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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法治赋能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6-05-27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济南市法律援助便民直通车开进社区,面对面服务基层群众。
  济宁仲裁委举办“仲裁护航 俄贸无忧”仲有解会客厅活动,为企业提供涉外贸易和投资法律方案,助力稳健出海。
  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近年来,省司法厅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整合集成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基本建成了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年均办理法律服务450万件次,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刘婧 陈君
  
加强统筹谋划
健全完善服务体系

  省司法厅始终将党建引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发展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续提升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厅党委批复成立律师、人民调解等6个行业协会党委,制定关于加强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行业党的建设若干措施,开展社会组织党委实体化运行重点工作攻坚,推动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社会组织党委直接领导、行业党委具体负责的党建工作体制。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制度规范,推动出台《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总体规划,谋划制定全省高质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五年实施方案,推动制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司法鉴定服务标准及检验技术要求等7个省级地方标准,制发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等领域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以地方性法规为统领,行业规划、服务标准、规范性文件相互衔接的制度体系,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和制度保障。
突出均等普惠
积极回应群众法治需求

  公共法律服务是法治领域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省司法厅积极回应群众对便捷服务、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盼,努力解决群众在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高效回应群众法治服务新需求。加快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全省建成6万余个覆盖市县乡村的实体平台,12348热线与12345热线实现归并整合,提供全天候法律咨询服务,月均咨询量超5万人次;推动山东法律服务网智能化改造,网络注册用户17.5万人,年均访问量310万次,有效打通了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各市积极创新措施延展服务触角,济南市建设便民流动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便民直通车”开进基层社区;青岛市将大数据、人工智能、远程视频等数字技术深度融入法律服务全链条,以信息化助力提升服务质效;济宁市建设完善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窗口化+柜台式”服务模式运行良好。务实回应群众司法公正新期待。持续完善律师辩护代理制度,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或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基本实现全覆盖。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省法律援助案件优良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充分发挥公证预防性司法制度作用,近3年参与人民法院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司法辅助业务84万件。规范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工作,鉴定人通知出庭率保持在99%以上。积极回应群众权益保障新期盼。持续做好“一群体一品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法律援助“安心行动”、“法援护苗”等系列活动,新就业群体、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群体法律服务需求得到有效回应,近3年全省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1万余件,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4亿元。潍坊寿光市法律援助机构为工伤农民工追讨赔偿款案例得到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报道肯定。
聚焦精准发力
高效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的法律服务,省司法厅紧扣高质量发展需求,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产品。聚焦服务重大战略实施。出台《关于加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制定司法行政机关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的具体举措,加强沿黄9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协同合作,推动更多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资源服务新时代乡村振兴。聚焦服务企业主体。联合省工信厅等部门共建“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纠纷法律服务工作机制”,被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全国推广。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开展“重点产业链+法律服务”试点,近3年开展企业“法治体检”10万余次,提供涉企法律服务40余万件。烟台市围绕全市16条重点产业链制定各产业链专属法律服务手册,实现“一条产业链、一套法律问题解决方案”;威海市推动律师协会、产业协会、高校、链上龙头企业组建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在园区设立“园区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一企调”法治助企服务站,为上万家园区企业提供了优质服务。开展全省高端化工产业链、高端装备产业链、先进材料产业链普法用法活动,建立“仲裁+诉讼+调解”涉企纠纷快速调处模式,拓展公证服务在金融、产权及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应用,近3年办理新型公证业务6.5万件。聚焦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制定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工作若干措施,推动形成涉外法治协同工作格局。加快推动济南中央法务区涉外法律服务中心、青岛中央法务区涉外法务区建设,形成集诉讼、调解、仲裁、律师、翻译、公证、司法鉴定、域外法查明的全链条涉外法律法务平台。实施全省律师行业服务“万企出海 鲁贸全球”外贸突破专项行动,组建山东省涉外领事保护律师服务团,5家律师事务所入选全国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制定鼓励和支持发展涉外仲裁若干措施,青岛仲裁委入选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名单。推动涉外公证高质量发展,18家公证机构纳入司法部海外远程视频试点,涉外公证书在15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
注重深度融入
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公共法律服务处于基层依法治理的最前沿,省司法厅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大局,加快拓展服务领域,将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建强基层法治阵地。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省乡镇、街道司法所实现全覆盖,年均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指导制定村规民约3.5万件次,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53万余次。深化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86个,夯实了基层法治基础。推动法治力量下沉。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26万余人,每个行政村(社区)都实现了配备1名“法治带头人”、3名“法律明白人”;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1.28万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推进“阳光法考”,3年来组织全省26万余人次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颁发3.28万份资格证书,为深化依法治理选拔储备人才。提升法律服务质效。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创新“小板凳普法”“马甲普法”等形式,“十四五”期间法治宣传覆盖群众近亿人次。建设覆盖城乡和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调解网络,全省实现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年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72.9万余次,努力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严格监督管理
筑牢行业发展保障支撑

