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法学院举办第七十七期“山东大学法学高端论坛”
2025-05-26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 仲凯
本报讯 日前,第七十七期“山东大学法学高端论坛”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吴泽勇教授以“民事诉讼证据调查功能与结构”为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赵志超副研究员主持,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刘加良教授、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宋春龙副教授、烟台大学法学院熊德中副教授担任与谈人。
吴泽勇通过反思实践中民事证据调查程序的现实问题,强调功能结构分析视角引入的必要性。首先,他指出传统“发现真实”功能论存在解释困境,故应从法律系统的规范性预期稳定功能出发,完善证据调查程序的角色分化和时间构造。其次,他剖析了法官职权收集证据的演变逻辑,强调应立足自由心证延伸而非辩论主义例外,将职权调查范围限定于证据评价与事实澄清的必要情形。最后,他批判当前审前准备与庭审程序混同的现状,指出强制失权制度缺失导致程序刚性不足,主张通过时间结构功能分化实现审前议题限缩与庭审符号功能。
本报讯 日前,第七十七期“山东大学法学高端论坛”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吴泽勇教授以“民事诉讼证据调查功能与结构”为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赵志超副研究员主持,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刘加良教授、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宋春龙副教授、烟台大学法学院熊德中副教授担任与谈人。
吴泽勇通过反思实践中民事证据调查程序的现实问题,强调功能结构分析视角引入的必要性。首先,他指出传统“发现真实”功能论存在解释困境,故应从法律系统的规范性预期稳定功能出发,完善证据调查程序的角色分化和时间构造。其次,他剖析了法官职权收集证据的演变逻辑,强调应立足自由心证延伸而非辩论主义例外,将职权调查范围限定于证据评价与事实澄清的必要情形。最后,他批判当前审前准备与庭审程序混同的现状,指出强制失权制度缺失导致程序刚性不足,主张通过时间结构功能分化实现审前议题限缩与庭审符号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