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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大作为 绘就基层新“枫”景

——枣庄市薛城法院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纪实

2025-10-16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 记者 张家宾 通讯员 孙雪昕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神经末梢”,不仅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更是优化营商环境、回应群众需求的重要力量,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桥头堡。近年来,枣庄市薛城法院深深认识到“小法庭”蕴含“大能量”,“小法庭”彰显“大作为”,该院立足区域实际需求,系统打造了邹坞“道交法庭”、陶庄“金融法庭”等特色法庭,同时,沙沟法庭构建“全流程调解、法理情相融、精准化普法”三位一体解纷工作模式,高新法庭打造“矛盾调解直通车”,诉讼便民服务品牌,推动形成“一法庭一品牌”“一法庭一特色”的集中示范效应,绘就了“枫桥式人民法庭新‘枫’景”。
搭建桥梁,护航法治生态
  在法治护航营商环境的前沿,法官既是社会正义的践行者,更是经济活力的守护者。他们用浸润着智慧的调和之法,灵活调整方案,有效化解纠纷,为企业解困,为民生兜底。
  企有所需,法有所为。某公司投资500万元打造普惠幼儿园,近年来受疫情和生育率下降影响无力付租。某社区作为出租一方一旦解约,既影响收益,更致附近幼儿入学难。案件背后是企业生存、社区权益、居民需求的平衡。陶庄法庭法官白金凯第一时间组织案情分析会议,形成一致的审理思路,又通过“背靠背”释法明晰解约后果,“面对面”交流搭建沟通桥梁,既讲清企业困境,又阐明社区责任。最终,社区同意减少租金,公司当场缴清欠费,双方达成续租协议。此举既助企业脱险,又保社区收益,更为幼儿园解决了后顾之忧。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起纠纷是社会治理难题的微观缩影,陶庄法庭用心寻求利益平衡点,构建倾力护航企业的法治生态。
  近年来,薛城法院紧紧围绕“企业满园三年攻坚突破”“重点工作集中攻坚年”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四处法庭均建立“护企联络员”机制,派驻法官和法官助理入企开展“一对一”服务,联合镇街政府、工商联、住建局等多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设立住建、金融、商事纠纷联调工作室,积极开展涉企纠纷先行调解工作。
多元解纷,赋能基层善治
  作为法治与民心交汇的前沿阵地,高新法庭聚焦多元共治、实质解纷,以“枫”为引,用“法”解纷,促推案结事了。
  “你凭什么拿走我爸妈的房子!”“老太太卧病在床6年,是我天天做饭洗衣!”在高新法庭调解室里,刘某与董某情绪激动、言辞激烈,甚至一度出现动手倾向。
  矛盾要追溯至5年前,刘某母亲生前决定将名下的两套房产过户至儿媳妇董某的名下,家庭成员对此决定并无异议。但这个口头约定,却成为当下矛盾纠纷的导火索。
  五年后,刘某母亲去世,一场围绕着房产的继承纷争风波拉开帷幕:刘某、董某感情破裂婚姻解体,父亲主张房产过户、刘某主张遗产继承、董某要求全部归其所有.....承办法官多次调解,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共识,激烈的争吵升级为肢体冲突,多年的亲情在利益面前降至冰点。
  面对这起“闹家窝子”的疑难复杂案件,承办法官张娟深知仅靠法律判决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可能激化矛盾。她积极借助村两委的力量,同时启动“法庭+镇街”联动听证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调解。在多方力量共同努力下,原本剑拔弩张的关系得到缓解。“法律上,房产过户已生效,但作为婚内财产,刘某享有分割权;情理上,作为儿媳,尽心尽力照顾母亲五年……”最终,在镇街调解员、人大代表等的见证下,双方就涉案房屋归属问题与折价补偿问题达成调解协议。
  这起调解的圆满落幕,是高新法庭创新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鲜活案例,是对“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诠释。在更好服务基层治理探索之路上,高新法庭成立矛盾调解团队,积极参与辖区镇街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现了从坐堂审案到上门座谈的办案模式转变。
用心守护,传递法治温情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和万事兴。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承载着社会中最广泛的情感利益,也演绎着世间最动人的悲欢离合。
看着视频中小女孩和同学们快乐地玩耍,很难想象几个月前,她还被父亲殴打到报警求助。法官米姿璇见到小女孩时,女孩蜷缩在角落,眼神惶恐、声音颤抖、不敢抬头。
  12岁的小芳父母离异后随父生活,父亲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小芳常因琐事遭到殴打,父女关系疏离,小芳多次逃家报警。远在广东定居的小芳母亲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调解过程中,米姿璇仔细调取报警记录、执法录像,固定家暴关键证据。在案件处理中,依法训诫了小芳父亲,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步抄送给相关单位。
  案情明晰,判决并不困难,难的是如何挽救小女孩破碎的童年。
  米姿璇组织小芳父母调解时,将小芳随母生活意愿作为核心考量,制定了多套方案,加大双方当事人调解力度,确定了“变更抚养权+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方案。经过七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变更抚养权的协议。案件办结后,米姿璇继续跟进协调转学、迁户等后续事宜,让小芳真正能够在母亲陪伴下安心开启新生活。
  凝聚法治合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用法治之光,照亮未成年人前行之路。
