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淄博市淄川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多措并举推进检察听证规范化、实质化、融合化建设,以高质量检察履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着力听证规范化提升司法公信力
该院高度重视检察听证工作,坚持检察听证工作从领导干部做起,带头落实检察听证工作要求,带动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开展听证工作。
成立检察听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出台淄川区检察院检察听证工作指引,规范听证案件范围和参与人员、听证会筹备流程以及听证意见处理、反馈等相关事宜,结合办案实际分类制定听证工作文书样本,为检察听证工作高质效开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证。
统筹建立淄川区检察院听证员库,共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律师、教师、心理咨询师等不同行业14人担任检察听证员,确保听证人员知识素养、经验经历与听证工作实际需求相契合,更好发挥各领域听证人员行业优势。
按照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设置规范》高标准推进听证设施建设,按照平等参与、统一规范、办案安全的原则设置听证会席位,确保满足听证网络接入及音视频采集处理、示证展示等设备的布置和使用需求,确保听证场所的庄重性、严肃性和规范性。
推进听证实质化促推办案效果最大化
检察听证集收集信息、确认事实、咨询论证于一身,为检察机关合法、合理且有效地作出审查决定,确保精准监督,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了前提性和基础性的支持。该院精准把握案件选择、程序衔接、意见落实等检察听证关键环节,以高质量检察听证提升监督办案质效。
结合办案实际和检务公开要求,将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案情复杂、在辖区内有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代表委员等密切关注的案件作为听证重点,最大限度发挥检察听证的功能价值。
认真做好检察听证各环节程序衔接工作,提前制定听证工作预案,明确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人员及有无旁听、回避等情形,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办案检察官组织召开听证前准备会,通过电子、纸质阅卷或者阅看其他相关资料等方式,向听证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争议焦点等信息,并对不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听证人员开展案件适用法律法规条文解读,为听证人员全面、充分参与听证过程和客观、中立发表听证意见创造良好条件。听证过程严格围绕案件中有争议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展开,并将释法说理工作贯穿于听证全过程。
对听证人员发表的评议意见,办案检察官予以充分参考、客观运用、综合考量。拟采纳听证评议意见的,按照办案程序,区分情况对案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拟不采纳听证评议意见的,第一时间向检察长报告,将不采纳原因、依据及时告知听证人员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注重听证融合化凝聚多方监督合力
该院注重把检察听证工作作为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重要手段,与检察办案无缝衔接、有机融合,实现检察听证在全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业务领域的全覆盖,将“公开听证、阳光司法”的理念融入检察办案日常,让精心制定听证计划、积极寻找听证案源、全面落实听证要求、努力保障听证效果成为每一名办案人员的工作习惯和自觉追求,确保“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切实找准检察听证与检察办案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两项工作的结合点,将相关工作一体推进、协同部署、相互融合,依法、有序推进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听证,实现听证员与人民监督员在参与听证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和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在辅助决策与强化监督方面的双重功能,进一步增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外部制约监督,有效提升检察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加强检察听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衔接融合,认真落实市、区人大关于加强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通协调工作的意见,会同区政协建立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参与检察听证常态化机制,将检察听证打造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度了解、全程参与、沉浸监督检察办案的渠道和桥梁,融合推进“代表监督+委员参与+检察听证”工作,凝聚各方合力助推检察听证工作提质增效。孙娅婕
着力听证规范化提升司法公信力
该院高度重视检察听证工作,坚持检察听证工作从领导干部做起,带头落实检察听证工作要求,带动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开展听证工作。
成立检察听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出台淄川区检察院检察听证工作指引,规范听证案件范围和参与人员、听证会筹备流程以及听证意见处理、反馈等相关事宜,结合办案实际分类制定听证工作文书样本,为检察听证工作高质效开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证。
统筹建立淄川区检察院听证员库,共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律师、教师、心理咨询师等不同行业14人担任检察听证员,确保听证人员知识素养、经验经历与听证工作实际需求相契合,更好发挥各领域听证人员行业优势。
按照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设置规范》高标准推进听证设施建设,按照平等参与、统一规范、办案安全的原则设置听证会席位,确保满足听证网络接入及音视频采集处理、示证展示等设备的布置和使用需求,确保听证场所的庄重性、严肃性和规范性。
推进听证实质化促推办案效果最大化
检察听证集收集信息、确认事实、咨询论证于一身,为检察机关合法、合理且有效地作出审查决定,确保精准监督,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了前提性和基础性的支持。该院精准把握案件选择、程序衔接、意见落实等检察听证关键环节,以高质量检察听证提升监督办案质效。
结合办案实际和检务公开要求,将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案情复杂、在辖区内有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代表委员等密切关注的案件作为听证重点,最大限度发挥检察听证的功能价值。
认真做好检察听证各环节程序衔接工作,提前制定听证工作预案,明确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人员及有无旁听、回避等情形,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办案检察官组织召开听证前准备会,通过电子、纸质阅卷或者阅看其他相关资料等方式,向听证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争议焦点等信息,并对不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听证人员开展案件适用法律法规条文解读,为听证人员全面、充分参与听证过程和客观、中立发表听证意见创造良好条件。听证过程严格围绕案件中有争议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展开,并将释法说理工作贯穿于听证全过程。
对听证人员发表的评议意见,办案检察官予以充分参考、客观运用、综合考量。拟采纳听证评议意见的,按照办案程序,区分情况对案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拟不采纳听证评议意见的,第一时间向检察长报告,将不采纳原因、依据及时告知听证人员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注重听证融合化凝聚多方监督合力
该院注重把检察听证工作作为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重要手段,与检察办案无缝衔接、有机融合,实现检察听证在全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业务领域的全覆盖,将“公开听证、阳光司法”的理念融入检察办案日常,让精心制定听证计划、积极寻找听证案源、全面落实听证要求、努力保障听证效果成为每一名办案人员的工作习惯和自觉追求,确保“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切实找准检察听证与检察办案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两项工作的结合点,将相关工作一体推进、协同部署、相互融合,依法、有序推进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听证,实现听证员与人民监督员在参与听证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和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在辅助决策与强化监督方面的双重功能,进一步增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外部制约监督,有效提升检察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加强检察听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衔接融合,认真落实市、区人大关于加强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通协调工作的意见,会同区政协建立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参与检察听证常态化机制,将检察听证打造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度了解、全程参与、沉浸监督检察办案的渠道和桥梁,融合推进“代表监督+委员参与+检察听证”工作,凝聚各方合力助推检察听证工作提质增效。孙娅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