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赴齐河法院黄河生态城人民法庭开展调研
2025-07-25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 符家萌
本报讯 近日,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黄河流域环境司法调研队赴齐河县人民法院黄河生态城人民法庭,开展针对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的调研活动。
调研队一行实地参观了黄河生态城人民法庭的多个功能区域。其中,互联网审判打破了空间限制,提升了审判效率,环境资源审判庭彰显了法庭在生态司法领域的专业性和前瞻性,集约送达中心有效解决了诉讼程序中的“送达难”问题。随后,调研队还实地调研了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修复实践基地,感受黄河流域环境修复成效。齐河法院针对不同类型的环境资源案件,量身定制修复方案,切实筑牢了保障黄河安澜的生态屏障,也为调研队对黄河环境资源法庭的治理路径和治理效能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
双方围绕审判理论与实践相关问题展开座谈。法庭负责人员介绍了法庭建设情况及近三年环境资源案件的受理情况,分享了一系列典型案例,解答了队员们关心的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认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标准、司法与行政联动机制等方面问题。
本报讯 近日,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黄河流域环境司法调研队赴齐河县人民法院黄河生态城人民法庭,开展针对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的调研活动。
调研队一行实地参观了黄河生态城人民法庭的多个功能区域。其中,互联网审判打破了空间限制,提升了审判效率,环境资源审判庭彰显了法庭在生态司法领域的专业性和前瞻性,集约送达中心有效解决了诉讼程序中的“送达难”问题。随后,调研队还实地调研了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修复实践基地,感受黄河流域环境修复成效。齐河法院针对不同类型的环境资源案件,量身定制修复方案,切实筑牢了保障黄河安澜的生态屏障,也为调研队对黄河环境资源法庭的治理路径和治理效能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
双方围绕审判理论与实践相关问题展开座谈。法庭负责人员介绍了法庭建设情况及近三年环境资源案件的受理情况,分享了一系列典型案例,解答了队员们关心的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认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标准、司法与行政联动机制等方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