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法院
“互联网+调解”高效化解异地商事纠纷
2025-12-05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没想到线上调解半天就敲定了方案,不仅免去了400多公里的奔波,还一次性解决了所有问题,太省心了!”被告烟台某医疗企业负责人感慨道。
济南某医疗器械公司是一家医疗器械销售企业,自2021年4月起,与烟台某医疗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由济南某医疗器械公司向烟台某医疗企业供应医疗器械。然而,在交易过程中,烟台某医疗企业仍有13万元货款未支付给济南某医疗器械公司。多次沟通无果后,济南某医疗器械公司遂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烟台某医疗企业支付货款13万元及违约金。
本案被告烟台某医疗企业地处外地,与槐荫区法院相距400多公里。考虑到异地参与诉讼存在诸多不便,且可能耗费较高的时间与经济成本,烟台某医疗企业主动申请采用互联网法庭进行审理,并表达了希望通过调解来化解纠纷的意愿。恰巧,原告济南某医疗器械公司也期望能够快速、高效地解决这一争议。双方对“线上解纷”的需求不谋而合。
考虑到被告距离较远,往返参与诉讼可能会增加时间与经济成本,槐荫区法院充分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将传统审判方式与互联网平台的便利性相结合,主动启用互联网调解模式。承办法官通过线上平台组织双方进行沟通,一方面向烟台某医疗企业释明逾期付款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倾听其“每月付款超3万需走审批流程”的实际困难,并积极协调双方就付款方式达成共识。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烟台某医疗企业向原告济南某医疗器械公司分期支付货款13万元,双方就本次买卖合同纠纷事宜一次性处理完毕,此后再无争议,互不追究其他责任。通过互联网调解,不仅为两家企业化解了纠纷,更以“零跑腿”的线上模式节省了企业的诉讼成本,达成了“案结事了”的目标。
近年来,槐荫区法院积极探索并创新实践“互联网+马锡五审判方式”,将“深入群众、就地解决”的理念与现代化科技手段深度融合。借助互联网调解平台,打破地域限制,生动践行了“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在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这一举措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添了司法温情,也为企业的稳定经营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周晓倩 崔存星
济南某医疗器械公司是一家医疗器械销售企业,自2021年4月起,与烟台某医疗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由济南某医疗器械公司向烟台某医疗企业供应医疗器械。然而,在交易过程中,烟台某医疗企业仍有13万元货款未支付给济南某医疗器械公司。多次沟通无果后,济南某医疗器械公司遂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烟台某医疗企业支付货款13万元及违约金。
本案被告烟台某医疗企业地处外地,与槐荫区法院相距400多公里。考虑到异地参与诉讼存在诸多不便,且可能耗费较高的时间与经济成本,烟台某医疗企业主动申请采用互联网法庭进行审理,并表达了希望通过调解来化解纠纷的意愿。恰巧,原告济南某医疗器械公司也期望能够快速、高效地解决这一争议。双方对“线上解纷”的需求不谋而合。
考虑到被告距离较远,往返参与诉讼可能会增加时间与经济成本,槐荫区法院充分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将传统审判方式与互联网平台的便利性相结合,主动启用互联网调解模式。承办法官通过线上平台组织双方进行沟通,一方面向烟台某医疗企业释明逾期付款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倾听其“每月付款超3万需走审批流程”的实际困难,并积极协调双方就付款方式达成共识。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烟台某医疗企业向原告济南某医疗器械公司分期支付货款13万元,双方就本次买卖合同纠纷事宜一次性处理完毕,此后再无争议,互不追究其他责任。通过互联网调解,不仅为两家企业化解了纠纷,更以“零跑腿”的线上模式节省了企业的诉讼成本,达成了“案结事了”的目标。
近年来,槐荫区法院积极探索并创新实践“互联网+马锡五审判方式”,将“深入群众、就地解决”的理念与现代化科技手段深度融合。借助互联网调解平台,打破地域限制,生动践行了“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在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这一举措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添了司法温情,也为企业的稳定经营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周晓倩 崔存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