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穷水尽”到“柳暗花明”
——山东法院司法助力困境企业重焕生机
2026-01-30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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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生死,关乎经济发展、职工饭碗与社会稳定。简单地“一破了之”,往往意味着资产流失、产业受损、职工失业。如何让那些“生病”但“有救”的企业重获新生?
2025年,山东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答卷:全年妥善审结破产案件560件,化解债务总额4300.9亿元,盘活存量资产1985.2亿元,释放土地资源6.4万亩,安置企业职工2.7万人。相关经验做法入选“‘走在前、挑大梁’——山东改革创新教学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转发全国法院学习借鉴。
坚持“能重整不清算”
让有希望的企业活下来
某碳素公司是一家以预焙阳极、石墨电极生产销售为核心业务的企业,因股东内部纷争、连带担保链断裂等,成为61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根据债权人申请,梁山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若直接走破产清算程序,其持有的生产资质将被注销,资产大幅贬值,普通债权清偿率极低,320名职工面临下岗。”梁山法院民二庭庭长丛莹莹介绍。
梁山法院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坚持“能重整不清算”原则,通过调取行业数据、比对交易记录、听取专家意见等,全面评估企业的产能资质、技术工艺、市场前景等。
结果显示,该公司拥有的年产27万吨预焙阳极、4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的生产资质,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稀缺性,且与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高度契合,具备重整基础和战略价值。2024年3月,案件依法转入重整程序。
重整过程中,梁山法院创新设立“投资参与人”机制,通过“现场竞价+综合评审”公开招募投资人,成功引入有实力的上游企业。2025年7月,重整计划批准通过,职工债权与税款债权全额清偿,普通债权清偿率较清算程序提高3倍以上。
坚持“能重整不清算”理念,最大限度“救企业”已成为山东各级法院的共识。2025年,全省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中适用重整程序审结184件,占比达32.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凝聚府院联动合力
破解重整“连环困局”
“这起案件涉及1400户债权人、4000多名职工,单靠法院一家很难妥善处理。”承办费县某化工集团及39家关联企业合并重整案时,费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善伟深感压力山大。
关键时刻,山东法院早已搭建成型的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发挥了关键作用。在费县县委统一领导下,“破产审判团队工作专班”“政府重整工作专班”迅速成立,统筹工信、财政、税务、人社、自然资源等19个部门协同作战。
人社部门牵头落实4000余名职工“换岗不下岗”;住建、自然资源部门联动破解楼盘复工、办证难题;在政府协调下,法院精准适用“实质合并重整”,帮助企业卸下巨额债务包袱,成功保留29项核心专利。
“推动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实质运行,制度保障是重要基础。”省法院民二庭庭长肖彬介绍,省法院与省税务局等部门分别会签《优化企业破产程序中涉税事项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为凝聚破产工作合力夯实制度基础。
各地法院相继探索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威海法院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建立企业破产重整投融资线上平台及破产重整投资人库;滨州法院推动在综治中心成立“企业纾困焕新中心”,探索整合分诊、重组、投融资等功能,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纾困服务。
预重整“提前问诊”
让困境资产“不贬值”
泰安市泰山区某旅游公司是一家运营地下龙宫项目的企业,拥有独一无二的地下溶洞旅游资源,却因经营不善等陷入严重债务危机。2023年8月,债权人申请对某旅游公司进行重整。
直接进入司法重整,不但极易陷入破产清算,而且漫长的程序可能导致品牌贬值、团队流失。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经审慎评估,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果断启动预重整程序。
在预重整阶段,法院指导管理人完成债权债务关系梳理、财产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还招募到两家意向投资人,形成预重整方案。
法院受理重整后,不到1年时间就批准了公司重整计划,通过资金注入、以股抵债等方式化解债务近40亿元,重整投资人将提供2.8亿元作为偿债资金及后续运营资金。
如今,预重整的探索实践已在全省逐渐铺开:枣庄市山亭区法院为企业量身打造“风险预警—提前介入—预重整—重整—信用修复—产业升级”全链条救治策略,73天内成功挽救一家食品企业;临沂经开区法院在涉房地产破产重整案件中,积极适用“预重整”机制,用时不足5个月即妥善化解了项目风险。
