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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定陶:

检妇联动筑牢妇女权益“保护网”

2025-10-15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为进一步加强妇女权益保护,菏泽市定陶区检察院与区妇联共同签订《关于建立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围绕线索共享与案件移送、办案协作与法律监督、法律援助与救助帮扶、普法宣传与犯罪预防、联席会议与联合调研等方面,建立起系统化的协作机制。
  检察机关与妇联通力合作,将事后惩治与事前预防相结合,推动反家暴工作由“单点干预”转向“系统治理”,通过司法刚性约束与社会支持体系相结合,努力破除家暴“法不入家门”的现实困境。进一步通过线索移交、精细化分工及长效资源投入,通过为涉家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措施对其进行帮扶,加强关爱服务,帮助涉案被害人渡过难关。
  《关于建立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旨在推动协作机制从“有形协作”向“有效治理”转化,形成“刑事打击+社会救助”的全链条妇女权益保障模式,既注重依法惩治犯罪,也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切实提升妇女权益保护的实效与温度。 程曦
  为进一步加强妇女权益保护,菏泽市定陶区检察院与区妇联共同签订《关于建立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围绕线索共享与案件移送、办案协作与法律监督、法律援助与救助帮扶、普法宣传与犯罪预防、联席会议与联合调研等方面,建立起系统化的协作机制。
  检察机关与妇联通力合作,将事后惩治与事前预防相结合,推动反家暴工作由“单点干预”转向“系统治理”,通过司法刚性约束与社会支持体系相结合,努力破除家暴“法不入家门”的现实困境。进一步通过线索移交、精细化分工及长效资源投入,通过为涉家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措施对其进行帮扶,加强关爱服务,帮助涉案被害人渡过难关。
  《关于建立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旨在推动协作机制从“有形协作”向“有效治理”转化,形成“刑事打击+社会救助”的全链条妇女权益保障模式,既注重依法惩治犯罪,也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切实提升妇女权益保护的实效与温度。 程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