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桓台县检察院
市县联动施援手 司法救助暖人心
2025-12-23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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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王均生 通讯员 刘光玉 刘晓燕
“吸气握拳,再来一组……”在康复师指导下,20岁的小陈正进行康复训练。2018年10月28日晚,小陈与母亲驾驶电动三轮车正常行驶,突遭金某驾驶的机动车碰撞。经鉴定,事故造成小陈胸椎粉碎性骨折,构成一级伤残,需终生依赖护理并定期接受康复训练。这场意外让整个家庭陷入困境。母亲林某因受刺激出现精神问题,父亲无法外出工作,原本普通的家庭骤然失去经济来源。
2020年4月,桓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金某赔偿小陈各项损失514819.39元。判决生效后,金某不仅未主动履行赔付义务,反而迅速出售名下房产并提取30万元现金。2025年4月,桓台县公安局以金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交通肇事罪将其移送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敏锐察觉到小陈的特殊困境,控告申诉部门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考虑到小陈的迫切需求,桓台县检察院第一时间上报市检察院申请联合救助。
为确保救助精准高效,检察干警详细核查了小陈的伤残鉴定报告、医疗费用清单、家庭贫困证明等材料,深入走访了解其实际生活需求与家庭状况。经综合审查,确认小陈符合“因案致残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司法救助条件后,检察机关立即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加快审批,最终由市县两级检察院协同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
对少女小陈的救助是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应救尽救”的具象化表现,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作为“人民守护者”的责任担当与良好形象。对于像小陈这般因伤陷入困境的群体,检察机关始终保持救助力度不松懈,及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司法救助金不仅缓解了治疗康复以及家庭生活方面的燃眉之急,更为弱势群体送去司法的温度与关怀,提供了坚实的兜底保障,这一举措让法治的阳光真正照进了公民权益保护的每一处细微角落。
“吸气握拳,再来一组……”在康复师指导下,20岁的小陈正进行康复训练。2018年10月28日晚,小陈与母亲驾驶电动三轮车正常行驶,突遭金某驾驶的机动车碰撞。经鉴定,事故造成小陈胸椎粉碎性骨折,构成一级伤残,需终生依赖护理并定期接受康复训练。这场意外让整个家庭陷入困境。母亲林某因受刺激出现精神问题,父亲无法外出工作,原本普通的家庭骤然失去经济来源。
2020年4月,桓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金某赔偿小陈各项损失514819.39元。判决生效后,金某不仅未主动履行赔付义务,反而迅速出售名下房产并提取30万元现金。2025年4月,桓台县公安局以金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交通肇事罪将其移送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敏锐察觉到小陈的特殊困境,控告申诉部门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考虑到小陈的迫切需求,桓台县检察院第一时间上报市检察院申请联合救助。
为确保救助精准高效,检察干警详细核查了小陈的伤残鉴定报告、医疗费用清单、家庭贫困证明等材料,深入走访了解其实际生活需求与家庭状况。经综合审查,确认小陈符合“因案致残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司法救助条件后,检察机关立即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加快审批,最终由市县两级检察院协同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
对少女小陈的救助是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应救尽救”的具象化表现,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作为“人民守护者”的责任担当与良好形象。对于像小陈这般因伤陷入困境的群体,检察机关始终保持救助力度不松懈,及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司法救助金不仅缓解了治疗康复以及家庭生活方面的燃眉之急,更为弱势群体送去司法的温度与关怀,提供了坚实的兜底保障,这一举措让法治的阳光真正照进了公民权益保护的每一处细微角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