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清单“纲举目张” 专业化队伍精准督查
济宁市高质量督查助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2025-05-22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 记者 马文青
通讯员 任雪峰 龙吟 吴计建
近年来,济宁市主动适应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机关党建督查工作的方法、手段和路径,健全完善督查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建立清单制度,以责任体系制度化实现“纲举目张”
为使责任落实有章可循,济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列出“明白账”,从党内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中提炼出48条责任内容,制定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模板,供市直部门遵照执行,为各级各岗位提供履职尽责的行动指南。
划分“责任田”,按照责任主体不同,将清单划分为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机关党组织专门责任、基层党支部具体落实责任、机关纪检组织监督责任等四大类责任,引导责任主体“对号入座”。出台新任机关党组织书记、机关纪委书记任职谈话办法,在批复任职后一个月内与书记进行任职谈话,强化其身份意识、责任意识。
为进一步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济宁市破解“两张皮”,对责任清单适度“留白”,鼓励各部门围绕中心大局,将党建与业务融合的相关措施纳入责任清单。开展“三亮三比三创”“强执行、比贡献、促发展”等活动,组织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一线党代表、群众代表开展“接热线、听民意、解民忧”活动,深化“一线党支部”建设。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举办党务干部示范培训班,提升党建业务融合能力水平。优化调整党建联系片,各联系片党支部常态化开展“党建五联、共促发展”活动。
在全国第四届机关党建创新成果展示交流活动中,济宁市获评十佳案例第5名;成功举办由旗帜杂志社、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主办的“坚持‘两个结合’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赋能机关党建”研讨交流活动;获评全省党建引领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先进集体。
聚焦队伍建设,以督查人员专业化壮大“有生力量”
围绕党建督查工作的内在核心任务,聚焦党建督查人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主要职责和聘用程序,明确选用规范,研究制定加强市直机关党建督查人才队伍规范化管理办法,明确党建督查工作“十不准”。
同时,严把人员选用,建设专业化人才队伍。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形成基层党组织推荐、部门党组(党委)审核、机关工委研究确定的三级联审机制,选优配强党建督查人才队伍。
对选用督查人员开展系统化教育培训,举办党建督查人才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有关处室和市委督查室的有关专家作督查方面的专题辅导,开班前和结业时组织党务知识测试,引导学员重新审视专业技能,塌下身子用心学习。
注重精准督查,以督查环节集约化找准“问题瓶颈”
紧抓“功夫下在平时”,开展“常态化”督查。通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全面体检,要求基层党组织对照“体检指标”进行自检,机关党委对自检情况进行复检,党组(党委)集体研究会诊,切实找准“病灶”、开好“药方”,强化市直部门自上而下排查整改的内生动力。
聚焦提质增效,开展“进驻式”督查。选取部分市直部门开展实地督查,实现5年内督查全覆盖。督查前,组织事前培训,详细讲解督查目的、督查步骤和督查方法;督查中,与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书记、分管领导、党务干部和普通党员进行一对一访谈,全面了解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确保问题查准查实。
锚定重点难点,开展“靶向型”督查。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平台,对“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等工作进行线上督查,让数据多跑路、党员干部少跑腿。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联系片制度,将市直部门划分为9个联系片,定期组织互评互查,共同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强化成果运用,以整改落实闭环化实现“有始有终”
济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与市委巡察机构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共联共享的方式,提高信息利用率。每轮巡察开始前,市直机关工委向市委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突出问题;巡察中,不定期沟通巡察机关党建开展情况;巡察结束后,及时组织召开巡察发现机关党建问题整改会议,下发共性问题清单,要求机关党组织认真对照自查,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根据督查情况,济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对各单位形成机关党建问题清单,及时反馈各部门单位,并指导督促相关机关党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持续落实整改责任,对督查发现问题逐一验收销号,整改不达标的,决不过关。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扩大督查影响面。强化正向激励,将督查中发现的先进经验、创新案例、工作实绩等逐项梳理后形成正面清单,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问题严重的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依规依纪予以处理,对履职尽责不力的机关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