  有效的行业监管是公共法律服务行业长远发展的有力支撑。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监管,着力推动行业规范发展,以高质量服务保障行业公信力。健全管理体制。发挥行政、行业“两结合”管理体制优势,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各法律服务行业协会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制定议事规则、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执业监督、行业惩戒等专门委员会建设,行业自律作用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定期向厅党委汇报工作,重点领域执业监督工作列入厅年度工作要点,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完善监管措施。全方位加强法律援助办案监管,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覆盖40%已结案件。开展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发展专项行动,14家机构成为全国标准化试点或纳入司法部推荐名单。深化“公证规范优质”专项行动,204项公证事项实现“一次办好”。指导各仲裁机构建立完善裁决核阅、专家咨询等制度,印发律师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工作规则,编印警示教育案例,引导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凝聚监管合力。与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多次联合发文规范执业行为。鼓励各仲裁机构参与府院联动机制,加大防范惩治虚假仲裁工作力度。深化司法鉴定诚信执业建设,定期向社会公开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积极向司法机关推荐优质机构,不断提升行业公信力。
  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近年来,省司法厅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整合集成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基本建成了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年均办理法律服务450万件次,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刘婧 陈君
  
加强统筹谋划
健全完善服务体系

  省司法厅始终将党建引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发展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续提升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厅党委批复成立律师、人民调解等6个行业协会党委,制定关于加强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行业党的建设若干措施,开展社会组织党委实体化运行重点工作攻坚,推动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社会组织党委直接领导、行业党委具体负责的党建工作体制。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制度规范,推动出台《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总体规划,谋划制定全省高质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五年实施方案,推动制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司法鉴定服务标准及检验技术要求等7个省级地方标准,制发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等领域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以地方性法规为统领,行业规划、服务标准、规范性文件相互衔接的制度体系,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和制度保障。
突出均等普惠
积极回应群众法治需求

