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打造“枣乡和”品牌
构建行政争议调解新格局
2025-08-04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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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灵
宁阳县司法局立足全县实际,聚焦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进全过程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机制“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依托宁阳县“中国枣乡·奋进宁阳”城市品牌,打造“枣乡和”行政复议调解品牌,构建以行政复议调解为主导的“1+3+N”行政争议全过程调解和解新格局。
聚焦一站式调解,搭建化解平台。强化统筹,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衔接联动化解行政争议。县人民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联合设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县行政复议办公室总体负责化解中心事务。化解中心承担通过接受、协调、劝导、组织协商等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引导行政争议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就争议达成和解,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行政机关结合实际跟进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室,承担将行政争议按照行政调解和解程序先行化解工作。健全机制,推动平台实质性运作,完善落实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分析研判、延伸服务等会商协作机制和纪检监察与行政复议机构信息交换、案情通报等对接联动机制。建设高标准的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做到“应收尽收、应调尽调”服务零距离。
聚焦全过程调解,抓实三个环节。做好行政复议“受理前”调解,指导各行政单位和镇街完善行政调解和解机制,做好行政复议前先行处理。做强行政复议“审理中”调解,灵活运用行政复议中止制度,建立全过程咨询申请人调解意向的工作方法和向行政机关发送《调解和解通知书》工作机制,给予行政争议调解和解合理的时间期限。做优行政复议“审理后”调解,抓好行政复议调解书的履行情况回访、制发责令限期履行通知书等制度,形成行政争议案件全流程化解闭环机制。
聚焦联动调解,强化全要素保障。加强制度支撑,印发《宁阳县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程序机制,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提供规范性文件支撑。实行清单化指引,制定《行政复议调解规范化建设实施手册》《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制度汇编》《行政复议调解典型案例汇编》覆盖复议调解流程、重点制度、法律文书、典型案例等内容,实行清单化、精准化指引。数字化赋能,推行“立案接待大厅+互联网+邮寄”全时空行政复议申请模式,最大限度将行政纠纷导入行政复议,全县形成了完善规范统一的行政复议调解工作保障机制。
宁阳县司法局立足全县实际,聚焦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进全过程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机制“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依托宁阳县“中国枣乡·奋进宁阳”城市品牌,打造“枣乡和”行政复议调解品牌,构建以行政复议调解为主导的“1+3+N”行政争议全过程调解和解新格局。
聚焦一站式调解,搭建化解平台。强化统筹,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衔接联动化解行政争议。县人民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联合设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县行政复议办公室总体负责化解中心事务。化解中心承担通过接受、协调、劝导、组织协商等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引导行政争议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就争议达成和解,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行政机关结合实际跟进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室,承担将行政争议按照行政调解和解程序先行化解工作。健全机制,推动平台实质性运作,完善落实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分析研判、延伸服务等会商协作机制和纪检监察与行政复议机构信息交换、案情通报等对接联动机制。建设高标准的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做到“应收尽收、应调尽调”服务零距离。
聚焦全过程调解,抓实三个环节。做好行政复议“受理前”调解,指导各行政单位和镇街完善行政调解和解机制,做好行政复议前先行处理。做强行政复议“审理中”调解,灵活运用行政复议中止制度,建立全过程咨询申请人调解意向的工作方法和向行政机关发送《调解和解通知书》工作机制,给予行政争议调解和解合理的时间期限。做优行政复议“审理后”调解,抓好行政复议调解书的履行情况回访、制发责令限期履行通知书等制度,形成行政争议案件全流程化解闭环机制。
聚焦联动调解,强化全要素保障。加强制度支撑,印发《宁阳县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程序机制,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提供规范性文件支撑。实行清单化指引,制定《行政复议调解规范化建设实施手册》《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制度汇编》《行政复议调解典型案例汇编》覆盖复议调解流程、重点制度、法律文书、典型案例等内容,实行清单化、精准化指引。数字化赋能,推行“立案接待大厅+互联网+邮寄”全时空行政复议申请模式,最大限度将行政纠纷导入行政复议,全县形成了完善规范统一的行政复议调解工作保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