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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法院

多轮调解化“心结” 助力行政争议“实质解”

2026-02-05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 张振峰
  近日,高青县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法官团队通过多轮耐心调解、释法说理,成功促成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三起关联行政案件最终以撤诉结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
社会效果相统一。
  据悉,原告郑某某与第三人张某、李某某因邻里琐事发生口角,争执之下矛盾升级,继而发生殴打,双方在冲突中均有不同程度受伤。经法医鉴定,原告郑某某及第三人张某某、张某某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公安机关经调查后,对原告郑某某及第三人张某、李某某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原告对三份行政处罚决定均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研判案件核心争议点,多次组织原告与第三人、公安机关沟通协商。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依法厘清案件中各方的责任边界,针对双方的分歧点,反复斡旋、折中协调,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就矛盾化解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了和解协议,原告方主动申请撤回起诉。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为避免程序空转,减轻当事人诉累,法院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等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司法建议,建议其对案件所涉的、尚未执行的行政处罚不再执行,公安机关对该司法建议予以采纳。
  至此,三起行政案件均以撤诉方式圆满办结,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修复了受损的邻里关系。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高青县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高青县法院将继续立足行政审判职能,精准运用调解手段,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同联动,以更柔性、更高效的司法服务,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助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法治屏障。
  □ 张振峰
  近日,高青县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法官团队通过多轮耐心调解、释法说理,成功促成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三起关联行政案件最终以撤诉结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
社会效果相统一。
  据悉,原告郑某某与第三人张某、李某某因邻里琐事发生口角,争执之下矛盾升级,继而发生殴打,双方在冲突中均有不同程度受伤。经法医鉴定,原告郑某某及第三人张某某、张某某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公安机关经调查后,对原告郑某某及第三人张某、李某某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原告对三份行政处罚决定均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研判案件核心争议点,多次组织原告与第三人、公安机关沟通协商。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依法厘清案件中各方的责任边界,针对双方的分歧点,反复斡旋、折中协调,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就矛盾化解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了和解协议,原告方主动申请撤回起诉。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为避免程序空转,减轻当事人诉累,法院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等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司法建议,建议其对案件所涉的、尚未执行的行政处罚不再执行,公安机关对该司法建议予以采纳。
  至此,三起行政案件均以撤诉方式圆满办结,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修复了受损的邻里关系。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高青县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高青县法院将继续立足行政审判职能,精准运用调解手段,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同联动,以更柔性、更高效的司法服务,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助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