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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交班不可拒载

济南:规定早有落实困难

日期: 2011-11-03      作者:       来源: 现代交通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高明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据报道,北京市交通委新闻发言人称,出租车交接班不应成为拒载乘客的理由。笔者采访了解到,类似规定济南市早已实行,但“落实起来比较困难”。济南市客管办工作人员提醒:市民遭遇类似情形,可以拨打出租车公司或者客管办电话进行举报,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调查取证。

  ◎下班碰上“交班” 20分钟打不上车
  每天17:00至19:00是下班的高峰期,也是济南市大部分出租车昼夜班司机交车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急着打车的市民不在少数,但是大部分人只能看着路面上的空车干着急。
  18:10,天色已暗,历山路上车来车往。马路边,家住天桥区茂新街附近的李先生正在焦急地等待打车回家。“这边没有直达我家的公交,倒车耽误时间,天气不好,也没有带伞,还是打个车方便点。”李先生说。但是,20多分钟后,李先生没有打上一辆出租车。笔者看到,虽然有很多出租车空车状态在路面行驶,但是并没有车辆理会李先生的叫停动作。偶尔有车辆在路边短停,但是问明目的地后,便称“不顺路,没法拉”,之后开车离去。

  ◎客管办:早已规定不允许交班拒载 落实有困难
  据客管办工作人员孙女士介绍,其实类似的规定济南也早已开始实行,但“落实起来有难度。”孙女士告诉笔者,在济南市客管办的相关条文中,出租车不得以交接班为理由拒载乘客是明文规定。“乘客在打车时,如果被出租车司机以赶着交班为由,拒绝提供服务,或者在提供服务时挑三拣四,乘客可以直接对其进行投诉。”
  孙女士称,如果市民就“出租车交接班拒载乘客”的投诉被落实,那出租车司机就会面临罚款200元、停运3至5天的处罚。“关于出租车的交接班时间,客管办或者出租车公司不会强行规定,大多数出租的交接班时间都是司机间相互约定的。”孙女士说,管理部门就出租车交接班有相应规定,即“出租车的交接班时间应避开交通的高峰期”,市民在此时间被拒载,“可以拨打客管办电话0531-81270911进行举报,并应尽量保留证据,以便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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