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增设车棚享政府补贴
2024-08-08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赵国陆
通讯员 李群杰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济南市8个部门联合出台《济南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明年年底前,建设8个端口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每个补贴600元,停车棚每平方米补贴60元,争取实现充电端口与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比例达到1:3。
针对住宅小区居民电动自行车停车难、充电贵等问题,济南市出台规范性文件提出,既有住宅小区在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可充分利用小区内公共用地或原有非机动车停放场所建设,也可充分利用小区道路或改造绿地建设充电桩和遮风挡雨设施,也可在小区内楼旁、墙边等处建设符合安全规定的简易充电设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可在单位院内利用现有场地按照标准建设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提倡“满电回家”。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采取补贴方式,鼓励多方参与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建设。
同时明确,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价格标准执行山东省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现行标准为每千瓦时0.555元),充电电量单独计量,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不得擅自提高供电价格。
同时,电网企业指导建设运营企业积极申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居民在波谷时段充电,最大限度降低用电费用。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
济南将探索建立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监管平台,实时监测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状态,通过对建设运营企业充电设施的数据接入,监控其运营和服务行为。
为有效阻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停放、充电,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推动居民小区5G+电梯智慧梯控系统或其他电梯智能阻止系统建设,有效阻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停放、充电。
通讯员 李群杰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济南市8个部门联合出台《济南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明年年底前,建设8个端口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每个补贴600元,停车棚每平方米补贴60元,争取实现充电端口与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比例达到1:3。
针对住宅小区居民电动自行车停车难、充电贵等问题,济南市出台规范性文件提出,既有住宅小区在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可充分利用小区内公共用地或原有非机动车停放场所建设,也可充分利用小区道路或改造绿地建设充电桩和遮风挡雨设施,也可在小区内楼旁、墙边等处建设符合安全规定的简易充电设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可在单位院内利用现有场地按照标准建设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提倡“满电回家”。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采取补贴方式,鼓励多方参与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建设。
同时明确,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价格标准执行山东省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现行标准为每千瓦时0.555元),充电电量单独计量,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不得擅自提高供电价格。
同时,电网企业指导建设运营企业积极申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居民在波谷时段充电,最大限度降低用电费用。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
济南将探索建立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监管平台,实时监测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状态,通过对建设运营企业充电设施的数据接入,监控其运营和服务行为。
为有效阻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停放、充电,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推动居民小区5G+电梯智慧梯控系统或其他电梯智能阻止系统建设,有效阻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停放、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