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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三件套”实现“最优解”

——济南市历城区法院以“三全调解”提升解纷效能

2026-02-27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2025年,新收案件5万件,审结4.9万件,收结案数量持续位居济南市基层法院首位;审结民商事案件2.67万件,其中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9088件;通过综治中心和社会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化解纠纷5100余件,减少了部分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情况,有效减轻了法官办案压力。
  透过这组数据,可以感受到历城区法院在案件数量高位运行、审判任务繁重的情况下,迎难而上,坚持把以“全力、全程、全案”为内容的“三全调解”作为提升审判质效,推动矛盾纠纷实现前端化解、实质性化解的重要举措,付出了诸多努力。在全国法院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会议上,该院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这样的成绩是怎样取得的?历城区法院在先行调解工作中做对了什么?答案,就写在这组数据背后的调解“三件套”之中。
定向:机制保障
  历城区法院法官马艳在2025年审结民商事案件427件,在全院精审团队结案排名中位列前十。在她审结的民事精审案件中,有226件是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的,调撤率达52.93%。
  马艳的这一成绩,是该院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三全调解”、努力实现纠纷前端化解和实质性化解的一个缩影。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建设,打造‘三全调解’模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审判工作,调解无疑是一种最优选择!”历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学宽说。为在案件质量与审判效率之间开辟破局之路,该院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按照“内部挖潜、外部聚力、先行调解”的要求精准发力,在机制建设上构建起“四大保障”。
  首先是制度保障,历城区法院制定出台《先行调解实施细则》《加强诉外调解工作意见》等规范化文件,明确“立案庭负责先行调解”“强化诉讼保全措施实施”“完善立调审衔接流程”等方面的规范,实现立案、调解、审理、执行有机衔接,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有序”。构建起“速裁团队+民事纠纷公益性调解、商事纠纷市场化调解、行业纠纷专业化调解”的“1+3”先行调解机制,并将先行调解纳入绩效考核。
  其次是经费保障,该院将引入社会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的经费纳入预算。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按照规定标准发放补助;调解不成,但完成了送达、鉴定、证据交换等辅助事项的,也可给予一定补助。
  此外是设施保障,历城区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2处调解组织办公室和8个调解室,引导当事人通过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在线方式进行调解。同时,依托在线调解平台,实现对调解组织的在线委派、委托和结果反馈,简化办案流程,提高协作效率。
  绿色通道保障方面,对先行调解形成的证据、调解协议、示范文本等进行集中扫描上传,以保障立案、调解、诉讼资料等无差错流转,进一步缩短审理周期。
破局:聚力成势
  法官助理李晓早上一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将立案庭审核团队发来的案件及时推送给齐鲁公证处,以及和顺、泰恒、泉和调解中心这4家社会调解组织。
  “每天推送一家,轮流推送!”李晓介绍说,向各调解组织推送的案件要符合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当事人同意调解,二是适合调解。
  近年来,历城区法院积极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格局,下大力气凝聚社会力量,以联合化解矛盾纠纷为突破口,进一步提升前端化解的实效,推动审判质效又好又快发展。“对于新立案的案件,立案庭通过繁简分流程序,筛选出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并于立案当日分配给4个速裁团队进行调解。”该院立案庭庭长于东亮介绍说。对于那些已通过审核但尚未立案的纠纷,立案庭则安排专人向4家社会调解组织进行委托调解。同时,选派法官指导调解,推动案件能调尽调、应调尽调。
  赵学强是齐鲁工业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因与历城区法院合作开展调解课题研究,萌生了组建团队实际开展工作的想法,并得到了院方的大力支持。2025年7月,他组建的泉和调解中心进驻历城区法院。“案件调解成功后,我们会及时制作调解协议、调解笔录、司法确认申请书等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赵学强介绍说。泉和调解中心入驻历城区法院5个月,共接受法院委派案件504件,调解成功148件,案件类型涉及建筑工程、买卖合同等各类民事纠纷。
  近年来,历城区法院为解决调解力量不足的问题,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联合出台《对部分涉诉纠纷进行综治联调与加强诉外化解的工作意见》,采取“借船出海”的做法,先后引进和培育了和顺、泰恒、泉和以及齐鲁公证处4家社会调解组织进驻区综治中心,它们成为该院实现诉外化解和先行调解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其中,和顺调解中心以商事案件调解为主;泰恒、泉和两家调解中心与区综治中心联手,对建筑工程、交通肇事、婚姻家庭、侵权等案件实行“综法联调”,历城区法院派驻办案法官对调解工作进行现场指导;齐鲁公证处以调解金融、物业案件为主,对部分符合条件的调解成功案件进行“赋强公证”,此类公证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需再经过诉讼程序。从2024年5月起,历城区法院实行警院联动,委派专业社会调解组织入驻交警部门,在法官指导下对本院已经受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先行调解,同时开展送达、证据固定、司法鉴定等工作,构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解决模式。2025年,该院通过先行调解完成此类案件的质证鉴定1223件,调解成功329件。
  “实行案件类型化精准分流,我们全年向综治中心和社会调解组织推送案件2.03万起,调解成功5100余件。”于东亮介绍说。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4家调解组织及时制作退案表,并将案件争议焦点、证据交换资料等一并转交给办案法官,作为下一阶段案件审理的重要参考,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即使是在案件审理和执行阶段,乃至信访案件,办案法官也不轻言放弃,在把握好时机的情况下,坚持“再调解一次”“穷尽调解办法”,让“全力、全程、全案”的“三全调解”转化为强大的调解效能。
