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橄榄绿”到“检察蓝”
2025-09-16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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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宪河
十四年的军旅生涯,二十二载的检察春秋,从武警部队的“橄榄绿”到检察机关的“检察蓝”,变的是身份、工作岗位,不变的是那份忠诚与担当。回首过往,成长之路如同一幅色彩斑斓却又充满磨砺的画卷,在军人与检察官的角色转换间徐徐展开。
军旅生涯:造就人生底色
父亲是一名老兵,受父亲影响,1990年3月,我弃笔从戎,成了武警部队的一员。军人那优美的军姿、整齐划一的步伐、铿锵有力的歌声、嘹亮激昂的军号声,如同一种神奇的魔力,深深地熏陶着我、感染着我、激励着我。于是,在以后的生活岁月里,我又陆续把三弟、外甥、三个侄子及儿子送入部队,接受锻炼。
十四年的军旅生涯,高强度的体能训练,造就了我强健的体魄;严格的军事化管理、繁重的工作任务,造就了我雷厉风行、永不服输的性格;干警之间如同父子、战友之间亲如兄弟的浓厚氛围,造就了我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的品行。军人世家和从军经历,使我深刻领悟到团队的力量,为后来的检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精神基础。
初入检察:锤炼过硬本领
2003年10月,我转业到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从能打善战的军人一下子变成检察业务的“门外汉”。俗话说,“人到四十不学艺”。那一年,我已近不惑。
“这是新的战场,我不能服输!”
从此之后,我开始见缝插针利用零碎时间手捧厚厚的“三大本”,字斟句酌,揣摩学习;记忆力不好,我就将重要知识点抄下来或制作成视听资料,随时看、随地听。
夜以继日的努力,让我最终拿到了司法资格证书,成为济宁市检察系统第一个通过司法考试的军转干部。当年用“蝇头小楷”摘抄的五本学习笔记和使用的“随身听”,也成了我永久的珍藏品。
现如今,我依然保持着善于动笔的好习惯。每次办理新类型案件,都会默默找到一大摞相关领域的书籍、资料,办公桌上永远堆满了要研究的“跨圈”资料,忙里偷闲认真研读。
带着自己的疑惑,我将办案中的难题转化为一篇篇理论文章,并且入选山东省检察机关首批侦查监督人才库、山东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
成长进阶:坚守办案一线,谱写担当主色
从检二十二年,我一直奋斗在刑事检察办案一线,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500余起,做到了疑难案子深钻研、复杂的案子带头办、紧急工作冲在前。
在办理审查逮捕刘某等1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由于涉案人员多、案件事实多、证据材料多,且案情复杂。为了如期完成审查工作,我吃在单位食堂、住在办公室,足足二尺厚的案卷材料逐页审查,长达200多页的审查逮捕意见书一字一句录入。结案当天,由于长时间的坐姿和超强度的工作,我的腰部严重损伤,行走极度不便,在妻子的搀扶下才回到的家中。
此外,我还办理了马某等9人制造毒品案、王某等14人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案、涉案数额1000余万元的李某诈骗案、王某滨等29人生产、销售假药等疑难复杂案件……重视阅卷,梳理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抠细节、求极致,扎进浩如烟海的卷宗里抽丝剥茧,以如履薄冰的态度对待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用工匠精神打磨一批精品案件。办理的赵某等3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等四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坚守初心:秉持检察职业品性,打牢清廉底色
刑事检察工作,前承公安刑事侦查,后启法院刑事审判,同时要对刑事诉讼进行全程监督,执法办案中难免会遇到种种诱惑,或者各类“说情者”。我始终牢记党纪国法和检纪检规,坚决守住廉洁底线,慎始慎独慎微。甘愿做“把公事当私事做的笨人、傻人”,不做“把私事当公事做的精人”。
“只与他人比业务水平、论工作实绩,不搞生活上的攀比。”自己每天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要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绝不能知法犯法、触碰法律红线。
生活上,一双军用皮鞋,穿了十几年;一年四季,检察蓝制服是我的最爱;一辆自行车,是我主要的交通工具。匠人的精神,军人的作风,铁人的干劲,在我热爱并为之奋斗的岗位上,将始终秉持着这种精神守护正义、心系百姓,继续书写对检察工作的忠诚与挚爱!
