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效数字检察履职 助力提升法律监督现代化水平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办公室

2026-02-04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2025年,山东省检察院数字检察办公室聚焦服务高质效办案,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加快构建数字检察工作大格局,以科技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数字检察办公室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用为抓手,强化统筹、深化应用,推动数字检察工作从“开局起步”迈向“全面发力”。加强组织统筹。围绕最高检部署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侦查环节刑事挂案清理”等专项监督活动,协同业务部门调取数据、筛查线索,充分发挥数字技术的赋能作用;通过举办“业务+数字”工作座谈会、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及部署开展全省模型推广应用年活动,进一步凝聚共识,推动模型建用高质量发展。加大模型建用力度。鼓励各地检察机关围绕治理难点和实际办案需求研发特色模型,目前共有64个模型上架最高检平台,总量位居全国前列,其中3个模型被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重点推广应用。强化基础支撑。主动对接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协助查询、汇集、治理数据16亿条,汇聚各地市数据4400万条,有效支撑黄河流域违建整治、基本农田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优化升级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在全国率先推出“智能建模”模块,大幅降低模型构建技术门槛,并将法律监督规则体系融入智能辅助办案标准体系,实现“办案即监督、监督即智能”。
  与此同时,积极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智能辅助平台成效显著。作为全国首批智能化建设试点省份,在全省三级院部署应用了覆盖八大智能场景、涉及7个常见罪名的智能辅助办案平台。平台上线以来,累计生成证据审查项68万余项,辅助生成文书7100余份,系统已迭代升级13次。成熟应用全面推广。案卡回填、证据审查、文书生成、智能阅卷等高频场景应用及高发罪名的智能辅助办案平台在全省部署推广,累计辅助办理刑事案件超过2.6万件。提质增效作用凸显。智能化工具精准赋能监督办案核心环节,审查报告生成时长同比减少134小时,整体办案效率提升35.82%。
  2026年,数字检察办公室将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深化“班子牵头、专班推进、骨干支撑、广泛参与”一体化工作模式,研究制定涉及监督模型、数据资源、类案线索的管理机制,加快建立科学规范的数字检察工作制度体系;常态化推广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围绕重点领域和专项监督活动,着力打造一批数字检察“拳头产品”和精品模型,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社会治理成果;深化检察大数据与智能化技术应用,通过项目式推进、常态化督导等方式,加强“四大检察”智能化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效能。
  2025年,山东省检察院数字检察办公室聚焦服务高质效办案,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加快构建数字检察工作大格局,以科技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数字检察办公室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用为抓手,强化统筹、深化应用,推动数字检察工作从“开局起步”迈向“全面发力”。加强组织统筹。围绕最高检部署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侦查环节刑事挂案清理”等专项监督活动,协同业务部门调取数据、筛查线索,充分发挥数字技术的赋能作用;通过举办“业务+数字”工作座谈会、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及部署开展全省模型推广应用年活动,进一步凝聚共识,推动模型建用高质量发展。加大模型建用力度。鼓励各地检察机关围绕治理难点和实际办案需求研发特色模型,目前共有64个模型上架最高检平台,总量位居全国前列,其中3个模型被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重点推广应用。强化基础支撑。主动对接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协助查询、汇集、治理数据16亿条,汇聚各地市数据4400万条,有效支撑黄河流域违建整治、基本农田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优化升级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在全国率先推出“智能建模”模块,大幅降低模型构建技术门槛,并将法律监督规则体系融入智能辅助办案标准体系,实现“办案即监督、监督即智能”。
  与此同时,积极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智能辅助平台成效显著。作为全国首批智能化建设试点省份,在全省三级院部署应用了覆盖八大智能场景、涉及7个常见罪名的智能辅助办案平台。平台上线以来,累计生成证据审查项68万余项,辅助生成文书7100余份,系统已迭代升级13次。成熟应用全面推广。案卡回填、证据审查、文书生成、智能阅卷等高频场景应用及高发罪名的智能辅助办案平台在全省部署推广,累计辅助办理刑事案件超过2.6万件。提质增效作用凸显。智能化工具精准赋能监督办案核心环节,审查报告生成时长同比减少134小时,整体办案效率提升35.82%。
  2026年,数字检察办公室将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深化“班子牵头、专班推进、骨干支撑、广泛参与”一体化工作模式,研究制定涉及监督模型、数据资源、类案线索的管理机制,加快建立科学规范的数字检察工作制度体系;常态化推广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围绕重点领域和专项监督活动,着力打造一批数字检察“拳头产品”和精品模型,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社会治理成果;深化检察大数据与智能化技术应用,通过项目式推进、常态化督导等方式,加强“四大检察”智能化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