  由于35.27%的民商事案件通过先行调解方式化解,该院可以将优质司法资源集中于案件精细化审理,在“判决”与“调解”之间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下转二版)
  2025年,新收案件5万件,审结4.9万件,收结案数量持续位居济南市基层法院首位;审结民商事案件2.67万件,其中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9088件;通过综治中心和社会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化解纠纷5100余件,减少了部分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情况,有效减轻了法官办案压力。
  透过这组数据,可以感受到历城区法院在案件数量高位运行、审判任务繁重的情况下,迎难而上,坚持把以“全力、全程、全案”为内容的“三全调解”作为提升审判质效,推动矛盾纠纷实现前端化解、实质性化解的重要举措,付出了诸多努力。在全国法院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会议上,该院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这样的成绩是怎样取得的?历城区法院在先行调解工作中做对了什么?答案,就写在这组数据背后的调解“三件套”之中。
定向:机制保障
  历城区法院法官马艳在2025年审结民商事案件427件,在全院精审团队结案排名中位列前十。在她审结的民事精审案件中,有226件是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的,调撤率达52.93%。
  马艳的这一成绩,是该院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三全调解”、努力实现纠纷前端化解和实质性化解的一个缩影。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建设,打造‘三全调解’模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审判工作,调解无疑是一种最优选择!”历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学宽说。为在案件质量与审判效率之间开辟破局之路,该院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按照“内部挖潜、外部聚力、先行调解”的要求精准发力,在机制建设上构建起“四大保障”。
  首先是制度保障,历城区法院制定出台《先行调解实施细则》《加强诉外调解工作意见》等规范化文件,明确“立案庭负责先行调解”“强化诉讼保全措施实施”“完善立调审衔接流程”等方面的规范,实现立案、调解、审理、执行有机衔接,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有序”。构建起“速裁团队+民事纠纷公益性调解、商事纠纷市场化调解、行业纠纷专业化调解”的“1+3”先行调解机制,并将先行调解纳入绩效考核。
  其次是经费保障,该院将引入社会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的经费纳入预算。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按照规定标准发放补助;调解不成,但完成了送达、鉴定、证据交换等辅助事项的,也可给予一定补助。
  此外是设施保障,历城区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2处调解组织办公室和8个调解室,引导当事人通过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在线方式进行调解。同时,依托在线调解平台,实现对调解组织的在线委派、委托和结果反馈,简化办案流程,提高协作效率。
  绿色通道保障方面,对先行调解形成的证据、调解协议、示范文本等进行集中扫描上传,以保障立案、调解、诉讼资料等无差错流转,进一步缩短审理周期。
破局:聚力成势
  法官助理李晓早上一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将立案庭审核团队发来的案件及时推送给齐鲁公证处,以及和顺、泰恒、泉和调解中心这4家社会调解组织。
  “每天推送一家,轮流推送!”李晓介绍说,向各调解组织推送的案件要符合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当事人同意调解,二是适合调解。
  近年来,历城区法院积极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格局,下大力气凝聚社会力量,以联合化解矛盾纠纷为突破口,进一步提升前端化解的实效,推动审判质效又好又快发展。“对于新立案的案件,立案庭通过繁简分流程序,筛选出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并于立案当日分配给4个速裁团队进行调解。”该院立案庭庭长于东亮介绍说。对于那些已通过审核但尚未立案的纠纷,立案庭则安排专人向4家社会调解组织进行委托调解。同时,选派法官指导调解,推动案件能调尽调、应调尽调。
  赵学强是齐鲁工业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因与历城区法院合作开展调解课题研究,萌生了组建团队实际开展工作的想法,并得到了院方的大力支持。2025年7月,他组建的泉和调解中心进驻历城区法院。“案件调解成功后,我们会及时制作调解协议、调解笔录、司法确认申请书等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赵学强介绍说。泉和调解中心入驻历城区法院5个月,共接受法院委派案件504件,调解成功148件,案件类型涉及建筑工程、买卖合同等各类民事纠纷。
  近年来,历城区法院为解决调解力量不足的问题,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联合出台《对部分涉诉纠纷进行综治联调与加强诉外化解的工作意见》,采取“借船出海”的做法,先后引进和培育了和顺、泰恒、泉和以及齐鲁公证处4家社会调解组织进驻区综治中心,它们成为该院实现诉外化解和先行调解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其中,和顺调解中心以商事案件调解为主;泰恒、泉和两家调解中心与区综治中心联手,对建筑工程、交通肇事、婚姻家庭、侵权等案件实行“综法联调”,历城区法院派驻办案法官对调解工作进行现场指导;齐鲁公证处以调解金融、物业案件为主,对部分符合条件的调解成功案件进行“赋强公证”,此类公证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需再经过诉讼程序。从2024年5月起,历城区法院实行警院联动,委派专业社会调解组织入驻交警部门,在法官指导下对本院已经受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先行调解,同时开展送达、证据固定、司法鉴定等工作,构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解决模式。2025年,该院通过先行调解完成此类案件的质证鉴定1223件,调解成功329件。
  “实行案件类型化精准分流,我们全年向综治中心和社会调解组织推送案件2.03万起,调解成功5100余件。”于东亮介绍说。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4家调解组织及时制作退案表,并将案件争议焦点、证据交换资料等一并转交给办案法官,作为下一阶段案件审理的重要参考,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即使是在案件审理和执行阶段,乃至信访案件,办案法官也不轻言放弃,在把握好时机的情况下,坚持“再调解一次”“穷尽调解办法”,让“全力、全程、全案”的“三全调解”转化为强大的调解效能。
  由于35.27%的民商事案件通过先行调解方式化解,该院可以将优质司法资源集中于案件精细化审理,在“判决”与“调解”之间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