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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以司法之为践行全会精神

□滕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艳真

2025-12-22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系列重大部署,明确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滕州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锚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立足基层司法职能,把全会精神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改革创新的具体行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起坚实法治屏障。
锚定大局需求
以精准司法筑牢营商环境法治基石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求法治建设迈向更高水平,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滕州法院紧扣这一要求,从司法办案“最小单元”入手,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赋能发展。以刑事司法“守底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同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以产权保护“激活力”,聚焦锂电、数控机床等辖区优势产业,开展“安芯”专项行动,牵头签订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框架协议,创新商业秘密保护机制,审结涉企案件3067件,结案标的额35.58亿元,让创新主体敢创新、愿投入、能发展。以破产审判“优配置”,发挥破产审判盘活存量资源作用,盘活企业资产2600万元,化解不良债务2700万元,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破解资产处置、土地过户等难题,实现“企业挽救、职工安置、债权清偿、资源盘活”多重目标,为经济转型升级腾出法治空间。
深化府院联动
以协同发力构建法治政府良性生态

  全会明确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法治政府建设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滕州法院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协同与共治结合,推动形成“法院依法审判、政府依法行政、双方良性互动”工作格局。聚焦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依法办理相关行政纠纷100件,将调解、协调贯穿始终,在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实现项目推进与民生保障双赢。坚持“监督不越位、支持不缺位”,通过庭前调解、发布典型案例、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健全“年部署、季会商、月调度”府院联动机制,围绕金融风险防范、破产处置、知识产权保护等十大领域召开联席会议16次,实现“问题共商、难题共解”;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300余人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五年100%,让“告官见官”“出庭出声”成为常态。
践行司法为民
以高效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滕州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司法为民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项司法服务中。畅通解纷渠道,将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迁入综治中心,联合市检察院、司法局成立行政争议预防化解中心,通过“线上+线下”联合调解61次,和解案件36件,行政诉讼收案同比下降8.7%;升级人大议事厅功能,创新“代表跟案”机制,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邀请24名人大代表参与矛盾化解、法治宣传等活动6场。创新执行机制,探索“带封过户”不动产处置新机制,对“白名单”企业审慎使用强制措施,发起财产查询24万余次,执结各类案件4845件,执行到位金额7.49亿元。延伸司法职能,制定《服务保障马铃薯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在薛国故城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中推动长效保障机制建立,归口业务部门集中审理涉马铃薯产业纠纷、人格权侵权纠纷等案件,通过类案专审实现司法办案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滕州法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更精准的司法服务、更有力的司法保障、更高效的司法举措,把全会部署转化为推动基层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滕州实践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支撑。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系列重大部署,明确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滕州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锚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立足基层司法职能,把全会精神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改革创新的具体行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起坚实法治屏障。
锚定大局需求
以精准司法筑牢营商环境法治基石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求法治建设迈向更高水平,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滕州法院紧扣这一要求,从司法办案“最小单元”入手,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赋能发展。以刑事司法“守底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同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以产权保护“激活力”,聚焦锂电、数控机床等辖区优势产业,开展“安芯”专项行动,牵头签订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框架协议,创新商业秘密保护机制,审结涉企案件3067件,结案标的额35.58亿元,让创新主体敢创新、愿投入、能发展。以破产审判“优配置”,发挥破产审判盘活存量资源作用,盘活企业资产2600万元,化解不良债务2700万元,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破解资产处置、土地过户等难题,实现“企业挽救、职工安置、债权清偿、资源盘活”多重目标,为经济转型升级腾出法治空间。
深化府院联动
以协同发力构建法治政府良性生态

  全会明确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法治政府建设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滕州法院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协同与共治结合,推动形成“法院依法审判、政府依法行政、双方良性互动”工作格局。聚焦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依法办理相关行政纠纷100件,将调解、协调贯穿始终,在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实现项目推进与民生保障双赢。坚持“监督不越位、支持不缺位”,通过庭前调解、发布典型案例、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健全“年部署、季会商、月调度”府院联动机制,围绕金融风险防范、破产处置、知识产权保护等十大领域召开联席会议16次,实现“问题共商、难题共解”;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300余人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五年100%,让“告官见官”“出庭出声”成为常态。
践行司法为民
以高效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滕州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司法为民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项司法服务中。畅通解纷渠道,将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迁入综治中心,联合市检察院、司法局成立行政争议预防化解中心,通过“线上+线下”联合调解61次,和解案件36件,行政诉讼收案同比下降8.7%;升级人大议事厅功能,创新“代表跟案”机制,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邀请24名人大代表参与矛盾化解、法治宣传等活动6场。创新执行机制,探索“带封过户”不动产处置新机制,对“白名单”企业审慎使用强制措施,发起财产查询24万余次,执结各类案件4845件,执行到位金额7.49亿元。延伸司法职能,制定《服务保障马铃薯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在薛国故城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中推动长效保障机制建立,归口业务部门集中审理涉马铃薯产业纠纷、人格权侵权纠纷等案件,通过类案专审实现司法办案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滕州法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更精准的司法服务、更有力的司法保障、更高效的司法举措,把全会部署转化为推动基层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滕州实践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