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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三强三优”专项活动巧用“活封活扣”措施化解案件纠纷

2025-11-03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 常亮
  费县法院近期受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肇事司机冯某驾驶机动车与行人李某相撞,李某申请法院扣押冯某的运输车辆。该案中冯某需个人赔偿李某17万余元,但其家庭经济困难,车辆是其唯一收入来源。法院工作人员多次释法析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冯某支付李某5万元赔偿款,剩余赔偿款分期支付,李某同意解除车辆扣押。冯某后续通过车辆运营,既能保障家庭基本生活,又能按期偿还剩杀赔偿款。
  该案件通过“活封活扣”措施,平衡了债权实现与生存保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展现了法院在化解纠纷中的创新能力和人文关怀,优化提升了法院服务品牌。
  □ 常亮
  费县法院近期受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肇事司机冯某驾驶机动车与行人李某相撞,李某申请法院扣押冯某的运输车辆。该案中冯某需个人赔偿李某17万余元,但其家庭经济困难,车辆是其唯一收入来源。法院工作人员多次释法析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冯某支付李某5万元赔偿款,剩余赔偿款分期支付,李某同意解除车辆扣押。冯某后续通过车辆运营,既能保障家庭基本生活,又能按期偿还剩杀赔偿款。
  该案件通过“活封活扣”措施,平衡了债权实现与生存保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展现了法院在化解纠纷中的创新能力和人文关怀,优化提升了法院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