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医院省立医院试点差别化停车收费

就医车辆免费停车两小时

2024-09-13 作者: 李丽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李丽 报道
  本报济南讯 9月6日,济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公立医院停车收费调整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心院区)、省立医院(中心院区)内部停车场开展差别化停车收费试点。
  本次政策试点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建立就医车辆与非就医车辆的差别化收费机制,明确医院内部停车场的医疗服务属性,提高车位的使用效率。政策的核心措施包括对就医车辆实行2小时免费停车及阶梯收费,对非就医车辆提高收费标准,以此抑制非就医车辆的院内停放,鼓励车位快速周转,优化就医环境。
  根据《通知》内容,差别化收费标准的具体实施细则包括就医车辆的收费标准:停车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后,日间时段(7:00-20:00)6小时内每30分钟收费2元,6小时后每30分钟收费3元,累计45元封顶;夜间时段(20:00-次日7:00)每30分钟收费1元,累计5元封顶。对于新能源号牌车辆,停车24小时后仍可享受每日减免2小时停车费的优惠措施。非就医车辆的收费标准:停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则进入计费时段。日间时段2小时内每30分钟收费3元,2小时后每30分钟收费4元;夜间时段每30分钟收费1.5元,累计10元封顶。就医车辆判定标准:就医车辆缴费时需提供就医凭证。门诊取号单、纸质或电子缴费凭单、收费票据、预交金收据、入院凭证、医疗费用结算单等均可作为就医凭证。
  据了解,《通知》定于2024年9月18日开始实施,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满后,将根据评估情况决定政策的优化和推广事宜。有关部门将加强停车收费的公示,确保信息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 李丽 报道
  本报济南讯 9月6日,济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公立医院停车收费调整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心院区)、省立医院(中心院区)内部停车场开展差别化停车收费试点。
  本次政策试点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建立就医车辆与非就医车辆的差别化收费机制,明确医院内部停车场的医疗服务属性,提高车位的使用效率。政策的核心措施包括对就医车辆实行2小时免费停车及阶梯收费,对非就医车辆提高收费标准,以此抑制非就医车辆的院内停放,鼓励车位快速周转,优化就医环境。
  根据《通知》内容,差别化收费标准的具体实施细则包括就医车辆的收费标准:停车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后,日间时段(7:00-20:00)6小时内每30分钟收费2元,6小时后每30分钟收费3元,累计45元封顶;夜间时段(20:00-次日7:00)每30分钟收费1元,累计5元封顶。对于新能源号牌车辆,停车24小时后仍可享受每日减免2小时停车费的优惠措施。非就医车辆的收费标准:停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则进入计费时段。日间时段2小时内每30分钟收费3元,2小时后每30分钟收费4元;夜间时段每30分钟收费1.5元,累计10元封顶。就医车辆判定标准:就医车辆缴费时需提供就医凭证。门诊取号单、纸质或电子缴费凭单、收费票据、预交金收据、入院凭证、医疗费用结算单等均可作为就医凭证。
  据了解,《通知》定于2024年9月18日开始实施,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满后,将根据评估情况决定政策的优化和推广事宜。有关部门将加强停车收费的公示,确保信息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