  使命在肩,共绘法治新篇。薛城法院四处法庭以“枫桥经验”为帆,用司法微光温暖每一个平凡的人生,让法治的力量如春风化雨,润泽每一寸土地,守护每一份期待。
  □ 记者 张家宾 通讯员 孙雪昕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神经末梢”,不仅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更是优化营商环境、回应群众需求的重要力量,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桥头堡。近年来,枣庄市薛城法院深深认识到“小法庭”蕴含“大能量”,“小法庭”彰显“大作为”,该院立足区域实际需求,系统打造了邹坞“道交法庭”、陶庄“金融法庭”等特色法庭,同时,沙沟法庭构建“全流程调解、法理情相融、精准化普法”三位一体解纷工作模式,高新法庭打造“矛盾调解直通车”,诉讼便民服务品牌,推动形成“一法庭一品牌”“一法庭一特色”的集中示范效应,绘就了“枫桥式人民法庭新‘枫’景”。
搭建桥梁,护航法治生态
  在法治护航营商环境的前沿,法官既是社会正义的践行者,更是经济活力的守护者。他们用浸润着智慧的调和之法,灵活调整方案,有效化解纠纷,为企业解困,为民生兜底。
  企有所需,法有所为。某公司投资500万元打造普惠幼儿园,近年来受疫情和生育率下降影响无力付租。某社区作为出租一方一旦解约,既影响收益,更致附近幼儿入学难。案件背后是企业生存、社区权益、居民需求的平衡。陶庄法庭法官白金凯第一时间组织案情分析会议,形成一致的审理思路,又通过“背靠背”释法明晰解约后果,“面对面”交流搭建沟通桥梁,既讲清企业困境,又阐明社区责任。最终,社区同意减少租金,公司当场缴清欠费,双方达成续租协议。此举既助企业脱险,又保社区收益,更为幼儿园解决了后顾之忧。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起纠纷是社会治理难题的微观缩影,陶庄法庭用心寻求利益平衡点,构建倾力护航企业的法治生态。
  近年来,薛城法院紧紧围绕“企业满园三年攻坚突破”“重点工作集中攻坚年”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四处法庭均建立“护企联络员”机制,派驻法官和法官助理入企开展“一对一”服务,联合镇街政府、工商联、住建局等多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设立住建、金融、商事纠纷联调工作室,积极开展涉企纠纷先行调解工作。
多元解纷,赋能基层善治
  作为法治与民心交汇的前沿阵地,高新法庭聚焦多元共治、实质解纷,以“枫”为引,用“法”解纷,促推案结事了。
  “你凭什么拿走我爸妈的房子!”“老太太卧病在床6年,是我天天做饭洗衣!”在高新法庭调解室里,刘某与董某情绪激动、言辞激烈,甚至一度出现动手倾向。
  矛盾要追溯至5年前,刘某母亲生前决定将名下的两套房产过户至儿媳妇董某的名下,家庭成员对此决定并无异议。但这个口头约定,却成为当下矛盾纠纷的导火索。
  五年后,刘某母亲去世,一场围绕着房产的继承纷争风波拉开帷幕:刘某、董某感情破裂婚姻解体,父亲主张房产过户、刘某主张遗产继承、董某要求全部归其所有.....承办法官多次调解,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共识,激烈的争吵升级为肢体冲突,多年的亲情在利益面前降至冰点。
  面对这起“闹家窝子”的疑难复杂案件,承办法官张娟深知仅靠法律判决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可能激化矛盾。她积极借助村两委的力量,同时启动“法庭+镇街”联动听证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调解。在多方力量共同努力下,原本剑拔弩张的关系得到缓解。“法律上,房产过户已生效,但作为婚内财产,刘某享有分割权;情理上,作为儿媳,尽心尽力照顾母亲五年……”最终,在镇街调解员、人大代表等的见证下,双方就涉案房屋归属问题与折价补偿问题达成调解协议。
  这起调解的圆满落幕,是高新法庭创新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鲜活案例,是对“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诠释。在更好服务基层治理探索之路上,高新法庭成立矛盾调解团队,积极参与辖区镇街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现了从坐堂审案到上门座谈的办案模式转变。
用心守护,传递法治温情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和万事兴。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承载着社会中最广泛的情感利益,也演绎着世间最动人的悲欢离合。
看着视频中小女孩和同学们快乐地玩耍,很难想象几个月前,她还被父亲殴打到报警求助。法官米姿璇见到小女孩时,女孩蜷缩在角落,眼神惶恐、声音颤抖、不敢抬头。
  12岁的小芳父母离异后随父生活,父亲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小芳常因琐事遭到殴打,父女关系疏离,小芳多次逃家报警。远在广东定居的小芳母亲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调解过程中,米姿璇仔细调取报警记录、执法录像,固定家暴关键证据。在案件处理中,依法训诫了小芳父亲,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步抄送给相关单位。
  案情明晰,判决并不困难,难的是如何挽救小女孩破碎的童年。
  米姿璇组织小芳父母调解时,将小芳随母生活意愿作为核心考量,制定了多套方案,加大双方当事人调解力度,确定了“变更抚养权+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方案。经过七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变更抚养权的协议。案件办结后,米姿璇继续跟进协调转学、迁户等后续事宜,让小芳真正能够在母亲陪伴下安心开启新生活。
  凝聚法治合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用法治之光,照亮未成年人前行之路。
  使命在肩,共绘法治新篇。薛城法院四处法庭以“枫桥经验”为帆,用司法微光温暖每一个平凡的人生,让法治的力量如春风化雨,润泽每一寸土地,守护每一份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