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舆情焦虑”,做好“三个判断”
2025-08-20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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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 浩
以事实判断为基础,以价值判断为导向,以技术判断为桥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并真心实意地解决问题,才能有效减少舆情、应对舆情。
当前,“舆情焦虑”在有些党员干部中较为突出。
不可否认,在社交媒体时代,舆情应对是各级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舆情万变,课程难修。压力之下,有的以“灭火”思维处理当事干部来“摆平”舆情;有的“等上级通知”“听领导安排”,把球踢给上级。这些,都不是舆情应对的正确姿势。
“万变”不离其宗。要做好舆情应对,仍然要从认知和实践的底层逻辑中寻找答案。舆情应对的方法论,归根结底,就蕴含在以下这三个判断里。
事实判断是基础,主要回答“是不是”的问题。
事实判断核心是调查研究,主要考察对事物或现象的观察分析能力。面对舆情,调查研究要围绕核心关切,坚持实事求是,努力倾听各方意见,弄清事情真相。
比方说,北方高校学生宿舍要不要装空调,就得调查所在城市气候、学生诉求、学校财力、同城同域高校有无相关案例参考等等,尤其要弄清近些年气候有哪些新变化,极端性气候是不是越来越多。可以说,调查研究是解决问题的“最先一公里”,只有全面客观地弄清事实,才会拥有做好决策、应对舆情的底气。
比如武大图书馆事件,搞清楚有没有“性骚扰”的客观事实,是学校作出处理和应对舆情的首要前提。
以事实判断为前提,弄清楚“是什么不是什么”,领导干部才不会犯主观主义、经验主义错误,不会在舆情压顶时无所适从,随舆论风向而左右摇摆。同样,包括媒体在内的舆论引导也应时时谨记以事实判断为前提,谨防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带偏风向。
价值判断是灵魂,主要回答“应不应该”的问题。
价值判断是行动的底层驱动力。应对舆情的抉择决策,依托和体现的就是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
比如,近年来一个个具体案例,“唤醒”了刑法第20条,推动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互殴”的重新修订等。正是民众心中“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素朴观念,推动了司法系统价值判断的改变,进而推动了法治进步。
再比如,10月龄婴儿在动物园一展馆内用奶瓶喝奶,遭工作人员以“禁止饮食”为由制止,并拒绝道歉引发舆情。舆论的批评,正是缘于这种管理苛刻与公共服务善意相悖,与天理人情不符。
面对舆情,多与群众共情、换位思考,才能做出更合常识常理常情的价值判断,才能在应对中求得最优解——学校与学生共情,就会想办法解决学生宿舍空调的问题;列车员与乘客换位思考,就会想办法解决通风问题而不是拖至乘客砸窗。
需要提醒的是,与群众多共情,并不意味着泛化问责、过度问责。以事实为准绳始终是舆情应对的准则,否则同样会引发舆情反噬。
技术判断是手段,主要回答“可不可以”的问题。
技术判断和价值判断不可分割,回答好了“应不应该”,才能更好地回答“可不可以”。
“可不可以”往往指向的是规章制度,聚焦的是合规性问题。建章立制、遵章办事是形成良好秩序的前提。但是,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如果机械地拿规定说事,就有可能掉进教条主义的陷阱,把一句“按规定办”当成万能的挡箭牌。而与群众多共情,就会在遵守规定的前提下,积极地解决问题,而不是踢皮球,导致舆情越拖越大。曾几何时,开具奇葩证明就是所谓“按规定办”,只作技术判断、不作价值判断的反面典型。很多“按规定办”引发的舆情背后,需要反思的恰恰正是“规定”本身。
总之,面对“舆情焦虑”,三种判断缺一不可。以事实判断为基础,以价值判断为导向,以技术判断为桥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并真心实意地解决问题,才能有效减少舆情、应对舆情。