  公共法律服务是法治领域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省司法厅积极回应群众对便捷服务、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盼,努力解决群众在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高效回应群众法治服务新需求。加快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全省建成6万余个覆盖市县乡村的实体平台,12348热线与12345热线实现归并整合,提供全天候法律咨询服务,月均咨询量超5万人次;推动山东法律服务网智能化改造,网络注册用户17.5万人,年均访问量310万次,有效打通了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各市积极创新措施延展服务触角,济南市建设便民流动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便民直通车”开进基层社区;青岛市将大数据、人工智能、远程视频等数字技术深度融入法律服务全链条,以信息化助力提升服务质效;济宁市建设完善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窗口化+柜台式”服务模式运行良好。务实回应群众司法公正新期待。持续完善律师辩护代理制度,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或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基本实现全覆盖。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省法律援助案件优良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充分发挥公证预防性司法制度作用,近3年参与人民法院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司法辅助业务84万件。规范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工作,鉴定人通知出庭率保持在99%以上。积极回应群众权益保障新期盼。持续做好“一群体一品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法律援助“安心行动”、“法援护苗”等系列活动,新就业群体、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群体法律服务需求得到有效回应,近3年全省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1万余件,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4亿元。潍坊寿光市法律援助机构为工伤农民工追讨赔偿款案例得到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报道肯定。
聚焦精准发力
高效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的法律服务,省司法厅紧扣高质量发展需求,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产品。聚焦服务重大战略实施。出台《关于加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制定司法行政机关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的具体举措,加强沿黄9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协同合作,推动更多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资源服务新时代乡村振兴。聚焦服务企业主体。联合省工信厅等部门共建“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纠纷法律服务工作机制”,被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全国推广。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开展“重点产业链+法律服务”试点,近3年开展企业“法治体检”10万余次,提供涉企法律服务40余万件。烟台市围绕全市16条重点产业链制定各产业链专属法律服务手册,实现“一条产业链、一套法律问题解决方案”;威海市推动律师协会、产业协会、高校、链上龙头企业组建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在园区设立“园区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一企调”法治助企服务站,为上万家园区企业提供了优质服务。开展全省高端化工产业链、高端装备产业链、先进材料产业链普法用法活动,建立“仲裁+诉讼+调解”涉企纠纷快速调处模式,拓展公证服务在金融、产权及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应用,近3年办理新型公证业务6.5万件。聚焦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制定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工作若干措施,推动形成涉外法治协同工作格局。加快推动济南中央法务区涉外法律服务中心、青岛中央法务区涉外法务区建设,形成集诉讼、调解、仲裁、律师、翻译、公证、司法鉴定、域外法查明的全链条涉外法律法务平台。实施全省律师行业服务“万企出海 鲁贸全球”外贸突破专项行动,组建山东省涉外领事保护律师服务团,5家律师事务所入选全国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制定鼓励和支持发展涉外仲裁若干措施,青岛仲裁委入选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名单。推动涉外公证高质量发展,18家公证机构纳入司法部海外远程视频试点,涉外公证书在15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
注重深度融入
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公共法律服务处于基层依法治理的最前沿,省司法厅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大局,加快拓展服务领域,将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建强基层法治阵地。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省乡镇、街道司法所实现全覆盖,年均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指导制定村规民约3.5万件次,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53万余次。深化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86个,夯实了基层法治基础。推动法治力量下沉。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26万余人,每个行政村(社区)都实现了配备1名“法治带头人”、3名“法律明白人”;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1.28万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推进“阳光法考”,3年来组织全省26万余人次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颁发3.28万份资格证书,为深化依法治理选拔储备人才。提升法律服务质效。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创新“小板凳普法”“马甲普法”等形式,“十四五”期间法治宣传覆盖群众近亿人次。建设覆盖城乡和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调解网络,全省实现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年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72.9万余次,努力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严格监督管理
筑牢行业发展保障支撑

  有效的行业监管是公共法律服务行业长远发展的有力支撑。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监管,着力推动行业规范发展,以高质量服务保障行业公信力。健全管理体制。发挥行政、行业“两结合”管理体制优势,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各法律服务行业协会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制定议事规则、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执业监督、行业惩戒等专门委员会建设,行业自律作用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定期向厅党委汇报工作,重点领域执业监督工作列入厅年度工作要点,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完善监管措施。全方位加强法律援助办案监管,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覆盖40%已结案件。开展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发展专项行动,14家机构成为全国标准化试点或纳入司法部推荐名单。深化“公证规范优质”专项行动,204项公证事项实现“一次办好”。指导各仲裁机构建立完善裁决核阅、专家咨询等制度,印发律师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工作规则,编印警示教育案例,引导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凝聚监管合力。与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多次联合发文规范执业行为。鼓励各仲裁机构参与府院联动机制,加大防范惩治虚假仲裁工作力度。深化司法鉴定诚信执业建设,定期向社会公开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积极向司法机关推荐优质机构,不断提升行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