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就西洋参灵芝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2024-09-1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周欣怡 报道
本报济南讯 为进一步推动山东省西洋参、灵芝产业发展,9月13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西洋参》《灵芝》2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西洋参、灵芝做食品原料不应使用破壁、炮制、分离、纯化、萃取等强调药品属性工艺,仅适用于粉碎、切片、水煮(冲泡)、泡酒等传统生产加工工艺。
根据征求意见稿,西洋参的定义被明确为“五加科植物西洋参的干燥根,经采挖,洗净,晒干或低温干燥等工序制成。”灵芝的定义被明确为“人工栽培多孔菌科真菌干燥子实体,包括赤芝和紫芝。”其中,灵芝被限定为“人工栽培”,确保灵芝食用安全又不破环野生资源。
为进一步规范西洋参与灵芝的使用,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西洋参推荐食用量≤4克/天,灵芝推荐食用量≤5克/天;以西洋参、灵芝做食品原料时,成品折算日摄入总量不应超过“推荐食用量”;含西洋参、灵芝的食品产品标签应标示“婴幼儿、孕妇及乳母不宜食用”等警示语,其产品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不应涉及疾病预防及治疗功能等内容。
本报济南讯 为进一步推动山东省西洋参、灵芝产业发展,9月13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西洋参》《灵芝》2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西洋参、灵芝做食品原料不应使用破壁、炮制、分离、纯化、萃取等强调药品属性工艺,仅适用于粉碎、切片、水煮(冲泡)、泡酒等传统生产加工工艺。
根据征求意见稿,西洋参的定义被明确为“五加科植物西洋参的干燥根,经采挖,洗净,晒干或低温干燥等工序制成。”灵芝的定义被明确为“人工栽培多孔菌科真菌干燥子实体,包括赤芝和紫芝。”其中,灵芝被限定为“人工栽培”,确保灵芝食用安全又不破环野生资源。
为进一步规范西洋参与灵芝的使用,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西洋参推荐食用量≤4克/天,灵芝推荐食用量≤5克/天;以西洋参、灵芝做食品原料时,成品折算日摄入总量不应超过“推荐食用量”;含西洋参、灵芝的食品产品标签应标示“婴幼儿、孕妇及乳母不宜食用”等警示语,其产品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不应涉及疾病预防及治疗功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