通讯员 任雪峰 龙吟 吴计建
近年来,济宁市主动适应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机关党建督查工作的方法、手段和路径,健全完善督查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建立清单制度,以责任体系制度化实现“纲举目张”
为使责任落实有章可循,济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列出“明白账”,从党内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中提炼出48条责任内容,制定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模板,供市直部门遵照执行,为各级各岗位提供履职尽责的行动指南。
划分“责任田”,按照责任主体不同,将清单划分为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机关党组织专门责任、基层党支部具体落实责任、机关纪检组织监督责任等四大类责任,引导责任主体“对号入座”。出台新任机关党组织书记、机关纪委书记任职谈话办法,在批复任职后一个月内与书记进行任职谈话,强化其身份意识、责任意识。
为进一步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济宁市破解“两张皮”,对责任清单适度“留白”,鼓励各部门围绕中心大局,将党建与业务融合的相关措施纳入责任清单。开展“三亮三比三创”“强执行、比贡献、促发展”等活动,组织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一线党代表、群众代表开展“接热线、听民意、解民忧”活动,深化“一线党支部”建设。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举办党务干部示范培训班,提升党建业务融合能力水平。优化调整党建联系片,各联系片党支部常态化开展“党建五联、共促发展”活动。
在全国第四届机关党建创新成果展示交流活动中,济宁市获评十佳案例第5名;成功举办由旗帜杂志社、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主办的“坚持‘两个结合’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赋能机关党建”研讨交流活动;获评全省党建引领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先进集体。
聚焦队伍建设,以督查人员专业化壮大“有生力量”
围绕党建督查工作的内在核心任务,聚焦党建督查人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主要职责和聘用程序,明确选用规范,研究制定加强市直机关党建督查人才队伍规范化管理办法,明确党建督查工作“十不准”。
同时,严把人员选用,建设专业化人才队伍。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形成基层党组织推荐、部门党组(党委)审核、机关工委研究确定的三级联审机制,选优配强党建督查人才队伍。
对选用督查人员开展系统化教育培训,举办党建督查人才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有关处室和市委督查室的有关专家作督查方面的专题辅导,开班前和结业时组织党务知识测试,引导学员重新审视专业技能,塌下身子用心学习。
注重精准督查,以督查环节集约化找准“问题瓶颈”
紧抓“功夫下在平时”,开展“常态化”督查。通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全面体检,要求基层党组织对照“体检指标”进行自检,机关党委对自检情况进行复检,党组(党委)集体研究会诊,切实找准“病灶”、开好“药方”,强化市直部门自上而下排查整改的内生动力。
聚焦提质增效,开展“进驻式”督查。选取部分市直部门开展实地督查,实现5年内督查全覆盖。督查前,组织事前培训,详细讲解督查目的、督查步骤和督查方法;督查中,与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书记、分管领导、党务干部和普通党员进行一对一访谈,全面了解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确保问题查准查实。
锚定重点难点,开展“靶向型”督查。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平台,对“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等工作进行线上督查,让数据多跑路、党员干部少跑腿。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联系片制度,将市直部门划分为9个联系片,定期组织互评互查,共同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强化成果运用,以整改落实闭环化实现“有始有终”
济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与市委巡察机构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共联共享的方式,提高信息利用率。每轮巡察开始前,市直机关工委向市委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突出问题;巡察中,不定期沟通巡察机关党建开展情况;巡察结束后,及时组织召开巡察发现机关党建问题整改会议,下发共性问题清单,要求机关党组织认真对照自查,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根据督查情况,济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对各单位形成机关党建问题清单,及时反馈各部门单位,并指导督促相关机关党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持续落实整改责任,对督查发现问题逐一验收销号,整改不达标的,决不过关。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扩大督查影响面。强化正向激励,将督查中发现的先进经验、创新案例、工作实绩等逐项梳理后形成正面清单,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问题严重的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依规依纪予以处理,对履职尽责不力的机关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