破产重整,给予的是“起死回生”的机遇,考验的是“精准施治”的智慧。山东法院将持续深化破产审判机制创新,全面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努力让更多有价值的企业在法治护航下焕发新生,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加坚实的司法力量。 朱丽君
2025年,山东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答卷:全年妥善审结破产案件560件,化解债务总额4300.9亿元,盘活存量资产1985.2亿元,释放土地资源6.4万亩,安置企业职工2.7万人。相关经验做法入选“‘走在前、挑大梁’——山东改革创新教学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转发全国法院学习借鉴。
坚持“能重整不清算”
让有希望的企业活下来
某碳素公司是一家以预焙阳极、石墨电极生产销售为核心业务的企业,因股东内部纷争、连带担保链断裂等,成为61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根据债权人申请,梁山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若直接走破产清算程序,其持有的生产资质将被注销,资产大幅贬值,普通债权清偿率极低,320名职工面临下岗。”梁山法院民二庭庭长丛莹莹介绍。
梁山法院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坚持“能重整不清算”原则,通过调取行业数据、比对交易记录、听取专家意见等,全面评估企业的产能资质、技术工艺、市场前景等。
结果显示,该公司拥有的年产27万吨预焙阳极、4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的生产资质,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稀缺性,且与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高度契合,具备重整基础和战略价值。2024年3月,案件依法转入重整程序。
重整过程中,梁山法院创新设立“投资参与人”机制,通过“现场竞价+综合评审”公开招募投资人,成功引入有实力的上游企业。2025年7月,重整计划批准通过,职工债权与税款债权全额清偿,普通债权清偿率较清算程序提高3倍以上。
坚持“能重整不清算”理念,最大限度“救企业”已成为山东各级法院的共识。2025年,全省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中适用重整程序审结184件,占比达32.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凝聚府院联动合力
破解重整“连环困局”
“这起案件涉及1400户债权人、4000多名职工,单靠法院一家很难妥善处理。”承办费县某化工集团及39家关联企业合并重整案时,费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善伟深感压力山大。
关键时刻,山东法院早已搭建成型的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发挥了关键作用。在费县县委统一领导下,“破产审判团队工作专班”“政府重整工作专班”迅速成立,统筹工信、财政、税务、人社、自然资源等19个部门协同作战。
人社部门牵头落实4000余名职工“换岗不下岗”;住建、自然资源部门联动破解楼盘复工、办证难题;在政府协调下,法院精准适用“实质合并重整”,帮助企业卸下巨额债务包袱,成功保留29项核心专利。
“推动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实质运行,制度保障是重要基础。”省法院民二庭庭长肖彬介绍,省法院与省税务局等部门分别会签《优化企业破产程序中涉税事项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为凝聚破产工作合力夯实制度基础。
各地法院相继探索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威海法院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建立企业破产重整投融资线上平台及破产重整投资人库;滨州法院推动在综治中心成立“企业纾困焕新中心”,探索整合分诊、重组、投融资等功能,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纾困服务。
预重整“提前问诊”
让困境资产“不贬值”
泰安市泰山区某旅游公司是一家运营地下龙宫项目的企业,拥有独一无二的地下溶洞旅游资源,却因经营不善等陷入严重债务危机。2023年8月,债权人申请对某旅游公司进行重整。
直接进入司法重整,不但极易陷入破产清算,而且漫长的程序可能导致品牌贬值、团队流失。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经审慎评估,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果断启动预重整程序。
在预重整阶段,法院指导管理人完成债权债务关系梳理、财产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还招募到两家意向投资人,形成预重整方案。
法院受理重整后,不到1年时间就批准了公司重整计划,通过资金注入、以股抵债等方式化解债务近40亿元,重整投资人将提供2.8亿元作为偿债资金及后续运营资金。
如今,预重整的探索实践已在全省逐渐铺开:枣庄市山亭区法院为企业量身打造“风险预警—提前介入—预重整—重整—信用修复—产业升级”全链条救治策略,73天内成功挽救一家食品企业;临沂经开区法院在涉房地产破产重整案件中,积极适用“预重整”机制,用时不足5个月即妥善化解了项目风险。
破产重整,给予的是“起死回生”的机遇,考验的是“精准施治”的智慧。山东法院将持续深化破产审判机制创新,全面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努力让更多有价值的企业在法治护航下焕发新生,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加坚实的司法力量。 朱丽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