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全面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

2023-09-30 作者: 从春龙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从春龙 报道
  本报烟台讯 全面落实“认房不认贷”、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9月26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介绍日前出台的一系列住房促消费政策措施。
  烟台市调整首套房认定标准,全面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金融机构均按首套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全市统一执行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为不低于LPR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为不低于LPR加20个基点。
  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亦可提出申请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该政策可以使历史购房群众降低负债,缓解还贷压力,帮助购房群众改善预期,提振信心。
  税收方面,烟台全面落实购房退税政策。在烟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重新在烟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记者 从春龙 报道
  本报烟台讯 全面落实“认房不认贷”、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9月26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介绍日前出台的一系列住房促消费政策措施。
  烟台市调整首套房认定标准,全面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金融机构均按首套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全市统一执行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为不低于LPR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为不低于LPR加20个基点。
  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亦可提出申请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该政策可以使历史购房群众降低负债,缓解还贷压力,帮助购房群众改善预期,提振信心。
  税收方面,烟台全面落实购房退税政策。在烟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重新在烟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