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数据小精灵”自由穿梭
2024-12-31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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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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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日新月异的经济社会数字变革中,数据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然而,数据的自由流动和充分利用并不是一帆风顺,现有的一些制度框架和数据管理体系逐渐不适应数据生产力的发展,制约着全社会数据价值的释放。时移势易,裹着“小脚”走路,必定无法走出矫健的步伐,更难以跟上数字时代快速发展的节奏。
近年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和把握数据要素市场化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突破旧有观念的桎梏,打破利益固化藩篱,构建适应数据特性的数据生产关系,让“数据小精灵”得以自由穿梭于数据市场的每一个角落,为中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数字化转型注入新的动力,促进数据向新质生产力转化。
首先,要做的就是坚持“多元共治、价值共创、利益均衡、责任共担”的数据共同体理念,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生成特征,突破传统排他性数据权利保护的产权范式,构建数据上的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的治理范式,承认和保护各类组织在数据价值创造中实质性投入的正当利益,协同保护在数据价值运动过程中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有恒产者有恒心,积极寻求数据来源者、数据处理者、数据消费者以及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动态平衡,这就为每个“数据小精灵”贴上专属的标签,让它们能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身份和价值。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市场上进行公平、公正、高效地开放开发和流通利用,确保每个参与者的数据权益得到充分利用。
接下来,要构建一个繁荣的数据流通市场,这个市场就像是一个热闹非凡的一体化数据集市,它将超越场内与场外、国企与民企之分,不拘一格保障数据使用公平,让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等各类数据在这里汇聚,被“数据有缘人”深度发掘和充分利用。同时,需要政府部门画好“黄白线”、设置好“红绿灯”,确保数据市场的稳定和透明,让数据流通变得更加便捷高效。
当然,还要加强数据安全保护,为“数据小精灵”配备一套坚固的盔甲,让它们能够在数字世界中无忧无虑地探索。
我们看到,国家数据主管部门正在积极行动,陆续出台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数据基础制度。我们相信,在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的驱动下,全社会将创造出更多前所未有的创新应用,催生新的业态、新的模式和新的产业。
(作者系清华大学计算社会科学与国家治理实验室研究员)
近年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和把握数据要素市场化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突破旧有观念的桎梏,打破利益固化藩篱,构建适应数据特性的数据生产关系,让“数据小精灵”得以自由穿梭于数据市场的每一个角落,为中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数字化转型注入新的动力,促进数据向新质生产力转化。
首先,要做的就是坚持“多元共治、价值共创、利益均衡、责任共担”的数据共同体理念,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生成特征,突破传统排他性数据权利保护的产权范式,构建数据上的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的治理范式,承认和保护各类组织在数据价值创造中实质性投入的正当利益,协同保护在数据价值运动过程中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有恒产者有恒心,积极寻求数据来源者、数据处理者、数据消费者以及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动态平衡,这就为每个“数据小精灵”贴上专属的标签,让它们能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身份和价值。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市场上进行公平、公正、高效地开放开发和流通利用,确保每个参与者的数据权益得到充分利用。
接下来,要构建一个繁荣的数据流通市场,这个市场就像是一个热闹非凡的一体化数据集市,它将超越场内与场外、国企与民企之分,不拘一格保障数据使用公平,让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等各类数据在这里汇聚,被“数据有缘人”深度发掘和充分利用。同时,需要政府部门画好“黄白线”、设置好“红绿灯”,确保数据市场的稳定和透明,让数据流通变得更加便捷高效。
当然,还要加强数据安全保护,为“数据小精灵”配备一套坚固的盔甲,让它们能够在数字世界中无忧无虑地探索。
我们看到,国家数据主管部门正在积极行动,陆续出台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数据基础制度。我们相信,在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的驱动下,全社会将创造出更多前所未有的创新应用,催生新的业态、新的模式和新的产业。
(作者系清华大学计算社会科学与国家治理实验室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