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如何补短板?

2022-11-02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徐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又称“长期照护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是指以那些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因而需要长期照护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及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的制度,被视为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之外的“第六险”。
  自2017年以来,山东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的长护险研究团队每年暑期都会聚焦我省长护险制度实施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组织师生深入社保局、保险公司、养老院、社区等展开调研。近日,记者围绕我省长护险的实施现状及特征、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专访了山东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闫庆悦。
  记者:作为全国最早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地区,我省长护险试点的现状如何?
  闫庆悦:我国从2016年开始试点建立长期护理险制度,至今已覆盖全国49个城市、1.45亿人,全国累计172万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为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今年10月25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下发通知(征求意见稿)》,决定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
  2014年以来,山东充分发挥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重点联系省的优势,聚焦失能人员照护,健全完善长护险制度。青岛市在全国最早开始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4年6月,东营等4个市开展长护险试点,2016年6月,青岛市被列为全国15个试点城市之一,山东省被列为国家试点重点联系省份。2022年1月起,省直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开展实施,这就意味着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2022年5月,全省参保人数达到3516.7万人(山东省医保局数据),居全国首位。近年来,城乡居民长护险试点也迈出了坚实步伐,日照市、东营市、烟台市长岛区、济南市等相继开展居民长护险试点。
  从试点现状来看,我省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运营已具备较完整的制度架构、较庞大的参保群体、较稳健的财务状况、较高的运行管理水平。不过,从全省来看,长护险制度仍处于试点运行阶段,各地的具体政策差异较大,长护险的完善任重而道远,尚有很多工作要做。
  记者:我省长护险试点有哪些特征或创新?
  闫庆悦:我省在长护险试点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多元筹资、城乡一体、医护兼顾、市场主体”的长护险制度模式,护理需求评估标准及待遇审核流程管理逐步完善,服务机构协议管理与服务质量过程管控机制逐步规范,委托经办及政府监管的运行管理模式有所创新。
  我省以医保基金为主要来源的多元化筹资,资金管理相对独立。长护险资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筹集、使用,并进行动态化调整。资金筹集主要通过单位缴费、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补贴等多渠道解决,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水平。从范围上看,以城镇职工为主要保障对象,少数市已扩大到城乡居民。
  在运行中,创新出“委托经办、政府监管”的运行管理模式,多数城市采用委托第三方机构经办服务,主管部门监管的运行管理模式。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度的设计、政策制定、筹资和监管等职责,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把经办过程中全部或大部分管理服务工作委托给商业保险公司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并按照筹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管理服务费,被委托机构不承担盈亏和运营风险,以医疗护理为主、兼顾生活照料,支付范围与基本医保既有联系又有区分。
  长期护理服务给付主要提供三种形式,即医疗专护、医养院护理和居家护理三种方式。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可选择在养老、医养机构接受护理或居家护理。选择居家护理的,可由亲属或保姆提供基础护理服务,由定点护理机构上门提供专业护理服务。
  记者:长护险是标准的“服务险”。在您看来,长护险在落地执行上有哪些困难和问题呢?
  闫庆悦:从目前来看,长护险在落点执行过程中尚面临诸多问题、挑战。在政策上,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及待遇的给付标准差异较大;在管理上,养老服务机构、困难救助、特殊人才培训等资源和优惠政策分别归民政、人社等部门管理,存在职能交叉的现象。
  同时,各筹资渠道的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多数地方的长护险试点筹资以医保统筹基金为主,增加了医保基金支出压力。大部分城乡居民尚未被纳入保障对象,失能覆盖率低,保障水平也略显不足。要破解这些难题,就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的护理服务供给体系,与商业保险公司、医养机构等加强衔接。
  更紧迫的是,养老服务行业人员“招不来、留不住”,特别是具有医养结合技能的长期护理服务人员十分紧缺。据估算,我国养老护理人员的缺口大约500万人。
  记者:现阶段,长期护理险在哪些方面需要继续完善?
  闫庆悦:从相关研究成果看,我国长护险的市场潜力巨大,有的机构测算,2021年中国城镇地区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保障缺口约为9217亿元,而到2030年和2040年,这一数字将分别达1.9万亿元和3.8万亿元。长护险的推出有利于保障失能人员的护理权益,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
  目前,长护险的发展面临着良好的政策环境。管理者及相关参与者应以构建统一的长护险制度为目标,制定优化制度的相关政策措施。
  明确各方职能定位,提升长护险的运行效率,应明确政府是长护险制度的构建者与运行的引导者、调控者和监督者,强化各部门的政策衔接,培育社会化的长期护理服务供给体系;商业保险机构受托管理运营,要尽量控制成本,提高运行效率;相关护理机构要提高服务质量。
  进一步细化多元筹集、动态调整的资金筹集管理机制。近年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地区遵循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等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原则,探索建立医保、个人、财政及民间资本等多渠道筹资机制。在此基础上,可适时扩大保障范围,适度提升保障水平,制定标准化体系和规范化程序。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明确并尽量细化评估标准。
  目前,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已广泛运用,长期护理险与社保、民政、医疗机构、保险公司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各相关部门通过数据收集积累,推进数据等信息的公开共享,尽量降低信息成本,提高护理工作效率。
  同时,要高度重视长护险及专业护理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为护理人员建立职业生涯的稳定预期,政府可通过适当加大补贴,吸引专业人员加入。
  □ 本报记者 徐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又称“长期照护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是指以那些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因而需要长期照护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及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的制度,被视为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之外的“第六险”。
  自2017年以来,山东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的长护险研究团队每年暑期都会聚焦我省长护险制度实施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组织师生深入社保局、保险公司、养老院、社区等展开调研。近日,记者围绕我省长护险的实施现状及特征、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专访了山东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闫庆悦。
  记者:作为全国最早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地区,我省长护险试点的现状如何?
