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检察院:乡村振兴旅程里的检察脉动
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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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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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检察联络员参与现场勘验农田内垃圾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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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干警和检察联络员到十里铺村村道与东外环交叉路口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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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屈庆春 通讯员 许关庆
2022年5月以来,冠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冠县实际,扎实开展服务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以下简称检察联络员)工作,通过检察联络员建起检民“连心桥”,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注入检察力量。
农田里的“山”搬走了
“3个月前,这里还是一座‘山’,现在终于搬走了,这块农田又可以耕种了,农民增收了,乡村环境也变好了……”近日,冠县检察院干警和检察联络员前往辖区五岔路村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看到农田里堆放的垃圾已清运完毕,恢复后的耕地全部种上了农作物,检察联络员冯秀平面对办案检察官开心地说道。
这里的“山”不是真山,是五岔路村西南农田内占地1500余平方米的固体废物“垃圾山”,包含农业秸秆、农用塑料泡沫、兽药包装、畜禽粪便、畜禽尸体等农业废弃物,以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垃圾堆未采取防扬散、防渗漏措施,散发刺鼻恶臭,滋生大量蚊虫,导致周边植被生长不良,严重污染高标准农田耕种环境和村容村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干警和检察联络员通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共同督促行政机关整治1500余平方米的固体废物垃圾堆,短短几日,农田里的垃圾堆就被清理了,被侵占的农田得以复耕,周边群众纷纷“点赞”。该案的成功办理,得益于检察联络员机制作用发挥,检察联络员作为检民“连心桥”全程协助参与办案。办案过程中,冠县检察院邀请检察联络员参与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作为“见证人”参与公益诉讼现场勘验,见证公益诉讼办案干警、技术人员对五岔路村西农田内垃圾堆现场勘验过程,并在勘验笔录“见证人”处签字,针对性提出优化提升现场勘验效果意见,夯实案件办理证据。
针对农业废弃物治理共性问题,冠县检察院推动两行政部门建立“日常巡查+定期通报+联合执法”机制,在五岔路村试点农业废弃物集中回收点,推广“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让检察联络员发挥“前哨”作用,定期反馈村民环保诉求,协助开展普法宣传,从源头预防垃圾倾倒行为,形成“治理—监督—预防”闭环管理。
村里的“危险路口”变身平安通道
“检察机关畅通民生渠道,通过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效推动民生跟着民声走,把实事好事办在了群众的心坎上,给我们老百姓出行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安全感。”2024年10月14日,在冠县检察院召开的服务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座谈会上,检察联络员、烟庄街道前十里铺村党支部书记王树波说道。
事情还要从3个月前说起。冠县检察院干警在走访检察联络员时,王树波正同村委会成员商量如何解决该村村道与东外环路(S248)交叉路口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不久前该村一老人在过该路口时,发生了交通事故,且该路口已发生多起村民交通伤亡的事故。了解情况后,冠县检察院干警随即邀请检察联络员和群众共同前往现场开展调查。
前十里铺村位于东环路(S248)东侧,常住人口1057人,该村仅一条西向出村路与东环路(S248)交叉形成丁字形交叉口。东环路改造提升后过往车辆增多、车速较快,部分村民安全意识薄弱、不遵守交通规则,加上该村村道与东环路(S248)交叉口警示标志不完善、交通警示灯损坏、部分标志被绿植遮挡,造成该交叉路口安全隐患严重,危及周围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尽快解决群众家门口的安全隐患,冠县检察干警多次邀请县交警大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勘,召开磋商会,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整改重点难点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并确定路口整治方案。相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立即着手整改,更换了交通警示灯、修剪了遮挡交通标志的绿植、完善了交通警示标志。在完成该路口安全问题整改的同时,冠县检察院干警与交通民警共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通过以案释法、发放宣传页等方式,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呼吁群众遵守交通规则,让群众家门口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解决。
给液化气罐装上“法治安全锁”
“餐饮商户燃气设备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在春节假期期间,餐饮场所人流量大,应当将燃气安全放在首位,生意好的时候,更要防范未‘燃’,筑牢燃气安全‘生命线’,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舒适的就餐环境。”冠县检察院检察官张思强在与燃气安全主管行政机关的磋商会上说道。
2024年1月20日,检察联络员向冠县检察院反映,在县城饭店吃饭时看到用餐公共区域内放置液化石油气瓶。冠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对该线索进行研判,并联合检察联络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开展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现场调查活动,对县城区30余家瓶装液化气餐饮商户的燃气安全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发现,部分餐饮商户生产过程中不规范使用瓶装液化气,存在多处安全隐患。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冠县检察院向餐饮行业管理部门、燃气领域管理部门及属地街道提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各责任单位全面履行对相关问题餐饮单位燃气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督促改正相关违规行为,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协作配合,对餐饮单位燃气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检察建议发出后,很快便收到相关责任单位书面回复,相关职能部门迅速采取行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联合执法,对问题餐饮商户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就餐饮商户的“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等开展全面督促整改,通过移除液化气瓶、变更餐饮经营模式、加装燃气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更换不锈钢波纹软管和合格调压阀等方式,将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为确保案件办理质效,冠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联络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组成公益整改评估组对本案行政机关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
