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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灰里的碗碟

2025-05-18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张宝中
  我上小学时学过节选自鲁迅先生小说《故乡》的课文《少年闰土》,很喜欢那个闰土,真想“穿越”到一百年前,和他做好朋友,在海边一起玩。初三学了《故乡》,看到中年闰土变成了那样,我心里十分难过,都想为他流泪。杨二嫂说草灰里那十几个碗碟是他埋的,我不能接受,不忍心认为自己的“老朋友”变成了小偷。那些碗碟到底是谁埋的,记得语文老师说两个人都有可能,无法确定。
  初中毕业后的30多年里,我再没读过《故乡》,但一直认为那些碗碟是杨二嫂埋的。直到2018年冬,我认真重读这篇小说,竟读得后背发冷,继而如芒在背——我冤枉了杨二嫂30多年,真正的“小偷”是闰土。
  为印证自己的判断,我从网上查阅了很多评论和解读文章。关于那些碗碟是谁埋的,比较一致的结论是:从人物性格和行为动机来看,杨二嫂可能性更大,然后“贼喊捉贼”。绝大部分中国学者都支持这一结论。
  我还搜到了当代著名作家毕飞宇先生的一篇演讲《什么是故乡?——读鲁迅先生的<故乡>》,非常期待他能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没想到,他认为这个问题“不好说”。他的原话是:“那十几个碗碟究竟是被谁埋起来的?是‘圆规’干的还是闰土干的?那就不好说了。我只想说,一个短篇,如此圆满,还能留下这样一个悬念,实在是回味无穷的。”
  我仍坚定地认为,“作案人”就是闰土。因没有人证、物证等任何直接证据,只能推断。依据很充分,都在小说的情节里。
  在小说里,现在的杨二嫂是个“辛苦恣睢”、尖酸刻薄的女人。“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以便顺手牵羊拿走一些东西。小说分别描写了她“顺”走两样东西的情景:一次是当着“我”和母亲的面,把母亲的一副手套塞在裤腰里,出去了;一次是当着母亲的面,拿了“狗气杀”,扭着高底的小脚,飞也似的跑了。没有羞愧,没有遮遮掩掩,而是理直气壮、旁若无人地“明抢”。以她的个性和行为逻辑,如果想要那些碗碟,会经过预谋,悄悄潜入厨房,把碗碟埋在草灰里吗?应该不会,直接拿走就是了。我认为她的“作案嫌疑”基本可以排除。
  传统小说对叙事的要求是完整,作者要把所有信息都毫无保留地告诉读者。现代小说对叙事的要求是不完整,甚至还要有意模糊,似是而非。主要运用时间手段,消解和颠覆故事在逻辑意义上的完整性。相对于长篇小说,短篇小说既是呈现的艺术,更是隐藏的艺术。现代短篇小说里的信息,可分为呈现的信息、隐藏的信息、省略或忽略的信息等三种。其中,隐藏的信息往往都有迹可循,“顾左右而言他”,指桑言槐,看似无意实则有意地暗示出来。省略或忽略的信息则故意憋着,不著一字、一声不吭。
  鲁迅先生的小说有一种“极简”的风貌,大都“瘦骨嶙峋”,能少写一个字绝不多写一个字。孔乙己的年龄、家庭情况、怎么偷的、最后到底死了没有,一句都没写;祥林嫂死在哪里、怎么死的、怎么安葬的,一句都没写。在《故乡》中,杨二嫂的丈夫一句都没写,“我”在哪里担任什么职务一句都没写,弟弟的情况一句都没写。太多太多读者期待的信息,都被省略或忽略了。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有个吃午饭的情节却铺排得很充分。闰土那天来“我”家时,“是天气很冷的午后,我吃过午饭,坐着喝茶”,一番寒暄后,母亲得知他还没吃午饭,“便叫他自己到厨下炒饭吃去”。相对于读者的阅读期待,闰土吃没吃过午饭重要吗?一点都不重要,因此显得有些“多余”。其实,这个颇具“设计感”的情节承担着一个很重要的叙事任务:让闰土有“作案机会”,为他在草灰里埋碗碟做必要的铺垫。
