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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下的“高薪工作”

2025-10-15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2023年2月的某个凌晨,整座城市陷入沉睡,张某和徐某却悄悄来到银行ATM机旁。张某拿着收购来的银行卡,徐某紧盯手机,依照“上线”指令,快速通过虚拟币交易将钱款兑换并转入指定账户。与此同时,千里之外的一间出租屋内,小王正按照“上门服务”网站客服的提示进行操作。几番操作下来,他卡内的2万元存款瞬间消失。客服就此失联,而他看着网页上的美女照片,方才惊醒,“美女上门”的幻想彻底破灭。
  张某和徐某从事的并非正当工作,而是电信网络诈骗链条中的关键一环——“跑分”洗钱。他们,正是帮助诈骗团伙转移和“洗白”赃款的“工具人”。
贪图小利入歧途 虚拟货币作掩护
  二十出头的张某曾以送外卖为生,因收入不稳定,在网上被“轻松赚钱,日结提成”的广告吸引。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联系对方后,他才知道所谓的“帮转钱”,实则是帮来路不明的资金“换马甲”。
  据徐某供述,“上家”声称这些钱来自赌博和聊天软件打赏,通过正规渠道处理“麻烦”,要求他们取现后兑换成虚拟货币。徐某起初犹豫,但见到张某首次操作就拿到1000元提成后,未能抵挡诱惑。
  二人随即明确分工:张某使用收购来的银行卡接收赃款,并通过银行ATM机取现;徐某则负责将现金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兑换成USDT(一种将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美元挂钩的虚拟货币),再按照“上家”提供的钱包地址“点对点”转账。
  “操作简单、来钱又快,不过就是取个款、转个账,多跑几趟银行,钱就到手了。”张某在后续讯问中坦言,他们明知资金来路不正,却仍以“虚拟货币交易不容易被发现”为借口自我麻痹。在短短3个月内,二人协助转移诈骗赃款达100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2万余元。
蛛丝马迹藏破绽 抽丝剥茧锁罪证
  “被害人资金先后流入多张陌生银行卡,随后被迅速拆分取现,部分资金进一步流向虚拟货币平台……”2024年9月,案件移送日照市岚山区检察院,卷宗显示资金流向错综复杂,而张某和徐某始终拒不认罪,致使案件审查起诉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虚拟货币并非法外之地。办案检察官在仔细梳理每一笔交易记录后发现,张某和徐某操作的多张银行卡在短期内接收来自全国多地的密集资金流入,且每笔资金到账后均在1小时内被转出或取现,时间点与公安机关提供的多起电信诈骗报案时间高度吻合。
  然而,虚拟货币最终流向何方?如何确定张某和徐某实为诈骗团伙“跑分”?办案检察官紧扣资金交易关键细节,引导侦查机关进一步调查取证,通过调取平台交易数据,查明张某转账所用的钱包地址,最终关联至境外诈骗团伙控制的账户。“他们利用虚拟货币匿名性强、跨境流通快的特点,试图‘洗白’赃款,给追查设置障碍。”办案检察官说。
  再次提审时,面对完整的资金流水和交易证据,张某和徐某的心理防线迅速崩塌。“我们认罪认罚,原以为用虚拟货币交易查不到……”徐某懊悔地低下头。
铤而走险终获刑 莫为小利触红线
  2024年12月,经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各并处罚金。
  “不少人误以为虚拟货币交易隐蔽,可以逃避法律追究,这是严重误区。”办案检察官指出,“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只是相对的,资金流向可通过区块链溯源,交易平台也会留存用户信息。”近年来,岚山区检察院已办理多起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案件。事实证明,无论赃款披上何种“外衣”,只要涉及违法犯罪,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在这场虚实交织的较量中,虚拟货币并未成为犯罪的“避风港”,正义的力量穿透数字迷雾,让罪恶无处遁形。检察官提醒大家,天上不会掉馅饼,凡是标榜“轻松赚钱”“快速获利”的所谓门路,背后往往隐藏着违法陷阱。唯有守住法律底线,才是人生最稳的“投资”。