为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冠县检察院随即对全县18个乡镇(街道)360家瓶装液化气餐饮单位的燃气安全情况抽样调查,针对发现的90家餐饮单位存在的9类205个问题,充分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的形式,做好事前预防,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县委书记张学宏作出批示肯定。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10余个职能部门成立工作专班,推动解决燃气安全问题,推进行业专项治理,检查用气场所1720家,督导整改问题42条,查处违法行为9起,罚款14万余元。此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三农’工作促进乡村振兴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破解28名农民工的讨薪难题
2024年7月,冠县检察院干警在走访冠县法律援助中心时,发现范某某等28人被某纺织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因生活困难已申请法律援助获批准,符合支持起诉条件。案件受理后,冠县检察院干警立即邀请检察联络员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情况。经调查了解,范某某等28人均为附近乡镇务工人员,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匮乏,务工收入系家庭主要生活来源,范某某等人多次去公司讨薪未果,情绪较为激动。
为缓解这28人激动的情绪,避免出现其他问题,冠县检察院干警、检察联络员多次联合走访,为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其依法合理维权。同时,调取公司员工花名册、工资表等材料,逐一核实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和应得工资情况,固定证据,查清事实:截至2023年12月,某纺织公司拖欠范某某等28人工资共计114219元。
考虑到范某某等28人都是农民工,系支持起诉对象,属于重点聚焦人群中的弱势群体。范某某等28人被长期拖欠工资,其财产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有权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获得救济,应依法支持其向法院提起诉讼,使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冠县检察院于2024年7月31日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向冠县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
冠县检察院注重深化落实与冠县法院、冠县司法局会签的《关于在支持起诉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贯穿始终,并积极协调法院最大限度压缩案件办理时间,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办案检察官、检察联络员多次与某纺织公司老板交流沟通、释法说理,某纺织公司老板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严重性,具有调解意愿。在检察官、法官、检察联络员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28名农民工如数拿回了被拖欠的工资。
案件办结后,冠县检察院邀请检察联络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面对面答疑解惑等方式,将法治宣传送到村居农舍、田间地头、生产车间,进一步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和企业守法意识,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22年5月以来,冠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冠县实际,扎实开展服务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以下简称检察联络员)工作,通过检察联络员建起检民“连心桥”,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注入检察力量。
农田里的“山”搬走了
“3个月前,这里还是一座‘山’,现在终于搬走了,这块农田又可以耕种了,农民增收了,乡村环境也变好了……”近日,冠县检察院干警和检察联络员前往辖区五岔路村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看到农田里堆放的垃圾已清运完毕,恢复后的耕地全部种上了农作物,检察联络员冯秀平面对办案检察官开心地说道。
这里的“山”不是真山,是五岔路村西南农田内占地1500余平方米的固体废物“垃圾山”,包含农业秸秆、农用塑料泡沫、兽药包装、畜禽粪便、畜禽尸体等农业废弃物,以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垃圾堆未采取防扬散、防渗漏措施,散发刺鼻恶臭,滋生大量蚊虫,导致周边植被生长不良,严重污染高标准农田耕种环境和村容村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干警和检察联络员通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共同督促行政机关整治1500余平方米的固体废物垃圾堆,短短几日,农田里的垃圾堆就被清理了,被侵占的农田得以复耕,周边群众纷纷“点赞”。该案的成功办理,得益于检察联络员机制作用发挥,检察联络员作为检民“连心桥”全程协助参与办案。办案过程中,冠县检察院邀请检察联络员参与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作为“见证人”参与公益诉讼现场勘验,见证公益诉讼办案干警、技术人员对五岔路村西农田内垃圾堆现场勘验过程,并在勘验笔录“见证人”处签字,针对性提出优化提升现场勘验效果意见,夯实案件办理证据。
针对农业废弃物治理共性问题,冠县检察院推动两行政部门建立“日常巡查+定期通报+联合执法”机制,在五岔路村试点农业废弃物集中回收点,推广“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让检察联络员发挥“前哨”作用,定期反馈村民环保诉求,协助开展普法宣传,从源头预防垃圾倾倒行为,形成“治理—监督—预防”闭环管理。
村里的“危险路口”变身平安通道
“检察机关畅通民生渠道,通过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效推动民生跟着民声走,把实事好事办在了群众的心坎上,给我们老百姓出行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安全感。”2024年10月14日,在冠县检察院召开的服务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座谈会上,检察联络员、烟庄街道前十里铺村党支部书记王树波说道。
事情还要从3个月前说起。冠县检察院干警在走访检察联络员时,王树波正同村委会成员商量如何解决该村村道与东外环路(S248)交叉路口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不久前该村一老人在过该路口时,发生了交通事故,且该路口已发生多起村民交通伤亡的事故。了解情况后,冠县检察院干警随即邀请检察联络员和群众共同前往现场开展调查。
