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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探索绩效闭环管理

提升预算监管水平

2023-11-17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马光成
  
  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办大事,落实好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近年来,郯城县财政局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打出“组合拳”,推进预算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把好绩效“入口关”,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建立“部门自评+财政重点评估”机制,实现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全覆盖。2023年部门预算,选取县环卫市场化运行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项目、县档案馆馆藏资料维护项目等6个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审减项目预算315万元,将每一分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
  控好绩效“方向盘”,强化事中绩效监控。按照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2023年部门预算363个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运行监控,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等,实现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双监控”。依据绩效监测情况,对支出进度慢或偏离绩效目标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念好绩效“紧箍咒”,强化事后绩效评价。组织全县预算部门和单位对所有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对2022年预算编制的372个项目全部开展自评,涉及金额25.63亿元,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自评约束。2023年选取义务兵家庭优待金、G205山深线郯城绕城段建设项目、东北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5个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并积极督促整改落实。
  用好绩效“成绩单”,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削减或取消,2023年,压减教育、交通、住建、综合执法等32个部门65个项目预算,压减预算资金2.5亿元,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填好绩效“体检单”,推动绩效自评质效提升。强化部署,压实“责任链”,明确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压实绩效管理“责任链”,切实提高履职效能,确保工作成效。组织专项培训,开展系统教学和点对点辅导,消除工作“盲点”。建立“归口资金管理科室+第三方驻点服务+预算绩效科”三级审核模式,对37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进行了3轮全面审核,不断提高绩效自评质量“基准线”。建立“自评审查+抽查复核”工作机制,按不低于10%比例抽取自评抽查复核对象,及时将抽查结果意见反馈部门单位,部门对所反馈的问题逐条整改落实,确保建议有回应、问题有对策、整改有成效,有效提升各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工作质量。
  
  □马光成
  
  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办大事,落实好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近年来,郯城县财政局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打出“组合拳”,推进预算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把好绩效“入口关”,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建立“部门自评+财政重点评估”机制,实现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全覆盖。2023年部门预算,选取县环卫市场化运行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项目、县档案馆馆藏资料维护项目等6个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审减项目预算315万元,将每一分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
  控好绩效“方向盘”,强化事中绩效监控。按照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2023年部门预算363个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运行监控,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等,实现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双监控”。依据绩效监测情况,对支出进度慢或偏离绩效目标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念好绩效“紧箍咒”,强化事后绩效评价。组织全县预算部门和单位对所有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对2022年预算编制的372个项目全部开展自评,涉及金额25.63亿元,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自评约束。2023年选取义务兵家庭优待金、G205山深线郯城绕城段建设项目、东北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5个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并积极督促整改落实。
  用好绩效“成绩单”,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削减或取消,2023年,压减教育、交通、住建、综合执法等32个部门65个项目预算,压减预算资金2.5亿元,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填好绩效“体检单”,推动绩效自评质效提升。强化部署,压实“责任链”,明确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压实绩效管理“责任链”,切实提高履职效能,确保工作成效。组织专项培训,开展系统教学和点对点辅导,消除工作“盲点”。建立“归口资金管理科室+第三方驻点服务+预算绩效科”三级审核模式,对37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进行了3轮全面审核,不断提高绩效自评质量“基准线”。建立“自评审查+抽查复核”工作机制,按不低于10%比例抽取自评抽查复核对象,及时将抽查结果意见反馈部门单位,部门对所反馈的问题逐条整改落实,确保建议有回应、问题有对策、整改有成效,有效提升各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