         姜克峰 刘舒宁
  2023年2月的某个凌晨,整座城市陷入沉睡,张某和徐某却悄悄来到银行ATM机旁。张某拿着收购来的银行卡,徐某紧盯手机,依照“上线”指令,快速通过虚拟币交易将钱款兑换并转入指定账户。与此同时,千里之外的一间出租屋内,小王正按照“上门服务”网站客服的提示进行操作。几番操作下来,他卡内的2万元存款瞬间消失。客服就此失联,而他看着网页上的美女照片,方才惊醒,“美女上门”的幻想彻底破灭。
  张某和徐某从事的并非正当工作,而是电信网络诈骗链条中的关键一环——“跑分”洗钱。他们,正是帮助诈骗团伙转移和“洗白”赃款的“工具人”。
贪图小利入歧途 虚拟货币作掩护
  二十出头的张某曾以送外卖为生,因收入不稳定,在网上被“轻松赚钱,日结提成”的广告吸引。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联系对方后,他才知道所谓的“帮转钱”,实则是帮来路不明的资金“换马甲”。
  据徐某供述,“上家”声称这些钱来自赌博和聊天软件打赏,通过正规渠道处理“麻烦”,要求他们取现后兑换成虚拟货币。徐某起初犹豫,但见到张某首次操作就拿到1000元提成后,未能抵挡诱惑。
  二人随即明确分工:张某使用收购来的银行卡接收赃款,并通过银行ATM机取现;徐某则负责将现金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兑换成USDT(一种将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美元挂钩的虚拟货币),再按照“上家”提供的钱包地址“点对点”转账。
  “操作简单、来钱又快,不过就是取个款、转个账,多跑几趟银行,钱就到手了。”张某在后续讯问中坦言,他们明知资金来路不正,却仍以“虚拟货币交易不容易被发现”为借口自我麻痹。在短短3个月内,二人协助转移诈骗赃款达100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2万余元。
蛛丝马迹藏破绽 抽丝剥茧锁罪证
  “被害人资金先后流入多张陌生银行卡,随后被迅速拆分取现,部分资金进一步流向虚拟货币平台……”2024年9月,案件移送日照市岚山区检察院,卷宗显示资金流向错综复杂,而张某和徐某始终拒不认罪,致使案件审查起诉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虚拟货币并非法外之地。办案检察官在仔细梳理每一笔交易记录后发现,张某和徐某操作的多张银行卡在短期内接收来自全国多地的密集资金流入,且每笔资金到账后均在1小时内被转出或取现,时间点与公安机关提供的多起电信诈骗报案时间高度吻合。
  然而,虚拟货币最终流向何方?如何确定张某和徐某实为诈骗团伙“跑分”?办案检察官紧扣资金交易关键细节,引导侦查机关进一步调查取证,通过调取平台交易数据,查明张某转账所用的钱包地址,最终关联至境外诈骗团伙控制的账户。“他们利用虚拟货币匿名性强、跨境流通快的特点,试图‘洗白’赃款,给追查设置障碍。”办案检察官说。
  再次提审时,面对完整的资金流水和交易证据,张某和徐某的心理防线迅速崩塌。“我们认罪认罚,原以为用虚拟货币交易查不到……”徐某懊悔地低下头。
铤而走险终获刑 莫为小利触红线
  2024年12月,经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各并处罚金。
  “不少人误以为虚拟货币交易隐蔽,可以逃避法律追究,这是严重误区。”办案检察官指出,“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只是相对的,资金流向可通过区块链溯源,交易平台也会留存用户信息。”近年来,岚山区检察院已办理多起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案件。事实证明,无论赃款披上何种“外衣”,只要涉及违法犯罪,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在这场虚实交织的较量中,虚拟货币并未成为犯罪的“避风港”,正义的力量穿透数字迷雾,让罪恶无处遁形。检察官提醒大家,天上不会掉馅饼,凡是标榜“轻松赚钱”“快速获利”的所谓门路,背后往往隐藏着违法陷阱。唯有守住法律底线,才是人生最稳的“投资”。
         姜克峰 刘舒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