  闫庆悦:我国从2016年开始试点建立长期护理险制度,至今已覆盖全国49个城市、1.45亿人,全国累计172万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为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今年10月25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下发通知(征求意见稿)》,决定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
  2014年以来,山东充分发挥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重点联系省的优势,聚焦失能人员照护,健全完善长护险制度。青岛市在全国最早开始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4年6月,东营等4个市开展长护险试点,2016年6月,青岛市被列为全国15个试点城市之一,山东省被列为国家试点重点联系省份。2022年1月起,省直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开展实施,这就意味着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2022年5月,全省参保人数达到3516.7万人(山东省医保局数据),居全国首位。近年来,城乡居民长护险试点也迈出了坚实步伐,日照市、东营市、烟台市长岛区、济南市等相继开展居民长护险试点。
  从试点现状来看,我省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运营已具备较完整的制度架构、较庞大的参保群体、较稳健的财务状况、较高的运行管理水平。不过,从全省来看,长护险制度仍处于试点运行阶段,各地的具体政策差异较大,长护险的完善任重而道远,尚有很多工作要做。
  记者:我省长护险试点有哪些特征或创新?
  闫庆悦:我省在长护险试点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多元筹资、城乡一体、医护兼顾、市场主体”的长护险制度模式,护理需求评估标准及待遇审核流程管理逐步完善,服务机构协议管理与服务质量过程管控机制逐步规范,委托经办及政府监管的运行管理模式有所创新。
  我省以医保基金为主要来源的多元化筹资,资金管理相对独立。长护险资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筹集、使用,并进行动态化调整。资金筹集主要通过单位缴费、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补贴等多渠道解决,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水平。从范围上看,以城镇职工为主要保障对象,少数市已扩大到城乡居民。
  在运行中,创新出“委托经办、政府监管”的运行管理模式,多数城市采用委托第三方机构经办服务,主管部门监管的运行管理模式。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度的设计、政策制定、筹资和监管等职责,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把经办过程中全部或大部分管理服务工作委托给商业保险公司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并按照筹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管理服务费,被委托机构不承担盈亏和运营风险,以医疗护理为主、兼顾生活照料,支付范围与基本医保既有联系又有区分。
  长期护理服务给付主要提供三种形式,即医疗专护、医养院护理和居家护理三种方式。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可选择在养老、医养机构接受护理或居家护理。选择居家护理的,可由亲属或保姆提供基础护理服务,由定点护理机构上门提供专业护理服务。
  记者:长护险是标准的“服务险”。在您看来,长护险在落地执行上有哪些困难和问题呢?
  闫庆悦:从目前来看,长护险在落点执行过程中尚面临诸多问题、挑战。在政策上,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及待遇的给付标准差异较大;在管理上,养老服务机构、困难救助、特殊人才培训等资源和优惠政策分别归民政、人社等部门管理,存在职能交叉的现象。
  同时,各筹资渠道的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多数地方的长护险试点筹资以医保统筹基金为主,增加了医保基金支出压力。大部分城乡居民尚未被纳入保障对象,失能覆盖率低,保障水平也略显不足。要破解这些难题,就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的护理服务供给体系,与商业保险公司、医养机构等加强衔接。
  更紧迫的是,养老服务行业人员“招不来、留不住”,特别是具有医养结合技能的长期护理服务人员十分紧缺。据估算,我国养老护理人员的缺口大约500万人。
  记者:现阶段,长期护理险在哪些方面需要继续完善?
  闫庆悦:从相关研究成果看,我国长护险的市场潜力巨大,有的机构测算,2021年中国城镇地区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保障缺口约为9217亿元,而到2030年和2040年,这一数字将分别达1.9万亿元和3.8万亿元。长护险的推出有利于保障失能人员的护理权益,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
  目前,长护险的发展面临着良好的政策环境。管理者及相关参与者应以构建统一的长护险制度为目标,制定优化制度的相关政策措施。
  明确各方职能定位,提升长护险的运行效率,应明确政府是长护险制度的构建者与运行的引导者、调控者和监督者,强化各部门的政策衔接,培育社会化的长期护理服务供给体系;商业保险机构受托管理运营,要尽量控制成本,提高运行效率;相关护理机构要提高服务质量。
  进一步细化多元筹集、动态调整的资金筹集管理机制。近年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地区遵循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等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原则,探索建立医保、个人、财政及民间资本等多渠道筹资机制。在此基础上,可适时扩大保障范围,适度提升保障水平,制定标准化体系和规范化程序。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明确并尽量细化评估标准。
  目前,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已广泛运用,长期护理险与社保、民政、医疗机构、保险公司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各相关部门通过数据收集积累,推进数据等信息的公开共享,尽量降低信息成本,提高护理工作效率。
  同时,要高度重视长护险及专业护理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为护理人员建立职业生涯的稳定预期,政府可通过适当加大补贴,吸引专业人员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