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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笔绘就城市治理新画卷

潍坊市人大常委会以良法善治回应民生关切,为“更好潍坊”建设提供保障

2025-08-04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 肖鹏 胡欣 刘华
  2015年8月1日,潍坊市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改后山东省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之一。地方立法权赋予的十年间,潍坊市人大常委会以良法善治回应民生关切,以制度创新护航改革发展。
  站在十周年的历史节点回望,这座以风筝闻名的城市,用一部部“小切口”“真管用”的地方性法规,在法治潍坊建设的画卷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印记。
  从全国首部剧毒高毒农药管理条例的破冰,到覆盖海岸带保护、电梯安全的民生法治网络,再到青州古城保护、风筝文化产业促进的地方特色,潍坊以地方立法实践诠释了“法者,治之端也”的深刻内涵。
立法十年之路,结出丰硕成果
  2016年12月,潍坊首批三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潍坊市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条例》《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潍坊市文物保护条例》正式发布,标志着潍坊地方立法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历史性跨越。
  十年来,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扭住本地改革发展的关键点,认真履行立法职责。截至2025年7月,已制定出台25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1部程序性法规。
  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风筝文化产业促进、会展业促进、快递条例等多部产业发展促进地方性法规,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厚植生态文明底色,制定出台海岸带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城市绿化条例、古树后备资源保护规定等法规,为守护“潍坊蓝”“潍坊好空气”提供了法治保障。
  筑牢社会治理制度基石,制定供热、物业管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海绵城市建设、文明行为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规,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以法治之力守护好潍坊文脉,出台文物保护、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规,护佑文化根脉,传承弘扬优秀历史文化。
  一部部务实管用的法规,为“更好潍坊”建设,提供了善治保障。
立法聚焦地方特色,解决“潍坊问题”
  潍坊立法工作始终紧扣地方实际,将“地方特色作为立法的灵魂和生命力”。
  作为全国著名的农业大市、瓜果蔬菜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潍坊品牌农业的生命线。2016年,潍坊出台《潍坊市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剧毒高毒农药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创新设计了“四统一定两确保”制度:统一采购、统一储备、统一服务、统一监管,定点经营,确保管好每一瓶农药、确保需用药时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这一创制性立法解决了困扰多年的农药管理和执法依据缺乏、手段刚性不足难题,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提供了“潍坊方案”。
  在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制定了《潍坊市青州古城保护条例》,提升了青州的文化软实力和城市竞争力,让千年古城在法治框架下焕发新生。近年来,青州市改造提升古街古巷116条,修复建设古迹古建36处,建成各类展馆10处,复原标志性建筑4座。立法留住了古城文化的根脉和难以割舍的乡愁,也不断增强游客的认同感、居民的幸福感、发展的持续度。青州古城先后荣获最美中国文化旅游目的地等30余项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2024年客流量达988.5万人次。
  在海洋保护方面,《潍坊市海岸带保护条例》为北部沿海地区的开发建设活动设定了约束性底线。
  2024年,立足“世界风筝都”定位,制定出台《潍坊市风筝文化产业促进条例》,为风筝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填补了潍坊市作为风筝之都缺乏法治保障的空白。
  这些法规无不深深烙上了“潍坊特色”的印记。
立法回应民生关切,守护百姓生活
  十年来,潍坊立法工作始终聚焦民生热点,用法治力量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面对电梯保有量十年增长22倍带来的安全挑战,2017年实施的《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立竿见影。条例实施后,质监投诉热线受理的电梯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同比下降超过30%。
  更让市民有切身体会的是2018年实施的《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条例实施前,潍坊财神节“鞭炮齐鸣、乌烟瘴气”,当天空气质量评价为重度污染;条例实施后,潍坊财神节全市城区一改往年景象,未闻一声鞭炮响,当天空气质量评价由重度污染变为优。
  面对扬尘污染防治这一难题,《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了部门职责,填补了该领域的管理制度空白,结束了全市扬尘污染防治无人管理、无人负责的历史。
  面对群众关心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违法查处、改装机动车处罚、飙车炸街交通违法、骑乘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都做了规定,为一线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立法坚持机制创新,构建科学立法体系
  十年来,潍坊不断创新立法机制,构建起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制度体系。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在制定每年的地方立法计划、五年立法规划时,市人大常委会都要充分征求市委、市政府的意见。
  在立法过程中,坚持“开门立法”,深入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建议。十年来,代表参与立法4000多人次,200多场立法调研、论证、评估活动,提出近2000条代表建议;建成12个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480个立法信息采集点,569位立法信息采集员,129个立法联系单位组成的民意征集网络,见证着“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的民主实践。
  借外脑外智为立法注入专业化力量,十年来,累计选聘专家132人次,参与立法活动900余人次;组织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开展立法项目论证评估20余个,制定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定、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管理办法等健全完善机制,为地方立法提供了智力支持。
  积极发挥协商民主优势,与市政协联合制定《潍坊市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开展立法协商工作办法(试行)》,积极开展立法协商。
  制度机制的探索创新,为高质量立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十年砥砺前行,潍坊地方立法从蹒跚学步到成熟自信;站在新的起点上,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继续把握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守正创新、行稳致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潍坊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肖鹏 胡欣 刘华
