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
为“三次创业”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2024-11-1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的基础在基层,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是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部署要求在济南高新区落地落实的关键,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更好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准确把握依法治区正确方向。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一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个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区全过程和各方面。二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根本定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治体系,是党领导全国人民在法治领域进行的伟大历史实践。要坚决抵制错误思潮影响,坚决同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错误言行作斗争。三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个根本立场。要始终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法治建设依靠人民,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美好生活。
聚力推进重点领域法治实践。推进依法治区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整体谋划、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济南高新区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引擎、主阵地、主力军”,一要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大力度推进依法行政,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推行非现场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的裁量权基准,优化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减轻处罚清单,为企业创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二要运用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自今年1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正式施行,要对照法律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充实法律“工具箱”,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底气。三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发挥区、街道、村居三级调解中心作用,用好“泉舜心”警律民联调模式,推进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持续增强广大群众法治观念。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的建设离不开公民法治观念的增强,济南高新区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也要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一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二要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引导群众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营造“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三要持续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把全民普法作为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夯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寓法治宣传于监管执法之中。构建新媒体普法矩阵,积极培育具有高新区辨识度的普法品牌,让法治走到人民群众身边。
着力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今年是济南高新区“三次创业”起步之年,各重点工作相继展开,工作开展过程中,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思维。一要做带头尊法的模范。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观念,维护法律神圣的尊严和威信,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二要做带头学法的模范。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必备条件,认真学习宪法以及行政、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特别是与专项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律素养。三要做带头守法的模范。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坚决按程序决策、用权、办事,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四要做带头用法的模范。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用法律规定从严律己,把法律法规作为行使职权的基本依据,真正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成为思想和行动自觉,用自己的模范用法带动全社会守法用法,不断推动全区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济南高新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准确把握依法治区正确方向。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一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个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区全过程和各方面。二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根本定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治体系,是党领导全国人民在法治领域进行的伟大历史实践。要坚决抵制错误思潮影响,坚决同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错误言行作斗争。三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个根本立场。要始终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法治建设依靠人民,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美好生活。
聚力推进重点领域法治实践。推进依法治区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整体谋划、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济南高新区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引擎、主阵地、主力军”,一要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大力度推进依法行政,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推行非现场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的裁量权基准,优化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减轻处罚清单,为企业创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二要运用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自今年1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正式施行,要对照法律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充实法律“工具箱”,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底气。三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发挥区、街道、村居三级调解中心作用,用好“泉舜心”警律民联调模式,推进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持续增强广大群众法治观念。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的建设离不开公民法治观念的增强,济南高新区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也要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一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二要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引导群众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营造“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三要持续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把全民普法作为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夯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寓法治宣传于监管执法之中。构建新媒体普法矩阵,积极培育具有高新区辨识度的普法品牌,让法治走到人民群众身边。
着力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今年是济南高新区“三次创业”起步之年,各重点工作相继展开,工作开展过程中,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思维。一要做带头尊法的模范。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观念,维护法律神圣的尊严和威信,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二要做带头学法的模范。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必备条件,认真学习宪法以及行政、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特别是与专项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律素养。三要做带头守法的模范。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坚决按程序决策、用权、办事,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四要做带头用法的模范。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用法律规定从严律己,把法律法规作为行使职权的基本依据,真正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成为思想和行动自觉,用自己的模范用法带动全社会守法用法,不断推动全区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济南高新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