  常识认为,从社会、文化、哲学、人性等不同维度把握一篇小说,能提炼出多个主题。其中人性维度的主题是第一主题,居于主导、统摄地位;其他维度的主题都是由第一主题派生出来的,是为揭示、传达第一主题服务的,也必须附随第一主题而存在。我认为《故乡》的第一主题是:残酷的社会现实严重摧残了人性,让好人变“坏”了。
  现代短篇小说以人为中心,主题创意必然指向人物设计,即小说要讲一个什么样的人的一个什么样的故事。现代短篇小说的主要人物通常只有一个,次要人物、辅助人物都是其特定关系人,是其行为、境遇、个性的目击者、窥视者、知情者、参与者、映衬者,功能是推进叙事,同时获取其身上某些不可言说的隐秘。
  《故乡》的主要人物显然是闰土,因此作者对少年闰土和中年闰土的形象、个性、境遇有大量描写,对比十分鲜明;而杨二嫂,现在的形象很饱满,但前史信息只有几十个字:外号“豆腐西施”,在豆腐店里终日坐着,脸上擦着白粉,豆腐店因为她买卖非常好。既然主要人物是闰土,那么小说当然主要是摁着闰土使劲,把他置于某些极端情境中,像“榨油”一样揭示他身上的人性存在。设计那些碗碟是他埋的,对塑造人物、揭示主题更“狠”、更到位。
  顺便说一句,毕飞宇老师认为现在的杨二嫂“是一个工于心计的女流氓”,我很认同;但他认为“杨二嫂在很年轻的时候就‘不是他娘的正调’”,我不太能接受。我认为杨二嫂年轻时是个贤淑、优雅的女子,是生活的碾压让她变成了“女流氓”。鲁迅先生是个杀人不见血的“狠”人,不光对闰土狠,对杨二嫂也一样。
  在回“谋食的异地”的船上,母亲说到杨二嫂前天在灰堆里掏出十几个碗碟、拿走“狗气杀”的情节之后,“我”有几句感慨,其中有“那西瓜地上的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鲁迅先生用墨极其克制、含蓄,情感介入向来不动声色、引而不发,这时却站出来直抒胸臆,充满了无奈、决绝和深沉的悲悯,情感极其浓烈。我认为这里有一个逻辑前提,即他认同了“草灰里的碗碟是闰土埋的”这一事实。
  草灰里的碗碟到底是谁埋的,我认为作者已通过情节设计给出了较明确的答案。当然,答案与其说是在情节里,不如说是在对文本的理解与人性的认知里。“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的这种个人化的理解和认知不求“正确”,只求能“自圆其说”。
□ 张宝中
  我上小学时学过节选自鲁迅先生小说《故乡》的课文《少年闰土》,很喜欢那个闰土,真想“穿越”到一百年前,和他做好朋友,在海边一起玩。初三学了《故乡》,看到中年闰土变成了那样,我心里十分难过,都想为他流泪。杨二嫂说草灰里那十几个碗碟是他埋的,我不能接受,不忍心认为自己的“老朋友”变成了小偷。那些碗碟到底是谁埋的,记得语文老师说两个人都有可能,无法确定。
  初中毕业后的30多年里,我再没读过《故乡》,但一直认为那些碗碟是杨二嫂埋的。直到2018年冬,我认真重读这篇小说,竟读得后背发冷,继而如芒在背——我冤枉了杨二嫂30多年,真正的“小偷”是闰土。
  为印证自己的判断,我从网上查阅了很多评论和解读文章。关于那些碗碟是谁埋的,比较一致的结论是:从人物性格和行为动机来看,杨二嫂可能性更大,然后“贼喊捉贼”。绝大部分中国学者都支持这一结论。
  我还搜到了当代著名作家毕飞宇先生的一篇演讲《什么是故乡?——读鲁迅先生的<故乡>》,非常期待他能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没想到,他认为这个问题“不好说”。他的原话是:“那十几个碗碟究竟是被谁埋起来的?是‘圆规’干的还是闰土干的?那就不好说了。我只想说,一个短篇,如此圆满,还能留下这样一个悬念,实在是回味无穷的。”
  我仍坚定地认为,“作案人”就是闰土。因没有人证、物证等任何直接证据,只能推断。依据很充分,都在小说的情节里。
  在小说里,现在的杨二嫂是个“辛苦恣睢”、尖酸刻薄的女人。“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以便顺手牵羊拿走一些东西。小说分别描写了她“顺”走两样东西的情景:一次是当着“我”和母亲的面,把母亲的一副手套塞在裤腰里,出去了;一次是当着母亲的面,拿了“狗气杀”,扭着高底的小脚,飞也似的跑了。没有羞愧,没有遮遮掩掩,而是理直气壮、旁若无人地“明抢”。以她的个性和行为逻辑,如果想要那些碗碟,会经过预谋,悄悄潜入厨房,把碗碟埋在草灰里吗?应该不会,直接拿走就是了。我认为她的“作案嫌疑”基本可以排除。
