立起知行合一的法治信仰。 徐乐 赵鹏彦 郑思远
“被告印制在其礼盒包装上的纹样与我方当事人独创的《富贵牡丹》剪纸图案高度相似,我方作品完成于2020年,已进行著作权登记。被告行为侵犯我方当事人复制权、发行权及署名权。”
“剪纸是传统工艺,牡丹纹样是常见的公有领域的创作元素,在美术作品中不应作为保护对象,不构成侵权。”
模拟庭审中,在法官的专业指导下,同学们化身为“审判长”“代理人”。“审判长”沉稳主持、精准发问,原告及被告双方“代理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激烈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高度还原了真实法庭的庄重氛围,让同学们身临其境感受司法的严谨与公正。
经过近1个小时的法庭调查、辩论、调解等程序,最后“审判长”当庭宣判。庭后,法官对案件核心法律问题进行解析,就庭审表现、法律适用、辩论策略给予了专业指导,并从立法精神、司法实践、非遗保护政策等宏观层面,深入剖析了当前非遗著作权保护的难点、痛点与未来方向,引导同学们将“非遗”传承保护的笼统概念转化为实战演练后的深度思考,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感可知的文化体验,真正实现法治教育从“纸上”到“手上”、从“理论”到“实践”的跨越。
下一步,宁津法院将持续深耕青少年普法工作,进一步丰富普法内容,创新普法形式,综合采用“沉浸式法庭体验”“法治游戏”等互动形式,实现法治教育与目标需求的“零距离”对接,让青少年在互动普法中感知法治力量、领悟法治价值,将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将知法学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思维外化于行,努力在全社会树立起知行合一的法治信仰。 徐乐 赵鹏彦 郑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