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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法院

“法院+综治” 化解婚姻纠纷

2025-10-17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入秋后的沂源县天高云淡,然而在历山街道综治中心的调解室里,却弥漫着一种无声的沉重。徐先生和齐女士分坐在长桌两侧,中间仿佛隔着一道看不见的鸿沟。
  时间回溯到2025年5月,两人满怀憧憬地领证结婚。起初,只是性格不合,争吵不断,直到徐先生发现了齐女士手机里与前男友的联系信息。信任的基石一旦坍塌,婚姻的大厦便摇摇欲坠。
  “这日子没法过了!”今年8月,徐先生带着委屈和愤怒,向沂源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返还10万元彩礼、全部首饰、3万元礼金以及3万元精神损失费,合计21万元。
  立案法官仔细审查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金额明确,但情感纠葛复杂。判决虽能分清财产,却难解双方的心结。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院立即启动“法院+综治”诉调对接机制,通过县综治中心将案件委派至历山街道综治中心先行调解。
  接手案件的是“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周仕文。调解一开始,气氛便剑拔弩张。
  “她心里装着别人,这婚必须离!”徐先生语气坚决,没有一丝回转的余地。齐女士沉默片刻后回应:“事到如今,我同意离婚。”
  关于离婚的话题,双方在无奈的共识中迅速达成一致。然而,战火立刻蔓延到核心问题——彩礼。
  “10万元彩礼是我家积攒多年的心血,还有首饰和礼金,一样都不能少!”徐先生情绪激动。
  “彩礼大部分用于婚后共同开销,凭什么让我退?”齐女士辩解道。
  一直静观其变的周仕文适时开口。这位退休的老政法干部,最懂如何给情绪降温。他说道:“婚姻贵在忠诚,一方若存在明显过错,在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法律会向无过错方倾斜。完全不予返还,于法于理都站不住脚。”
  “我愿意退一部分,可我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齐女士沉默片刻后说道。
  感受到齐女士态度的松动,周仕文心中有了底,但拿不准具体的返还比例和法律细节,便立即向指导法官徐光花求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刚结婚3个月,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女方存在过错等因素,可以酌情返还大部分。”徐光花给出了专业意见。
  法官的专业意见,为调解提供了权威框架。周仕文趁热打铁,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他把徐先生叫到一边,劝说道:“走诉讼程序耗时耗力,既然对方愿意返还,能不能适当让步?尽快了结也能开始新生活。”接着,他又单独对齐女士劝道:“错了就要承担,拿出你力所能及最大的诚意才能解决问题。”
  最终,在情、理、法的三重考量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意离婚,齐女士当场返还7万元彩礼及全部首饰,徐先生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协议达成后,法院迅速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签字、按手印,鲜红的印泥像一个小小的句号,为这段短暂的婚姻画上了终点。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生动展现了沂源县“法院+综治”诉调对接机制的温度与效能。它不仅厘清了是非对错,更通过调解疏导,抚平了情感的褶皱,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温暖的底色。             李楠 翟莉芳
  入秋后的沂源县天高云淡,然而在历山街道综治中心的调解室里,却弥漫着一种无声的沉重。徐先生和齐女士分坐在长桌两侧,中间仿佛隔着一道看不见的鸿沟。
  时间回溯到2025年5月,两人满怀憧憬地领证结婚。起初,只是性格不合,争吵不断,直到徐先生发现了齐女士手机里与前男友的联系信息。信任的基石一旦坍塌,婚姻的大厦便摇摇欲坠。
  “这日子没法过了!”今年8月,徐先生带着委屈和愤怒,向沂源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返还10万元彩礼、全部首饰、3万元礼金以及3万元精神损失费,合计21万元。
  立案法官仔细审查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金额明确,但情感纠葛复杂。判决虽能分清财产,却难解双方的心结。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院立即启动“法院+综治”诉调对接机制,通过县综治中心将案件委派至历山街道综治中心先行调解。
  接手案件的是“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周仕文。调解一开始,气氛便剑拔弩张。
  “她心里装着别人,这婚必须离!”徐先生语气坚决,没有一丝回转的余地。齐女士沉默片刻后回应:“事到如今,我同意离婚。”
  关于离婚的话题,双方在无奈的共识中迅速达成一致。然而,战火立刻蔓延到核心问题——彩礼。
  “10万元彩礼是我家积攒多年的心血,还有首饰和礼金,一样都不能少!”徐先生情绪激动。
  “彩礼大部分用于婚后共同开销,凭什么让我退?”齐女士辩解道。
  一直静观其变的周仕文适时开口。这位退休的老政法干部,最懂如何给情绪降温。他说道:“婚姻贵在忠诚,一方若存在明显过错,在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法律会向无过错方倾斜。完全不予返还,于法于理都站不住脚。”
  “我愿意退一部分,可我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齐女士沉默片刻后说道。
  感受到齐女士态度的松动,周仕文心中有了底,但拿不准具体的返还比例和法律细节,便立即向指导法官徐光花求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刚结婚3个月,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女方存在过错等因素,可以酌情返还大部分。”徐光花给出了专业意见。
  法官的专业意见,为调解提供了权威框架。周仕文趁热打铁,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他把徐先生叫到一边,劝说道:“走诉讼程序耗时耗力,既然对方愿意返还,能不能适当让步?尽快了结也能开始新生活。”接着,他又单独对齐女士劝道:“错了就要承担,拿出你力所能及最大的诚意才能解决问题。”
  最终,在情、理、法的三重考量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意离婚,齐女士当场返还7万元彩礼及全部首饰,徐先生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协议达成后,法院迅速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签字、按手印,鲜红的印泥像一个小小的句号,为这段短暂的婚姻画上了终点。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生动展现了沂源县“法院+综治”诉调对接机制的温度与效能。它不仅厘清了是非对错,更通过调解疏导,抚平了情感的褶皱,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温暖的底色。             李楠 翟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