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法院启用“合适成年人”为少年审判注入温情守护
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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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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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别紧张,法庭上我就是你的‘临时家长’,咱一起面对……”
近日,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及未成年被告人的刑事案件中,依法启动“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机制,切实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监督司法活动。
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王某因涉嫌盗窃被诉至法院,庭前调查时,其父母均表示外出打工无法到庭履行监护职责,亦无法提供其他近亲属代为参加庭审,更无力委托辩护人为其提供辩护。面对家庭监护的缺位,少审法官依法为王某指定辩护律师的同时,主动与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取得联系,选派了政治素质高、社会责任强且热心未成年人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作为王某的“合适成年人”参加庭审活动,行使“临时家长”的诉讼权利。
为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合适成年人”全程深度参与:庭审中,不仅为被告人解释法律程序、及时发表意见,更在其情绪波动时给予安抚,消除王某的恐惧与焦虑,确保其充分了解诉讼权利、理性表达意愿;庭审后,又协助少审法官对王某进行教育感化,帮助其解开心结、增强重塑自我的信心。法庭上,王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违法性,表示认罪悔罪、积极改造。
通知“合适成年人”出庭,让法律赋予未成年人的权利和关怀一样都不少,这是章丘法院对少年审判工作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贯彻落实,更是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的生动实践。 曹琳
近日,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及未成年被告人的刑事案件中,依法启动“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机制,切实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监督司法活动。
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王某因涉嫌盗窃被诉至法院,庭前调查时,其父母均表示外出打工无法到庭履行监护职责,亦无法提供其他近亲属代为参加庭审,更无力委托辩护人为其提供辩护。面对家庭监护的缺位,少审法官依法为王某指定辩护律师的同时,主动与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取得联系,选派了政治素质高、社会责任强且热心未成年人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作为王某的“合适成年人”参加庭审活动,行使“临时家长”的诉讼权利。
为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合适成年人”全程深度参与:庭审中,不仅为被告人解释法律程序、及时发表意见,更在其情绪波动时给予安抚,消除王某的恐惧与焦虑,确保其充分了解诉讼权利、理性表达意愿;庭审后,又协助少审法官对王某进行教育感化,帮助其解开心结、增强重塑自我的信心。法庭上,王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违法性,表示认罪悔罪、积极改造。
通知“合适成年人”出庭,让法律赋予未成年人的权利和关怀一样都不少,这是章丘法院对少年审判工作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贯彻落实,更是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的生动实践。 曹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