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4-12-1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根据上级安排,为规范财务往来管理,现对以下企业的账务予以核对。
一、有关企业:
山东洪业物流有限公司、平邑县山阴五矿板材厂、临朐艺术栏杆铸造厂、枣亚太高科电子公司、枣庄机床厂、山东交远运达设备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枣庄军分区后勤部、枣庄鸿大工贸公司、微山县秀祥物资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微山分公司、济宁市曲阜新兰德广告装饰公司、枣庄市汇友经贸有限公司、微山风景名胜园林处、枣庄矿务局物资供销公司总仓库营运部、兖州矿务局东滩煤矿劳动服务公司、微山县荟银煤炭贸易有限公司、薛城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枣庄科技开发实业公司、淄博华光陶瓷营销有限责任公司、枣矿局工业经理部、枣庄外贸国际公司、山东煤建焦化有限公司、枣庄市东盛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微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华德威传感有限公司、徐州华工机械销售、陕西易达电气有限公司、镇江京口江城机械厂、鹤壁实验设备公司、安徽省宏达矿建有限公司、电子部第八研究所、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开采研究所。
二、核对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0632—4067803
三、注意事项
本次核对为当面受理,核对时,请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授权委托书,相关合同、发票、验收单、明细账等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否则核对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核对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等)的确认。
上述企业如未按期前来核对,对应的账务将按上级安排(或其他依据),作核销处理。
本次核对仅限以上所列企业,其他企业不在此次核对范围之内。
枣庄矿业(集团)付村煤业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一、有关企业:
山东洪业物流有限公司、平邑县山阴五矿板材厂、临朐艺术栏杆铸造厂、枣亚太高科电子公司、枣庄机床厂、山东交远运达设备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枣庄军分区后勤部、枣庄鸿大工贸公司、微山县秀祥物资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微山分公司、济宁市曲阜新兰德广告装饰公司、枣庄市汇友经贸有限公司、微山风景名胜园林处、枣庄矿务局物资供销公司总仓库营运部、兖州矿务局东滩煤矿劳动服务公司、微山县荟银煤炭贸易有限公司、薛城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枣庄科技开发实业公司、淄博华光陶瓷营销有限责任公司、枣矿局工业经理部、枣庄外贸国际公司、山东煤建焦化有限公司、枣庄市东盛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微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华德威传感有限公司、徐州华工机械销售、陕西易达电气有限公司、镇江京口江城机械厂、鹤壁实验设备公司、安徽省宏达矿建有限公司、电子部第八研究所、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开采研究所。
二、核对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0632—4067803
三、注意事项
本次核对为当面受理,核对时,请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授权委托书,相关合同、发票、验收单、明细账等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否则核对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核对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等)的确认。
上述企业如未按期前来核对,对应的账务将按上级安排(或其他依据),作核销处理。
本次核对仅限以上所列企业,其他企业不在此次核对范围之内。
枣庄矿业(集团)付村煤业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