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推出市场主体住所“一照多址”登记新规

2025-02-19 作者: 薛良诚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薛良诚 报道
  本报聊城讯 2月12日,聊城市政府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重点解读新出台的《聊城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根据《细则》要求,实行“一照多址”的经营主体,应在其备案的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展示已标注“一照多址”字样的纸质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营业执照影印件或“企业码”。
  据悉,“一照多址”是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因业务拓展在全市范围内其他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在已取得的营业执照上增设多个经营场所,无须再单独办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需要注意的是,“一照多址”仅适用于不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且适用范围限定在聊城市内。
  □记者 薛良诚 报道
  本报聊城讯 2月12日,聊城市政府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重点解读新出台的《聊城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根据《细则》要求,实行“一照多址”的经营主体,应在其备案的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展示已标注“一照多址”字样的纸质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营业执照影印件或“企业码”。
  据悉,“一照多址”是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因业务拓展在全市范围内其他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在已取得的营业执照上增设多个经营场所,无须再单独办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需要注意的是,“一照多址”仅适用于不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且适用范围限定在聊城市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