前十里铺村位于东环路(S248)东侧,常住人口1057人,该村仅一条西向出村路与东环路(S248)交叉形成丁字形交叉口。东环路改造提升后过往车辆增多、车速较快,部分村民安全意识薄弱、不遵守交通规则,加上该村村道与东环路(S248)交叉口警示标志不完善、交通警示灯损坏、部分标志被绿植遮挡,造成该交叉路口安全隐患严重,危及周围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尽快解决群众家门口的安全隐患,冠县检察干警多次邀请县交警大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勘,召开磋商会,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整改重点难点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并确定路口整治方案。相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立即着手整改,更换了交通警示灯、修剪了遮挡交通标志的绿植、完善了交通警示标志。在完成该路口安全问题整改的同时,冠县检察院干警与交通民警共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通过以案释法、发放宣传页等方式,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呼吁群众遵守交通规则,让群众家门口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解决。
给液化气罐装上“法治安全锁”
“餐饮商户燃气设备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在春节假期期间,餐饮场所人流量大,应当将燃气安全放在首位,生意好的时候,更要防范未‘燃’,筑牢燃气安全‘生命线’,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舒适的就餐环境。”冠县检察院检察官张思强在与燃气安全主管行政机关的磋商会上说道。
2024年1月20日,检察联络员向冠县检察院反映,在县城饭店吃饭时看到用餐公共区域内放置液化石油气瓶。冠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对该线索进行研判,并联合检察联络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开展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现场调查活动,对县城区30余家瓶装液化气餐饮商户的燃气安全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发现,部分餐饮商户生产过程中不规范使用瓶装液化气,存在多处安全隐患。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冠县检察院向餐饮行业管理部门、燃气领域管理部门及属地街道提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各责任单位全面履行对相关问题餐饮单位燃气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督促改正相关违规行为,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协作配合,对餐饮单位燃气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检察建议发出后,很快便收到相关责任单位书面回复,相关职能部门迅速采取行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联合执法,对问题餐饮商户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就餐饮商户的“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等开展全面督促整改,通过移除液化气瓶、变更餐饮经营模式、加装燃气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更换不锈钢波纹软管和合格调压阀等方式,将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为确保案件办理质效,冠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联络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组成公益整改评估组对本案行政机关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
为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冠县检察院随即对全县18个乡镇(街道)360家瓶装液化气餐饮单位的燃气安全情况抽样调查,针对发现的90家餐饮单位存在的9类205个问题,充分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的形式,做好事前预防,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县委书记张学宏作出批示肯定。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10余个职能部门成立工作专班,推动解决燃气安全问题,推进行业专项治理,检查用气场所1720家,督导整改问题42条,查处违法行为9起,罚款14万余元。此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三农’工作促进乡村振兴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破解28名农民工的讨薪难题
2024年7月,冠县检察院干警在走访冠县法律援助中心时,发现范某某等28人被某纺织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因生活困难已申请法律援助获批准,符合支持起诉条件。案件受理后,冠县检察院干警立即邀请检察联络员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情况。经调查了解,范某某等28人均为附近乡镇务工人员,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匮乏,务工收入系家庭主要生活来源,范某某等人多次去公司讨薪未果,情绪较为激动。
为缓解这28人激动的情绪,避免出现其他问题,冠县检察院干警、检察联络员多次联合走访,为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其依法合理维权。同时,调取公司员工花名册、工资表等材料,逐一核实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和应得工资情况,固定证据,查清事实:截至2023年12月,某纺织公司拖欠范某某等28人工资共计114219元。
考虑到范某某等28人都是农民工,系支持起诉对象,属于重点聚焦人群中的弱势群体。范某某等28人被长期拖欠工资,其财产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有权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获得救济,应依法支持其向法院提起诉讼,使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冠县检察院于2024年7月31日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向冠县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
冠县检察院注重深化落实与冠县法院、冠县司法局会签的《关于在支持起诉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贯穿始终,并积极协调法院最大限度压缩案件办理时间,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办案检察官、检察联络员多次与某纺织公司老板交流沟通、释法说理,某纺织公司老板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严重性,具有调解意愿。在检察官、法官、检察联络员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28名农民工如数拿回了被拖欠的工资。
案件办结后,冠县检察院邀请检察联络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面对面答疑解惑等方式,将法治宣传送到村居农舍、田间地头、生产车间,进一步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和企业守法意识,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