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马文青 通讯员 陈永成 摄
2025-11-06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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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马文青 通讯员 陈永成 摄
近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南张法庭在纠纷发生地龙拱港集装箱区域前,现场开庭审理一起仓储合同纠纷案。原告某物流公司与被告某粮食公司在履行仓储运输合同过程中,因货款支付问题产生争议。前期调解未果后,南张法庭将法庭“搬”到龙拱港,就地开展巡回审判,吸引了港航公司员工、货主代表、船员等旁听。
庭审中,法官围绕合同履行情况、货款支付义务及双方争议焦点,组织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法庭依法作出裁判,明确了被告的付款责任,妥善化解了此次争议。
近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南张法庭在纠纷发生地龙拱港集装箱区域前,现场开庭审理一起仓储合同纠纷案。原告某物流公司与被告某粮食公司在履行仓储运输合同过程中,因货款支付问题产生争议。前期调解未果后,南张法庭将法庭“搬”到龙拱港,就地开展巡回审判,吸引了港航公司员工、货主代表、船员等旁听。
庭审中,法官围绕合同履行情况、货款支付义务及双方争议焦点,组织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法庭依法作出裁判,明确了被告的付款责任,妥善化解了此次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