  2015年8月1日,潍坊市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改后山东省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之一。地方立法权赋予的十年间,潍坊市人大常委会以良法善治回应民生关切,以制度创新护航改革发展。
  站在十周年的历史节点回望,这座以风筝闻名的城市,用一部部“小切口”“真管用”的地方性法规,在法治潍坊建设的画卷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印记。
  从全国首部剧毒高毒农药管理条例的破冰,到覆盖海岸带保护、电梯安全的民生法治网络,再到青州古城保护、风筝文化产业促进的地方特色,潍坊以地方立法实践诠释了“法者,治之端也”的深刻内涵。
立法十年之路,结出丰硕成果
  2016年12月,潍坊首批三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潍坊市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条例》《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潍坊市文物保护条例》正式发布,标志着潍坊地方立法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历史性跨越。
  十年来,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扭住本地改革发展的关键点,认真履行立法职责。截至2025年7月,已制定出台25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1部程序性法规。
  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风筝文化产业促进、会展业促进、快递条例等多部产业发展促进地方性法规,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厚植生态文明底色,制定出台海岸带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城市绿化条例、古树后备资源保护规定等法规,为守护“潍坊蓝”“潍坊好空气”提供了法治保障。
  筑牢社会治理制度基石,制定供热、物业管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海绵城市建设、文明行为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规,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以法治之力守护好潍坊文脉,出台文物保护、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规,护佑文化根脉,传承弘扬优秀历史文化。
  一部部务实管用的法规,为“更好潍坊”建设,提供了善治保障。
立法聚焦地方特色,解决“潍坊问题”
  潍坊立法工作始终紧扣地方实际,将“地方特色作为立法的灵魂和生命力”。
  作为全国著名的农业大市、瓜果蔬菜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潍坊品牌农业的生命线。2016年,潍坊出台《潍坊市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剧毒高毒农药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创新设计了“四统一定两确保”制度:统一采购、统一储备、统一服务、统一监管,定点经营,确保管好每一瓶农药、确保需用药时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这一创制性立法解决了困扰多年的农药管理和执法依据缺乏、手段刚性不足难题,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提供了“潍坊方案”。
  在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制定了《潍坊市青州古城保护条例》,提升了青州的文化软实力和城市竞争力,让千年古城在法治框架下焕发新生。近年来,青州市改造提升古街古巷116条,修复建设古迹古建36处,建成各类展馆10处,复原标志性建筑4座。立法留住了古城文化的根脉和难以割舍的乡愁,也不断增强游客的认同感、居民的幸福感、发展的持续度。青州古城先后荣获最美中国文化旅游目的地等30余项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2024年客流量达988.5万人次。
  在海洋保护方面,《潍坊市海岸带保护条例》为北部沿海地区的开发建设活动设定了约束性底线。
  2024年,立足“世界风筝都”定位,制定出台《潍坊市风筝文化产业促进条例》,为风筝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填补了潍坊市作为风筝之都缺乏法治保障的空白。
  这些法规无不深深烙上了“潍坊特色”的印记。
立法回应民生关切,守护百姓生活
  十年来,潍坊立法工作始终聚焦民生热点,用法治力量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面对电梯保有量十年增长22倍带来的安全挑战,2017年实施的《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立竿见影。条例实施后,质监投诉热线受理的电梯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同比下降超过30%。
  更让市民有切身体会的是2018年实施的《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条例实施前,潍坊财神节“鞭炮齐鸣、乌烟瘴气”,当天空气质量评价为重度污染;条例实施后,潍坊财神节全市城区一改往年景象,未闻一声鞭炮响,当天空气质量评价由重度污染变为优。
  面对扬尘污染防治这一难题,《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了部门职责,填补了该领域的管理制度空白,结束了全市扬尘污染防治无人管理、无人负责的历史。
  面对群众关心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违法查处、改装机动车处罚、飙车炸街交通违法、骑乘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都做了规定,为一线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立法坚持机制创新,构建科学立法体系
  十年来,潍坊不断创新立法机制,构建起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制度体系。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在制定每年的地方立法计划、五年立法规划时,市人大常委会都要充分征求市委、市政府的意见。
  在立法过程中,坚持“开门立法”,深入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建议。十年来,代表参与立法4000多人次,200多场立法调研、论证、评估活动,提出近2000条代表建议;建成12个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480个立法信息采集点,569位立法信息采集员,129个立法联系单位组成的民意征集网络,见证着“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的民主实践。
  借外脑外智为立法注入专业化力量,十年来,累计选聘专家132人次,参与立法活动900余人次;组织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开展立法项目论证评估20余个,制定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定、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管理办法等健全完善机制,为地方立法提供了智力支持。
  积极发挥协商民主优势,与市政协联合制定《潍坊市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开展立法协商工作办法(试行)》,积极开展立法协商。
  制度机制的探索创新,为高质量立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十年砥砺前行,潍坊地方立法从蹒跚学步到成熟自信;站在新的起点上,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继续把握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守正创新、行稳致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潍坊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