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办理随案执行案件692件,武城法院——

随案执行全流程管理保障合法权益

2024-08-26 作者: 张海峰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通讯员 金殿伟 刘婷婷
  本报记者 张海峰


  武城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城法院)不断健全完善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衔接运行机制,以司法行动践行“调立审执一盘棋”工作理念,从诉前、诉中、诉后三个阶段统筹抓好随案执行全流程管理,做实诉前调解,做优诉中引导,做强诉后督促,切实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快速有效实现权利人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共办理随案执行案件692件,涉案金额10544万元。
  近日,武城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收到王某与代理律师送来的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原来,原告王某曾在被告祁某处购买一辆二手车,后王某因家庭原因计划将车卖回给祁某,但双方谈好价格后祁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收车,王某验车后发现祁某对该车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情况进行隐瞒,遂将祁某起诉到法院。调解员从案件症结入手,给出公正的解决方案,同时告知祁某面临的诉讼风险。最终,原被告达成和解,被告祁某按时向王某一次性支付了购车款项。
  武城法院积极开展诉前矛盾实质化解,对内设立专业法庭,科学架构3个人民法庭团队,利用人民法庭驻地即被执行人经常居住地或被执行人主要财产所在地的便利条件,实现人、事、案有机匹配,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尽快得到兑现。对外积极对接县委政法委“一网五调”工作,落实“三进”工作,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纳入网格微法庭组织,与特色品牌网格微法庭对接,做好案件指派,充分发挥网格员和调解员熟悉身边人、身边事的优势,推进就地高效解纷,督促当场履行、主动履行。
  2024年4月,原告李某甲因一笔长达13年的借款向武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杨某乙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案件受理后,双方争议颇多,调解难以达成一致。承办团队主动发挥依职权调查功能,多次走访询问,了解案情,利用当事人下班时间组织双方调解,并从案件事实、诉讼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多角度明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承办法官密切关注履行环节,多次督促被告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最终被告杨某乙对涉案款项进行了交付,案件自动履行完毕。
  武城法院承办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对调解协议内容和判决内容的审查,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降低执行风险。对于可以即时过付、当场履行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现场履行完毕;对于婚姻家庭、小额债务、邻里关系等纠纷,坚持边调解、边履行,尽力实现调解完毕即案结事了。对确无调解可能的案件,当判则判,在裁判时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履行能力,增强生效裁判内容的可执行性。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提高裁判结果被认同、接受和尊重的程度。
  武城法院落实判后答疑制度,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落实执行先行督促制度,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后果告知书相关内容嵌入裁判文书,形成司法威慑力。按照“谁承办、谁督促”的原则,及时向义务人发送自动履行提示书和催告书。联合县检察和公安等部门,建立打击“拒执罪”的工作机制,形成高压威慑,以“骨头案”“钉子案”的有效解决带动案件的自动履行。同时,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及时屏蔽失信信息,助力信用修复,带动形成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的良好氛围。
    □ 本报通讯员 金殿伟 刘婷婷
  本报记者 张海峰


  武城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城法院)不断健全完善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衔接运行机制,以司法行动践行“调立审执一盘棋”工作理念,从诉前、诉中、诉后三个阶段统筹抓好随案执行全流程管理,做实诉前调解,做优诉中引导,做强诉后督促,切实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快速有效实现权利人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共办理随案执行案件692件,涉案金额10544万元。
  近日,武城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收到王某与代理律师送来的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原来,原告王某曾在被告祁某处购买一辆二手车,后王某因家庭原因计划将车卖回给祁某,但双方谈好价格后祁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收车,王某验车后发现祁某对该车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情况进行隐瞒,遂将祁某起诉到法院。调解员从案件症结入手,给出公正的解决方案,同时告知祁某面临的诉讼风险。最终,原被告达成和解,被告祁某按时向王某一次性支付了购车款项。
  武城法院积极开展诉前矛盾实质化解,对内设立专业法庭,科学架构3个人民法庭团队,利用人民法庭驻地即被执行人经常居住地或被执行人主要财产所在地的便利条件,实现人、事、案有机匹配,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尽快得到兑现。对外积极对接县委政法委“一网五调”工作,落实“三进”工作,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纳入网格微法庭组织,与特色品牌网格微法庭对接,做好案件指派,充分发挥网格员和调解员熟悉身边人、身边事的优势,推进就地高效解纷,督促当场履行、主动履行。
  2024年4月,原告李某甲因一笔长达13年的借款向武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杨某乙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案件受理后,双方争议颇多,调解难以达成一致。承办团队主动发挥依职权调查功能,多次走访询问,了解案情,利用当事人下班时间组织双方调解,并从案件事实、诉讼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多角度明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承办法官密切关注履行环节,多次督促被告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最终被告杨某乙对涉案款项进行了交付,案件自动履行完毕。
  武城法院承办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对调解协议内容和判决内容的审查,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降低执行风险。对于可以即时过付、当场履行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现场履行完毕;对于婚姻家庭、小额债务、邻里关系等纠纷,坚持边调解、边履行,尽力实现调解完毕即案结事了。对确无调解可能的案件,当判则判,在裁判时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履行能力,增强生效裁判内容的可执行性。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提高裁判结果被认同、接受和尊重的程度。
  武城法院落实判后答疑制度,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落实执行先行督促制度,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后果告知书相关内容嵌入裁判文书,形成司法威慑力。按照“谁承办、谁督促”的原则,及时向义务人发送自动履行提示书和催告书。联合县检察和公安等部门,建立打击“拒执罪”的工作机制,形成高压威慑,以“骨头案”“钉子案”的有效解决带动案件的自动履行。同时,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及时屏蔽失信信息,助力信用修复,带动形成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