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府院联动,打造多元解纷快车道

2025-03-28 作者: 杜辉升 来源: 大众日报
  □大众新闻记者 杜辉升 刘元迪
   通讯员 石仁举 朱文洁 报道
  本报临沂讯 “感谢您促成贷款合同继续履行,这下真是救了我们公司……我们一定按照合同履行还款义务。”近日,临沂市某房产公司负责人拉着调解员宋老师的手连声道谢。
  因经营需要,该房产公司向银行借款1.2亿元,后因资金周转问题未按期支付利息。前不久,银行诉至罗庄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一次性偿还贷款。罗庄区人民法院盛庄法庭迅速行动,委托经验丰富的驻庭金融调解员宋老师进行庭前调解。
  “我一方面督促房产公司偿还欠息,恢复信誉。另一方面与银行沟通,从回收成本和风险控制方面讲明利害关系。”经过宋老师“面对面”和“背对背”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共识。3月6日,在调解员和法官的见证下,房产公司结清欠息并预存保证金,银行撤回起诉并解除查封,双方合同继续履行。
  这起金融纠纷的成功调解,是罗庄区人民法院近年来开展府院联动工作成果的一个缩影。为诉前化解各类纠纷、助推依法行政、护航全区高质量发展,罗庄区人民法院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多元解纷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强与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协作。特别是在金融领域,罗庄区人民法院积极与市、区两级金融监管部门联席会商,整合全区金融业纠纷调解资源和专业法官力量,搭建“法院+金融”一站式金融解纷平台,打造“金融桥”金融纠纷调解品牌,为金融纠纷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专业、暖心的解决途径。
  除了金融纠纷外,罗庄区人民法院在汽车消费领域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围绕汽车消费市场投诉量大、诉讼案件多的突出问题,罗庄区人民法院盛庄法庭与盛庄市场监管所创新建立“未诉先办+部门协同+司法确认”一站式多元化解中心。针对汽车消费纠纷,由法庭与市场监管所召开诉前解纷联席会,建立“行政调解优先、司法确认保障、法庭全程指导”的纠纷化解机制。由市场监管所对投诉案件先行调解,调解过程由法官提供专业指导。达成调解协议后,能即时履行的当场结案,不能即时履行的经法庭审核后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实现行政调解与司法确认的无缝衔接。
  去年5月,消费者孙某通过某汽车品牌App支付4000元定金购买电动汽车,次日要求更换购买车型遭到拒绝,为此向盛庄市场监管所投诉。市场监管所初次调解未果,法官提前介入指导,对格式条款、购车冷静期等争议焦点进行释法说理,阐明经营者提示说明义务和消费者知情权的边界问题,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商家同意按流程退还定金。
  罗庄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骏表示,将深入推进府院联动,加强与全区各部门的协作,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在多个领域助力构建更完善的多元解纷机制,促推基层社会治理到达更高水平。
  □大众新闻记者 杜辉升 刘元迪
   通讯员 石仁举 朱文洁 报道
  本报临沂讯 “感谢您促成贷款合同继续履行,这下真是救了我们公司……我们一定按照合同履行还款义务。”近日,临沂市某房产公司负责人拉着调解员宋老师的手连声道谢。
  因经营需要,该房产公司向银行借款1.2亿元,后因资金周转问题未按期支付利息。前不久,银行诉至罗庄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一次性偿还贷款。罗庄区人民法院盛庄法庭迅速行动,委托经验丰富的驻庭金融调解员宋老师进行庭前调解。
  “我一方面督促房产公司偿还欠息,恢复信誉。另一方面与银行沟通,从回收成本和风险控制方面讲明利害关系。”经过宋老师“面对面”和“背对背”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共识。3月6日,在调解员和法官的见证下,房产公司结清欠息并预存保证金,银行撤回起诉并解除查封,双方合同继续履行。
  这起金融纠纷的成功调解,是罗庄区人民法院近年来开展府院联动工作成果的一个缩影。为诉前化解各类纠纷、助推依法行政、护航全区高质量发展,罗庄区人民法院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多元解纷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强与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协作。特别是在金融领域,罗庄区人民法院积极与市、区两级金融监管部门联席会商,整合全区金融业纠纷调解资源和专业法官力量,搭建“法院+金融”一站式金融解纷平台,打造“金融桥”金融纠纷调解品牌,为金融纠纷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专业、暖心的解决途径。
  除了金融纠纷外,罗庄区人民法院在汽车消费领域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围绕汽车消费市场投诉量大、诉讼案件多的突出问题,罗庄区人民法院盛庄法庭与盛庄市场监管所创新建立“未诉先办+部门协同+司法确认”一站式多元化解中心。针对汽车消费纠纷,由法庭与市场监管所召开诉前解纷联席会,建立“行政调解优先、司法确认保障、法庭全程指导”的纠纷化解机制。由市场监管所对投诉案件先行调解,调解过程由法官提供专业指导。达成调解协议后,能即时履行的当场结案,不能即时履行的经法庭审核后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实现行政调解与司法确认的无缝衔接。
  去年5月,消费者孙某通过某汽车品牌App支付4000元定金购买电动汽车,次日要求更换购买车型遭到拒绝,为此向盛庄市场监管所投诉。市场监管所初次调解未果,法官提前介入指导,对格式条款、购车冷静期等争议焦点进行释法说理,阐明经营者提示说明义务和消费者知情权的边界问题,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商家同意按流程退还定金。
  罗庄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骏表示,将深入推进府院联动,加强与全区各部门的协作,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在多个领域助力构建更完善的多元解纷机制,促推基层社会治理到达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