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智慧护航营商环境
淄博中院成功调解中越跨境贸易纠纷
2025-09-05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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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谢谢!”越南商人阮某某和中国商人陈某在视频两端分别对承办法官连声道谢。一批存在瑕疵的陶瓷牛奶杯,本以为会是跨境贸易“双输”结局,却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宋戈的耐心调解下,仅用2个多月时间圆满化解,成为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又一生动实践。
2024年起,阮某某多次从陈某处订购陶瓷牛奶杯,货物经山东淄博发往广西东兴,再出口至越南销售。双方明确约定杯高为13cm,但收货后阮某某发现部分杯子高度仅有12.5cm,遂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并赔偿运费损失。一审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同,陈某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7.9276万元,阮某某则退还8784个牛奶杯,同时判令由陈某赴广西自提。
陈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双方在货物数量、质量认定、运费承担、返还地点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更复杂的是,其中2000个杯子已运至越南,若再运回中国将面临高额关税和物流成本,语言不通、沟通不畅、信任崩塌,跨境执行“看得见、摸不着”,案件陷入僵局。
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宋戈决定以调解入手,精准切入双方核心矛盾。起初,陈某坚决不同意解除合同。经宋戈多次释法说理,他终于松口:“合同可以解除,但我坚决不去广西提货!阮某某和仓库有纠纷,我退了钱提不到货怎么办?”宋戈转而协调阮某某将货物运至淄博,但阮某某拒绝承担运费。几经磋商,陈某同意自行联系物流,阮某某也愿意分担5000元运费。
随后,滞留越南的2000个杯子成为新焦点。阮某某咨询得知回运需额外费用8000余元,坚持不再返还,要求折价处理。但在折价金额上,阮某某要求半价,陈某只同意原价抵偿。宋戈一锤定音:“无论何种情况,本案杯子只能有一个定价,8.8元/个!”双方予以接受。
因为双方均对提货、付款等细节问题表示担心,宋戈创新提出“法院监管货款+货物交接见证”机制,要求陈某将款项先行汇入法院账户,阮某某则需配合发货并派人押车至淄博交接。之后阮某某发现外包装受潮,仓库表示重新包装需要2000元。调解员沈瑞楠对陈某提出建议:“现在调解已经走到最后一步了,咱不能为了包装问题让前面做的这么多工作白费啊!要不您自带包装材料去包一包,说不定用不了这么多钱?”最终,陈某同意自行包装。
8月底,相隔千里的中越双方通过线上庭审系统签署了最终的调解协议:阮某某退还6784个牛奶杯,滞留越南的2000个杯子按售价折价抵扣;陈某将退还货款先行支付至法院账户,并由其自行安排物流至广西东兴提货,阮某某为其分担5000元运费损失;货物清点及款项过付均由法院全程监管。协议还明确了各方具体义务和履行时间节点,既保障权利实现,也约束违约行为,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司法智慧,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从“针锋相对”到“相视而笑”,该案的成功化解,不仅实现了个案的案结事了,切实维护了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展现了我国司法高效、便捷、公正的国际形象。 卢麒羽
2024年起,阮某某多次从陈某处订购陶瓷牛奶杯,货物经山东淄博发往广西东兴,再出口至越南销售。双方明确约定杯高为13cm,但收货后阮某某发现部分杯子高度仅有12.5cm,遂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并赔偿运费损失。一审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同,陈某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7.9276万元,阮某某则退还8784个牛奶杯,同时判令由陈某赴广西自提。
陈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双方在货物数量、质量认定、运费承担、返还地点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更复杂的是,其中2000个杯子已运至越南,若再运回中国将面临高额关税和物流成本,语言不通、沟通不畅、信任崩塌,跨境执行“看得见、摸不着”,案件陷入僵局。
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宋戈决定以调解入手,精准切入双方核心矛盾。起初,陈某坚决不同意解除合同。经宋戈多次释法说理,他终于松口:“合同可以解除,但我坚决不去广西提货!阮某某和仓库有纠纷,我退了钱提不到货怎么办?”宋戈转而协调阮某某将货物运至淄博,但阮某某拒绝承担运费。几经磋商,陈某同意自行联系物流,阮某某也愿意分担5000元运费。
随后,滞留越南的2000个杯子成为新焦点。阮某某咨询得知回运需额外费用8000余元,坚持不再返还,要求折价处理。但在折价金额上,阮某某要求半价,陈某只同意原价抵偿。宋戈一锤定音:“无论何种情况,本案杯子只能有一个定价,8.8元/个!”双方予以接受。
因为双方均对提货、付款等细节问题表示担心,宋戈创新提出“法院监管货款+货物交接见证”机制,要求陈某将款项先行汇入法院账户,阮某某则需配合发货并派人押车至淄博交接。之后阮某某发现外包装受潮,仓库表示重新包装需要2000元。调解员沈瑞楠对陈某提出建议:“现在调解已经走到最后一步了,咱不能为了包装问题让前面做的这么多工作白费啊!要不您自带包装材料去包一包,说不定用不了这么多钱?”最终,陈某同意自行包装。
8月底,相隔千里的中越双方通过线上庭审系统签署了最终的调解协议:阮某某退还6784个牛奶杯,滞留越南的2000个杯子按售价折价抵扣;陈某将退还货款先行支付至法院账户,并由其自行安排物流至广西东兴提货,阮某某为其分担5000元运费损失;货物清点及款项过付均由法院全程监管。协议还明确了各方具体义务和履行时间节点,既保障权利实现,也约束违约行为,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司法智慧,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从“针锋相对”到“相视而笑”,该案的成功化解,不仅实现了个案的案结事了,切实维护了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展现了我国司法高效、便捷、公正的国际形象。 卢麒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