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局有方,“和”暖人心
日照东港法院成功审结全区首例破产清算转和解案件
2025-09-25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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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子倩 王美盛
“真没想到,这笔工资还能一分不少地拿回来!原本以为公司破产够呛能拿着钱了……”在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职工债权人李某某拿到清偿款后,难掩激动之情。
近日,东港法院成功审结全区首例破产清算转和解案件,通过破产和解程序,不仅帮助某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化解债务危机,更实现债权人工资、本金全额受偿,书写了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
三年煎熬,六十余万债款难追回
某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创立初期,该公司也曾在业内崭露头角,可惜好景不长,2022年,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股东之间矛盾重重并陆续申请公司解散、强制清算。然而公司名下资产不足以覆盖沉重的债务,导致债务不能全部受偿,债权人讨要债款步履维艰。无奈之下,2025年年初,强制清算转破产清算的申请被递至东港法院。
法院审查后裁定受理了该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导破产管理人进一步梳理公司事务,明确债权总额为67.5万元。
这笔债款像块巨石压在债权人心头:职工债权人攥着发皱的工资条,一遍遍计算着可能到手的微薄数字;普通债权人在法院走廊里焦灼踱步,一次次询问,“啥时候能有信儿?还等着这笔钱周转。”公司的信誉随着解散垮了,私下里,大家悲观的情绪蔓延,“这钱八成要不回来了。”
了解到该情况,承办法官心里沉甸甸的。这67.5万元背后,是一个个家庭的生计,是劳动者的血汗钱,是小微企业的周转希望。他不能让这些期盼变成失望,更不能让债权人对法院的信任在漫长的程序里被拖垮。
精准施策,百分百清偿暖民心
为尽快破解僵局,承办法官首先与破产管理人一道,对公司资产状况、股权结构等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研判。过程中,一个关键信息浮出水面: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但存在大额未实缴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这部分未实缴资本需依法纳入破产清算财产,用于清偿公司债务。
“走清算,得偿还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并支付清算程序中的各种费用,且清算程序步骤多、耗时长。”承办法官在案情研判会上点出突破口,“促成和解是最优解——既让债权人尽快拿到钱,又能减轻出资人负担,一举多得。”
明确思路后,承办法官当即推动案件从破产清算转和解,多次组织破产管理人、出资人、债权人召开沟通协调会,用耐心沟通一点点化解各方顾虑。
面对出资人,他细致释明利害:“如果直接清算,股东补缴出资的范围较大,补不上仍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商业信誉也会彻底崩塌……”
面对债权人,他则掰开揉碎算清时间、金钱两本账:“大家都盼着尽快拿到钱,和解只要各方达成一致,资金到位快,还能实现全额受偿,比走清算程序漫长等待划算得多。”
法官的“法律药方”迅速见效。债务人被其专业负责态度打动,主动致电承诺“马上筹措资金偿债”。普通债权人感受到法院的诚意,自愿放弃利息诉求以尽快拿回本金。最终,各方达成共识,顺利签订并履行完和解协议——职工债权、普通债权本金全额到账,这起困扰众人三年的纠纷圆满化解。
这起案件的解决,既照亮企业有序退出的法治路径,又将公平正义照进了群众舒展的眉宇间。从传统清算“耗时耗力、前景不明”的困局,到和解程序“快速履约、全额受偿”的破局,这起案件最终实现了债务人体面退场、债权人权益落地、社会资源高效利用的多赢局面,其示范效应,为更多陷入困境的企业提供可复制的纾困范本。
“真没想到,这笔工资还能一分不少地拿回来!原本以为公司破产够呛能拿着钱了……”在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职工债权人李某某拿到清偿款后,难掩激动之情。
近日,东港法院成功审结全区首例破产清算转和解案件,通过破产和解程序,不仅帮助某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化解债务危机,更实现债权人工资、本金全额受偿,书写了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
三年煎熬,六十余万债款难追回
某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创立初期,该公司也曾在业内崭露头角,可惜好景不长,2022年,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股东之间矛盾重重并陆续申请公司解散、强制清算。然而公司名下资产不足以覆盖沉重的债务,导致债务不能全部受偿,债权人讨要债款步履维艰。无奈之下,2025年年初,强制清算转破产清算的申请被递至东港法院。
法院审查后裁定受理了该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导破产管理人进一步梳理公司事务,明确债权总额为67.5万元。
这笔债款像块巨石压在债权人心头:职工债权人攥着发皱的工资条,一遍遍计算着可能到手的微薄数字;普通债权人在法院走廊里焦灼踱步,一次次询问,“啥时候能有信儿?还等着这笔钱周转。”公司的信誉随着解散垮了,私下里,大家悲观的情绪蔓延,“这钱八成要不回来了。”
了解到该情况,承办法官心里沉甸甸的。这67.5万元背后,是一个个家庭的生计,是劳动者的血汗钱,是小微企业的周转希望。他不能让这些期盼变成失望,更不能让债权人对法院的信任在漫长的程序里被拖垮。
精准施策,百分百清偿暖民心
为尽快破解僵局,承办法官首先与破产管理人一道,对公司资产状况、股权结构等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研判。过程中,一个关键信息浮出水面: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但存在大额未实缴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这部分未实缴资本需依法纳入破产清算财产,用于清偿公司债务。
“走清算,得偿还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并支付清算程序中的各种费用,且清算程序步骤多、耗时长。”承办法官在案情研判会上点出突破口,“促成和解是最优解——既让债权人尽快拿到钱,又能减轻出资人负担,一举多得。”
明确思路后,承办法官当即推动案件从破产清算转和解,多次组织破产管理人、出资人、债权人召开沟通协调会,用耐心沟通一点点化解各方顾虑。
面对出资人,他细致释明利害:“如果直接清算,股东补缴出资的范围较大,补不上仍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商业信誉也会彻底崩塌……”
面对债权人,他则掰开揉碎算清时间、金钱两本账:“大家都盼着尽快拿到钱,和解只要各方达成一致,资金到位快,还能实现全额受偿,比走清算程序漫长等待划算得多。”
法官的“法律药方”迅速见效。债务人被其专业负责态度打动,主动致电承诺“马上筹措资金偿债”。普通债权人感受到法院的诚意,自愿放弃利息诉求以尽快拿回本金。最终,各方达成共识,顺利签订并履行完和解协议——职工债权、普通债权本金全额到账,这起困扰众人三年的纠纷圆满化解。
这起案件的解决,既照亮企业有序退出的法治路径,又将公平正义照进了群众舒展的眉宇间。从传统清算“耗时耗力、前景不明”的困局,到和解程序“快速履约、全额受偿”的破局,这起案件最终实现了债务人体面退场、债权人权益落地、社会资源高效利用的多赢局面,其示范效应,为更多陷入困境的企业提供可复制的纾困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