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终于能向前过了”
梁某申请执行监督案
2025-05-28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一场车祸让刚步入社会的小梁成为一级伤残,生活无法自理。肇事司机赵某虽被判处刑罚,但民事赔偿执行陷入僵局——赵某出狱后刻意回避,名下无财产可执行。
“俺孩子还年轻,以后可咋办。”50多岁的老梁,头发花白,看上去比同龄人苍老许多。说这话时,他的手控制不住地颤抖,浑浊的眼里全是泪水。
小梁美好人生的憧憬戛然而止,一家人的日子陷入无尽的黑暗中。想想小梁的将来,再想想肇事司机赵某出事后的沉默和分文未出,老梁既心痛又愤怒。面对法院终结此次执行的裁定,他带着最后的希望走进东昌府区检察院。
案件受理后,检察官第一时间进行阅卷审查,发现法院对赵某尚未用尽财产调查措施,便裁定终结此次执行程序。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检察官经过不懈努力,终于联系上赵某。通过沟通得知,赵某存在“坐牢抵债”的错误想法,对高额民事赔偿存在抵制情绪,且自身因受到刑事处罚,被单位辞退,出狱后一直在外地打零工,勉强维持生计。
“这起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赵某说,“躲着不见小梁一家,除了内心有愧,还怕被殴打。”
检察官结合案件情况向赵某进行释法说理,阐明“承担刑事责任并不免除民事责任”,以及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鼓励其积极面对。最终,赵某放下心结,表达和解意愿,并主动提供了部分财产线索。东昌府区检察院随即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恢复案件执行程序。今年4月,在检察院和法院共同努力下,梁某和赵某达成和解协议,赵某承诺自2025年第二季度起,每季度至少付给梁某5000元。
法律监督不止于定分止争。针对小梁一家的现实困难,东昌府区检察院联合民政部门、工商业联合会、慈善总会开展“1+N”多元化司法救助工作,为小梁送去司法救助金3万元,帮助小梁一家重拾生活信心。
“日子终于能向前过了。”结案后,老梁给东昌府区检察院送来一封感谢信,感谢之情溢于言表。 刘德志 李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