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
检察亮剑护生态 法治铸盾守安澜
2026-02-05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 刘媛
近年来,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通过开展涉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力度,不断深化“桥通起步”品牌建设,为维护辖区生态安全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突出从严打击,依法惩治破坏环境犯罪。聚焦污染环境、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重点领域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严惩、精准打击,近三年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6件20人。在办案中,严格落实证据裁判原则,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确保案件办理质效。同步推进刑事司法与公益诉讼衔接,依托“刑事惩处+生态修复+综合治理”一体化办案机制,依法及时移送相关线索,推动生态环境的系统修复与长效治理。
开展专项研讨,提升类案办理规范水平。针对辖区破坏环境资源案件多发、取证难、认定难等问题,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研讨。围绕“明确标准、规范办案”主线,系统梳理案件特征与办案难点,重点就证据固定、法律宣传、类案行刑衔接等深入交流,推动形成办案共识。通过统一证据规格、规范取证程序、明确入罪标准,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为构建全链条生态司法保护体系夯实案件质量基石。
强化协同联动,构建一体履职治理格局。联合起步区管委会和相关街道召开专题座谈会,围绕辖区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的整体态势与突出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深入研判当前工作堵点、明确下步工作方向与推进路径。着力完善行刑反向衔接、行政公益诉讼与检察建议的协同运用,推动“四大检察”在生态环境领域协同发力、有效衔接。通过凝聚政府、公安、检察多方合力,共同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样板。
深化普法宣传,营造生态保护法治氛围。深入街道、社区开展主题普法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知识,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80余份,解答涉环境违法咨询10余件。积极拓展新媒体宣传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制作“分分钟普个法”环保专题,推送普法内容,切实增强公众环保法治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格局。
下一步,天桥区检察院将切实扛起环境资源保护的使命担当,推动检察工作与辖区发展大局深度融合,进一步发挥刑事检察在生态保护中的关键作用,为筑牢黄河生态安全屏障、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年来,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通过开展涉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力度,不断深化“桥通起步”品牌建设,为维护辖区生态安全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突出从严打击,依法惩治破坏环境犯罪。聚焦污染环境、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重点领域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严惩、精准打击,近三年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6件20人。在办案中,严格落实证据裁判原则,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确保案件办理质效。同步推进刑事司法与公益诉讼衔接,依托“刑事惩处+生态修复+综合治理”一体化办案机制,依法及时移送相关线索,推动生态环境的系统修复与长效治理。
开展专项研讨,提升类案办理规范水平。针对辖区破坏环境资源案件多发、取证难、认定难等问题,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研讨。围绕“明确标准、规范办案”主线,系统梳理案件特征与办案难点,重点就证据固定、法律宣传、类案行刑衔接等深入交流,推动形成办案共识。通过统一证据规格、规范取证程序、明确入罪标准,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为构建全链条生态司法保护体系夯实案件质量基石。
强化协同联动,构建一体履职治理格局。联合起步区管委会和相关街道召开专题座谈会,围绕辖区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的整体态势与突出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深入研判当前工作堵点、明确下步工作方向与推进路径。着力完善行刑反向衔接、行政公益诉讼与检察建议的协同运用,推动“四大检察”在生态环境领域协同发力、有效衔接。通过凝聚政府、公安、检察多方合力,共同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样板。
深化普法宣传,营造生态保护法治氛围。深入街道、社区开展主题普法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知识,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80余份,解答涉环境违法咨询10余件。积极拓展新媒体宣传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制作“分分钟普个法”环保专题,推送普法内容,切实增强公众环保法治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格局。
下一步,天桥区检察院将切实扛起环境资源保护的使命担当,推动检察工作与辖区发展大局深度融合,进一步发挥刑事检察在生态保护中的关键作用,为筑牢黄河生态安全屏障、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