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检察“执行监督+检察调解”机制显成效
35万元执行款当场交付
2025-10-15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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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钱,没想到能当场交付给当事人……”近日,在阳信县检察院办案区内,刘国庆(化名)申请执行监督案的代理人张立梅律师,对检察机关运用“执行监督+检察调解”机制帮助申请人刘国庆当场获得35万元执行款连连称赞。
事情要从刘国庆的父亲说起。2023年,刘国庆的父亲因事故不幸身亡,法院判决其生前所在企业应向刘国庆支付各类费用共计46万元。判决生效后,企业一直未履行付款义务。今年8月,刘国庆向阳信县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受理案件后,该院及时向法院及被执行企业了解案件执行情况。“经调查发现,企业并非故意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而是因经营困难、盈利状况不佳,暂时无法支付该笔款项。虽经法院多次催促,判决仍未能执行到位。”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宋国强介绍。
鉴于企业有支付款项的意愿,该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检察调解引入执行监督工作。“这笔钱是我们家的救命钱……”调解伊始,刘国庆一家情绪激动,表达了这笔执行款对维持家庭生计的重要性。“你们家的情况我们理解,我们也不是不愿意给,但目前经营确实困难,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面对刘国庆一家的追问,企业方也道出了难处。
“双方争议的焦点实际上在于具体支付金额,能否彼此都退一步。”明确争议焦点后,检察官和代理律师通过讲解法律规定、以案释法等方式,积极为双方开展调解。最终,刘国庆与企业达成和解协议,企业当场向其支付35万元。
“多亏了检察官,我们才能拿到这笔钱。”收到企业当场支付的35万元支票时,刘国庆一家人连连道谢。“检察机关促成案件和解,减轻了我们企业的诉讼负担,让我们能够更安心地投入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李军(化名)同样对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表示满意。
“将检察调解融入法律监督,能够以刚柔并济的方式有效化解矛盾。今年以来,我院已办理此类案件16起,通过‘执行监督+检察调解’机制,累计帮助群众拿到执行款251万元。”该院副检察长魏学村表示。
张卫清
事情要从刘国庆的父亲说起。2023年,刘国庆的父亲因事故不幸身亡,法院判决其生前所在企业应向刘国庆支付各类费用共计46万元。判决生效后,企业一直未履行付款义务。今年8月,刘国庆向阳信县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受理案件后,该院及时向法院及被执行企业了解案件执行情况。“经调查发现,企业并非故意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而是因经营困难、盈利状况不佳,暂时无法支付该笔款项。虽经法院多次催促,判决仍未能执行到位。”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宋国强介绍。
鉴于企业有支付款项的意愿,该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检察调解引入执行监督工作。“这笔钱是我们家的救命钱……”调解伊始,刘国庆一家情绪激动,表达了这笔执行款对维持家庭生计的重要性。“你们家的情况我们理解,我们也不是不愿意给,但目前经营确实困难,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面对刘国庆一家的追问,企业方也道出了难处。
“双方争议的焦点实际上在于具体支付金额,能否彼此都退一步。”明确争议焦点后,检察官和代理律师通过讲解法律规定、以案释法等方式,积极为双方开展调解。最终,刘国庆与企业达成和解协议,企业当场向其支付35万元。
“多亏了检察官,我们才能拿到这笔钱。”收到企业当场支付的35万元支票时,刘国庆一家人连连道谢。“检察机关促成案件和解,减轻了我们企业的诉讼负担,让我们能够更安心地投入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李军(化名)同样对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表示满意。
“将检察调解融入法律监督,能够以刚柔并济的方式有效化解矛盾。今年以来,我院已办理此类案件16起,通过‘执行监督+检察调解’机制,累计帮助群众拿到执行款251万元。”该院副检察长魏学村表示。
张卫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