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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区聚焦“三大核心职能”

开辟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新局面

2025-07-29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 杨士伟
  泰安市泰山区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三大核心职能”作用,通过聚焦关键环节、找准突破口,有效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程,显著提升了辖区群众对司法所工作的满意度、认可度。目前,全区10个司法所,2个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7个获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5名司法所长分别获得“全国优秀司法所长”“全国模范调解员”“山东省巾帼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守牢底线,勇做维护社会稳定的“稳压器”
  综治中心助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充分发挥区、镇街综治中心统一指挥作用,借助视频会议系统,实现10个司法所与全区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8家律师事务所互联互通。通过打造“泰好调·泰合心”品牌,广泛采用“社区+网格调解”“乡贤+亲缘调解”等形式,及时沟通疏导各类苗头性纠纷,确保小矛盾在网格内化解、大纠纷全网联动处理。
  智慧矫正助力提升监管效率。依托山东省智慧矫正平台,持续优化“矫务通”“在矫通”App功能,实现入矫宣告、信息化核查、外出监管等全流程智能预警和数据留痕,有效降低脱管漏管风险。通过定位手机、定位手环等技术手段,定期会同公安部门进行个人轨迹信息核查,将重点人员列入综治天网系统,实现重点人员在重点区域监控无死角。
  动态评估助力提升安置帮教效果。借助安置帮教效果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评估程序,根据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措施,建立起精准化、差异化的帮教机制。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充分维护安置帮教对象的合法权益,提高安置帮教资源的使用效率,助力安置帮教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降低再犯罪风险。
贴近群众,争当公共法律服务的“排头兵”
  推动业务拓展,优化法律服务供给。以司法所为依托,拓展服务内容,将行政复议、仲裁、行政执法监督、公证、法律援助等业务下沉至司法所,打造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菜单式”法律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资源。
  编制“普法月历”,开展精准普法。各司法所立足本地实际,紧密结合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精心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编制“普法月历”,每月围绕一个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实现全年普法工作常态化。司法所深入分析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的犯罪类型、区域分布、文化层次等特点,绘制详细的普法指示图,明确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重点内容,使普法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建立“所所”共建新模式,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积极推行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共建的方式,辖区内律师事务所派遣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习1年,担任法治副所长,参与基层法律服务,有效解决司法所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法律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
融入大局,当好基层法治建设的“防护墙”
  建立司法所融入基层党委、政府工作新机制。建立司法所“六个一”工作制度,其中一项即各司法所每季度向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作一次专题汇报。专题汇报主要包括司法所近期工作进展,特别是参与法治建设成效,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对汇报进行点评反馈。这一举措不仅确保了司法所工作紧密围绕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展开,而且便于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困难,实现司法所与党委、政府工作的同频共振。
  完善司法所参与基层合法审查新机制。依据《泰山区推进全区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办法》,各街道(乡镇)建立了“1+1+N”的合法性审查新模式,即由合法性审查组长负总责,以司法所为主体的工作推进机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整合相关业务单位、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多方力量参与其中,全面提升基层合法性审查的质量和效率。
  全程介入为街道(乡镇)重大项目构建“过程屏障”。建立“项目全周期法律服务清单”,明确司法所介入的3个关键节点:项目立项阶段,需出具《法律风险评估报告》,涵盖土地审批、环评许可等6类风险点;合同签订阶段,对投资方资质、违约责任等12项核心条款进行逐项标注;项目实施阶段,每月开展1次现场法律巡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劳资纠纷。岱庙街道在文旅综合体项目中,司法所提前介入审查,发现投资方存在股权质押未披露问题,协助街道终止合同,避免经济损失约800万元。
  □ 杨士伟
  泰安市泰山区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三大核心职能”作用,通过聚焦关键环节、找准突破口,有效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程,显著提升了辖区群众对司法所工作的满意度、认可度。目前,全区10个司法所,2个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7个获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5名司法所长分别获得“全国优秀司法所长”“全国模范调解员”“山东省巾帼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守牢底线,勇做维护社会稳定的“稳压器”
  综治中心助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充分发挥区、镇街综治中心统一指挥作用,借助视频会议系统,实现10个司法所与全区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8家律师事务所互联互通。通过打造“泰好调·泰合心”品牌,广泛采用“社区+网格调解”“乡贤+亲缘调解”等形式,及时沟通疏导各类苗头性纠纷,确保小矛盾在网格内化解、大纠纷全网联动处理。
  智慧矫正助力提升监管效率。依托山东省智慧矫正平台,持续优化“矫务通”“在矫通”App功能,实现入矫宣告、信息化核查、外出监管等全流程智能预警和数据留痕,有效降低脱管漏管风险。通过定位手机、定位手环等技术手段,定期会同公安部门进行个人轨迹信息核查,将重点人员列入综治天网系统,实现重点人员在重点区域监控无死角。
  动态评估助力提升安置帮教效果。借助安置帮教效果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评估程序,根据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措施,建立起精准化、差异化的帮教机制。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充分维护安置帮教对象的合法权益,提高安置帮教资源的使用效率,助力安置帮教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降低再犯罪风险。
贴近群众,争当公共法律服务的“排头兵”
  推动业务拓展,优化法律服务供给。以司法所为依托,拓展服务内容,将行政复议、仲裁、行政执法监督、公证、法律援助等业务下沉至司法所,打造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菜单式”法律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资源。
  编制“普法月历”,开展精准普法。各司法所立足本地实际,紧密结合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精心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编制“普法月历”,每月围绕一个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实现全年普法工作常态化。司法所深入分析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的犯罪类型、区域分布、文化层次等特点,绘制详细的普法指示图,明确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重点内容,使普法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建立“所所”共建新模式,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积极推行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共建的方式,辖区内律师事务所派遣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习1年,担任法治副所长,参与基层法律服务,有效解决司法所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法律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
融入大局,当好基层法治建设的“防护墙”
  建立司法所融入基层党委、政府工作新机制。建立司法所“六个一”工作制度,其中一项即各司法所每季度向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作一次专题汇报。专题汇报主要包括司法所近期工作进展,特别是参与法治建设成效,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对汇报进行点评反馈。这一举措不仅确保了司法所工作紧密围绕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展开,而且便于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困难,实现司法所与党委、政府工作的同频共振。
  完善司法所参与基层合法审查新机制。依据《泰山区推进全区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办法》,各街道(乡镇)建立了“1+1+N”的合法性审查新模式,即由合法性审查组长负总责,以司法所为主体的工作推进机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整合相关业务单位、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多方力量参与其中,全面提升基层合法性审查的质量和效率。
  全程介入为街道(乡镇)重大项目构建“过程屏障”。建立“项目全周期法律服务清单”,明确司法所介入的3个关键节点:项目立项阶段,需出具《法律风险评估报告》,涵盖土地审批、环评许可等6类风险点;合同签订阶段,对投资方资质、违约责任等12项核心条款进行逐项标注;项目实施阶段,每月开展1次现场法律巡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劳资纠纷。岱庙街道在文旅综合体项目中,司法所提前介入审查,发现投资方存在股权质押未披露问题,协助街道终止合同,避免经济损失约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