  传统小说对叙事的要求是完整,作者要把所有信息都毫无保留地告诉读者。现代小说对叙事的要求是不完整,甚至还要有意模糊,似是而非。主要运用时间手段,消解和颠覆故事在逻辑意义上的完整性。相对于长篇小说,短篇小说既是呈现的艺术,更是隐藏的艺术。现代短篇小说里的信息,可分为呈现的信息、隐藏的信息、省略或忽略的信息等三种。其中,隐藏的信息往往都有迹可循,“顾左右而言他”,指桑言槐,看似无意实则有意地暗示出来。省略或忽略的信息则故意憋着,不著一字、一声不吭。
  鲁迅先生的小说有一种“极简”的风貌,大都“瘦骨嶙峋”,能少写一个字绝不多写一个字。孔乙己的年龄、家庭情况、怎么偷的、最后到底死了没有,一句都没写;祥林嫂死在哪里、怎么死的、怎么安葬的,一句都没写。在《故乡》中,杨二嫂的丈夫一句都没写,“我”在哪里担任什么职务一句都没写,弟弟的情况一句都没写。太多太多读者期待的信息,都被省略或忽略了。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有个吃午饭的情节却铺排得很充分。闰土那天来“我”家时,“是天气很冷的午后,我吃过午饭,坐着喝茶”,一番寒暄后,母亲得知他还没吃午饭,“便叫他自己到厨下炒饭吃去”。相对于读者的阅读期待,闰土吃没吃过午饭重要吗?一点都不重要,因此显得有些“多余”。其实,这个颇具“设计感”的情节承担着一个很重要的叙事任务:让闰土有“作案机会”,为他在草灰里埋碗碟做必要的铺垫。
  常识认为,从社会、文化、哲学、人性等不同维度把握一篇小说,能提炼出多个主题。其中人性维度的主题是第一主题,居于主导、统摄地位;其他维度的主题都是由第一主题派生出来的,是为揭示、传达第一主题服务的,也必须附随第一主题而存在。我认为《故乡》的第一主题是:残酷的社会现实严重摧残了人性,让好人变“坏”了。
  现代短篇小说以人为中心,主题创意必然指向人物设计,即小说要讲一个什么样的人的一个什么样的故事。现代短篇小说的主要人物通常只有一个,次要人物、辅助人物都是其特定关系人,是其行为、境遇、个性的目击者、窥视者、知情者、参与者、映衬者,功能是推进叙事,同时获取其身上某些不可言说的隐秘。
  《故乡》的主要人物显然是闰土,因此作者对少年闰土和中年闰土的形象、个性、境遇有大量描写,对比十分鲜明;而杨二嫂,现在的形象很饱满,但前史信息只有几十个字:外号“豆腐西施”,在豆腐店里终日坐着,脸上擦着白粉,豆腐店因为她买卖非常好。既然主要人物是闰土,那么小说当然主要是摁着闰土使劲,把他置于某些极端情境中,像“榨油”一样揭示他身上的人性存在。设计那些碗碟是他埋的,对塑造人物、揭示主题更“狠”、更到位。
  顺便说一句,毕飞宇老师认为现在的杨二嫂“是一个工于心计的女流氓”,我很认同;但他认为“杨二嫂在很年轻的时候就‘不是他娘的正调’”,我不太能接受。我认为杨二嫂年轻时是个贤淑、优雅的女子,是生活的碾压让她变成了“女流氓”。鲁迅先生是个杀人不见血的“狠”人,不光对闰土狠,对杨二嫂也一样。
  在回“谋食的异地”的船上,母亲说到杨二嫂前天在灰堆里掏出十几个碗碟、拿走“狗气杀”的情节之后,“我”有几句感慨,其中有“那西瓜地上的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鲁迅先生用墨极其克制、含蓄,情感介入向来不动声色、引而不发,这时却站出来直抒胸臆,充满了无奈、决绝和深沉的悲悯,情感极其浓烈。我认为这里有一个逻辑前提,即他认同了“草灰里的碗碟是闰土埋的”这一事实。
  草灰里的碗碟到底是谁埋的,我认为作者已通过情节设计给出了较明确的答案。当然,答案与其说是在情节里,不如说是在对文本的理解与人性的认知里。“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的这种个人化的理解和认知不求“正确”,只求能“自圆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