而能否综合把握这三种判断,根本是政治判断力的体现。只有提高政治判断力,树立正确政绩观,才能在舆情面前稳住神、沉住气,做到既守规矩又有情怀,既有勇气“敢为”又有办法“善为”,进而在全社会引领形成一股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新风气。
以事实判断为基础,以价值判断为导向,以技术判断为桥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并真心实意地解决问题,才能有效减少舆情、应对舆情。
当前,“舆情焦虑”在有些党员干部中较为突出。
不可否认,在社交媒体时代,舆情应对是各级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舆情万变,课程难修。压力之下,有的以“灭火”思维处理当事干部来“摆平”舆情;有的“等上级通知”“听领导安排”,把球踢给上级。这些,都不是舆情应对的正确姿势。
“万变”不离其宗。要做好舆情应对,仍然要从认知和实践的底层逻辑中寻找答案。舆情应对的方法论,归根结底,就蕴含在以下这三个判断里。
事实判断是基础,主要回答“是不是”的问题。
事实判断核心是调查研究,主要考察对事物或现象的观察分析能力。面对舆情,调查研究要围绕核心关切,坚持实事求是,努力倾听各方意见,弄清事情真相。
比方说,北方高校学生宿舍要不要装空调,就得调查所在城市气候、学生诉求、学校财力、同城同域高校有无相关案例参考等等,尤其要弄清近些年气候有哪些新变化,极端性气候是不是越来越多。可以说,调查研究是解决问题的“最先一公里”,只有全面客观地弄清事实,才会拥有做好决策、应对舆情的底气。
比如武大图书馆事件,搞清楚有没有“性骚扰”的客观事实,是学校作出处理和应对舆情的首要前提。
以事实判断为前提,弄清楚“是什么不是什么”,领导干部才不会犯主观主义、经验主义错误,不会在舆情压顶时无所适从,随舆论风向而左右摇摆。同样,包括媒体在内的舆论引导也应时时谨记以事实判断为前提,谨防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带偏风向。
价值判断是灵魂,主要回答“应不应该”的问题。
价值判断是行动的底层驱动力。应对舆情的抉择决策,依托和体现的就是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
比如,近年来一个个具体案例,“唤醒”了刑法第20条,推动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互殴”的重新修订等。正是民众心中“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素朴观念,推动了司法系统价值判断的改变,进而推动了法治进步。
再比如,10月龄婴儿在动物园一展馆内用奶瓶喝奶,遭工作人员以“禁止饮食”为由制止,并拒绝道歉引发舆情。舆论的批评,正是缘于这种管理苛刻与公共服务善意相悖,与天理人情不符。
面对舆情,多与群众共情、换位思考,才能做出更合常识常理常情的价值判断,才能在应对中求得最优解——学校与学生共情,就会想办法解决学生宿舍空调的问题;列车员与乘客换位思考,就会想办法解决通风问题而不是拖至乘客砸窗。
需要提醒的是,与群众多共情,并不意味着泛化问责、过度问责。以事实为准绳始终是舆情应对的准则,否则同样会引发舆情反噬。
技术判断是手段,主要回答“可不可以”的问题。
技术判断和价值判断不可分割,回答好了“应不应该”,才能更好地回答“可不可以”。
“可不可以”往往指向的是规章制度,聚焦的是合规性问题。建章立制、遵章办事是形成良好秩序的前提。但是,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如果机械地拿规定说事,就有可能掉进教条主义的陷阱,把一句“按规定办”当成万能的挡箭牌。而与群众多共情,就会在遵守规定的前提下,积极地解决问题,而不是踢皮球,导致舆情越拖越大。曾几何时,开具奇葩证明就是所谓“按规定办”,只作技术判断、不作价值判断的反面典型。很多“按规定办”引发的舆情背后,需要反思的恰恰正是“规定”本身。
总之,面对“舆情焦虑”,三种判断缺一不可。以事实判断为基础,以价值判断为导向,以技术判断为桥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并真心实意地解决问题,才能有效减少舆情、应对舆情。
而能否综合把握这三种判断,根本是政治判断力的体现。只有提高政治判断力,树立正确政绩观,才能在舆情面前稳住神、沉住气,做到既守规矩又有情怀,既有勇气“敢为”又有办法“善为”,进而在全社会引领形成一股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新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