(作者为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
十四年的军旅生涯,二十二载的检察春秋,从武警部队的“橄榄绿”到检察机关的“检察蓝”,变的是身份、工作岗位,不变的是那份忠诚与担当。回首过往,成长之路如同一幅色彩斑斓却又充满磨砺的画卷,在军人与检察官的角色转换间徐徐展开。
军旅生涯:造就人生底色
父亲是一名老兵,受父亲影响,1990年3月,我弃笔从戎,成了武警部队的一员。军人那优美的军姿、整齐划一的步伐、铿锵有力的歌声、嘹亮激昂的军号声,如同一种神奇的魔力,深深地熏陶着我、感染着我、激励着我。于是,在以后的生活岁月里,我又陆续把三弟、外甥、三个侄子及儿子送入部队,接受锻炼。
十四年的军旅生涯,高强度的体能训练,造就了我强健的体魄;严格的军事化管理、繁重的工作任务,造就了我雷厉风行、永不服输的性格;干警之间如同父子、战友之间亲如兄弟的浓厚氛围,造就了我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的品行。军人世家和从军经历,使我深刻领悟到团队的力量,为后来的检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精神基础。
初入检察:锤炼过硬本领
2003年10月,我转业到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从能打善战的军人一下子变成检察业务的“门外汉”。俗话说,“人到四十不学艺”。那一年,我已近不惑。
“这是新的战场,我不能服输!”
从此之后,我开始见缝插针利用零碎时间手捧厚厚的“三大本”,字斟句酌,揣摩学习;记忆力不好,我就将重要知识点抄下来或制作成视听资料,随时看、随地听。
夜以继日的努力,让我最终拿到了司法资格证书,成为济宁市检察系统第一个通过司法考试的军转干部。当年用“蝇头小楷”摘抄的五本学习笔记和使用的“随身听”,也成了我永久的珍藏品。
现如今,我依然保持着善于动笔的好习惯。每次办理新类型案件,都会默默找到一大摞相关领域的书籍、资料,办公桌上永远堆满了要研究的“跨圈”资料,忙里偷闲认真研读。
带着自己的疑惑,我将办案中的难题转化为一篇篇理论文章,并且入选山东省检察机关首批侦查监督人才库、山东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
成长进阶:坚守办案一线,谱写担当主色
从检二十二年,我一直奋斗在刑事检察办案一线,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500余起,做到了疑难案子深钻研、复杂的案子带头办、紧急工作冲在前。
在办理审查逮捕刘某等1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由于涉案人员多、案件事实多、证据材料多,且案情复杂。为了如期完成审查工作,我吃在单位食堂、住在办公室,足足二尺厚的案卷材料逐页审查,长达200多页的审查逮捕意见书一字一句录入。结案当天,由于长时间的坐姿和超强度的工作,我的腰部严重损伤,行走极度不便,在妻子的搀扶下才回到的家中。
此外,我还办理了马某等9人制造毒品案、王某等14人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案、涉案数额1000余万元的李某诈骗案、王某滨等29人生产、销售假药等疑难复杂案件……重视阅卷,梳理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抠细节、求极致,扎进浩如烟海的卷宗里抽丝剥茧,以如履薄冰的态度对待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用工匠精神打磨一批精品案件。办理的赵某等3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等四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坚守初心:秉持检察职业品性,打牢清廉底色
刑事检察工作,前承公安刑事侦查,后启法院刑事审判,同时要对刑事诉讼进行全程监督,执法办案中难免会遇到种种诱惑,或者各类“说情者”。我始终牢记党纪国法和检纪检规,坚决守住廉洁底线,慎始慎独慎微。甘愿做“把公事当私事做的笨人、傻人”,不做“把私事当公事做的精人”。
“只与他人比业务水平、论工作实绩,不搞生活上的攀比。”自己每天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要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绝不能知法犯法、触碰法律红线。
生活上,一双军用皮鞋,穿了十几年;一年四季,检察蓝制服是我的最爱;一辆自行车,是我主要的交通工具。匠人的精神,军人的作风,铁人的干劲,在我热爱并为之奋斗的岗位上,将始终秉持着这种精神守护正义、心系百姓,继续书写对检察工作的忠诚与挚爱!
(作者为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