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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检察院法警支队:

为检察办案提供有力警务保障

    近年来,潍坊市检察院法警支队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保障检察办案安全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好、管理好、使用好、发展好司法警察队伍,创新探索“学训比督”机制,全力提升司法警察工作质效,为检察办案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以“学”筑基  不断凝聚履职共识

    学政治、铸警魂。通过不断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接受党性教育,深化政治建警、政治育警,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加强司法警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市检察院“双十二条”措施,确保法警队伍政治信念绝对坚定、绝对忠诚。

    学职责、明规范。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等,把这些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作为履职尽责的“尚方宝剑”。

    学业务、谋发展。坚持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紧密结合起来,深化领导干部带头学,组织党员干部潜心学,加强教育培训全面学。同时,重视学习其他部门抓业务、强业务的思路措施和方式方法,充分吸纳实践经验和先进做法,及时将其转化为推进司法警察工作的抓手,不断推动司法警察工作新发展。

    以“训”强能  持续提高履职本领

    瞄着弱项训。牢固树立“训练为了履职、训练保障履职”的理念,根据司法警察的年龄、性别、身体状态等实际,精准制订训练计划、科学设置训练内容,坚持分类施教、结对帮带,有针对性地补齐基础体能、基本技能的短板弱项。

    立足实战练。对基础体能、基本技能的训练,如跳绳、1000米跑、擒敌拳等,要求把功夫下在平时。一些协同训练科目,采取分组练习、红蓝对抗、综合演练等方式,从法言法语、处置流程、战术配合等细节入手,强化检警协同配合、警务保障规范等演练。

    注重全面考。认真落实训练考核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参考的,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确保“人人参训、人人考训、人人达标”。组织各警队建立完善常态保障和应急保障两类预案,统一组织修订、统一组织评比,为训练与拉动考核提供参照,确保各种突发情况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以“比”争先  充分激发队伍活力

    拓宽“比”的视野、“争”的格局。把司法警察工作发展放到全市、全省甚至全国的“赛道”上去考量,敢于同先进比高低,在“比争”中看到自身差距,努力找准发展瓶颈、工作短板,并积极借鉴运用先进的思路、创新的办法,着力破解司法警察工作转型发展的难点堵点。

    激扬“比”的斗志、“争”的激情。去年在潍坊市检察院组织的“我们的检察故事”分享活动中,该院法警支队以《奖牌背后的故事》为题,生动讲述了潍坊司法警察在参加省检察院法警总队举办的比武竞赛中,锚定“争一等、争第一”奋力拼搏的故事,充分体现了“有第一就争、见红旗就扛”的荣誉感。持续弘扬善作善成的攻坚精神,在难题面前“永远吹冲锋号”,充分展现出全市司法警察的良好精神风貌、扎实工作作风和精湛业务本领。

    追求“比”的实绩、“争”的实效。围绕“如何履好职、提能力”,该院法警支队以“追求卓越、争创一流”为目标,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比履职办案、比典型案例、比拼搏精神,力争在各项评比竞赛中站前列、争前位,树立新形象、展现新作为。

    以“督”促干  着力推动工作落实

    严格编队管理。按照“统一练兵、统一管理、统一调用、统一考核”的工作思路,实行“人员编队管理+保障业务派警+辅助参与办案”的管理模式,明确保障办案是首要职责,严格派警管理流程,实行“定期”与“定案”用警方式,逐步构建法警队伍编队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体系,从而大大提高了整支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完善履职通报。根据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建立的司法警察部门落实“四个规定、一个细则”情况通报制度,全市各警队的履职数据和问题差距一目了然。在此基础上,该院法警支队围绕司法警察训练考核、参与检察办案以及大项任务完成、执行规定等情况,进一步建立明细台账,全程跟踪调度、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任务完成进度,适时进行通报提醒。

    加强经验交流。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多篇信息宣传稿件,及时反映潍坊司法警察工作有关动态、实践经验、典型案例等,以信息宣传助力工作创新、提升工作质效。去年11月,该院法警支队以年终专刊的形式重启《潍检警务信息》,为全市各警队思考司法警察工作、总结实践经验提供了平台,也为推进司法警察队伍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有益参照。

    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