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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地区扩大至全国,试点期限三年

养老理财新规落地个人投资者如何“上车”

2025-11-05 作者: 都亚男 来源: 大众日报
  □制图:唐亚迪
  ●近期,养老理财又有大动作。10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养老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地区扩大至全国,试点期限三年。
  《通知》落地后,养老理财还将有哪些新变化?目前,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成效如何?随着全国试点开启,养老理财将有多大发展空间?个人又该如何投资养老理财产品?
  □ 本报记者 都亚男

看变化
试点扩至全国,募资上限提升

  回顾之前,首批养老理财产品可追溯到2021年9月,武汉、成都、深圳、青岛四地启动试点,参与机构为工银理财、建信理财、招银理财、光大理财四家,试点期限1年,单家试点机构募集的资金总规模限制在100亿元。
  2022年3月,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扩大至十个城市,试点机构扩至十一家。
  多次扩围后,此次政策明确将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地区扩展至全国,试点期限设定为三年。
  打破地域限制的同时,此次政策亮点还在于扩容试点机构与试点规模等方面,并与个人养老金制度统筹衔接。
  根据《通知》,试点机构准入条件明确为“开业满三年、经营管理审慎、具备较强长期投资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的理财公司。同时,本次新规大幅提高了单家理财公司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从以往的固定限额改为与机构资本挂钩,上限提升至该机构上年末净资本扣除风险资本后余额的五倍,金融监管总局还将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灵活调整。
  《通知》还强化了养老理财产品试点与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统筹衔接,明确规定理财公司同时参与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和个人养老金理财业务的,该机构新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可自动纳入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名单。
  同时,《通知》针对养老理财在产品设计、投资模式、考核机制等方面也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安排:明确鼓励试点理财公司发行10年期以上,或最短持有期5年以上等长期限养老理财产品,并将对10年期以上养老理财产品规模占比较高的试点理财公司,在监管评级中予以适当加分,有助于引导行业更加注重长期投资策略,与养老资金长期属性相匹配;支持依托现有市场及金融基础设施,研究建立养老理财产品转让、质押等服务机制,以满足投资者罹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需求,同时,支持试点机构依法在养老理财产品购买、赎回、分红等方面进行灵活设计,更好匹配投资者个性化养老需求;支持理财公司投资与养老特征相匹配的长期优质资产,通过适当方式参与投资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以债券、股票、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衍生品等多种方式投资养老领域资产,加大对健康产业、养老产业和银发经济的支持力度。
看收益
51只产品平均收益率为1.70%

  2021年开启试点以来,养老理财已试点4年时间,发展现状如何?
  截至今年5月底,目前获批开展养老理财业务的11家理财公司中,已有10家累计发行51只养老理财产品(不含信银理财“信颐”系列),投资类型均为固定收益类,其中49只为3年以上的封闭期产品,产品集中发行于2021年末至2023年初,其中2022年年中为发行高峰期,此后募集总规模趋于平稳。
  据华源证券研报的统计数据,截至今年5月底,养老理财产品存续规模达1036亿元,反映出市场在试点框架下的稳健扩张态势。
  从收益来看,据财联社报道,51只养老理财产品上半年均实现了正收益,单只产品上半年收益率在0.61%-2.33%不等,51只产品平均收益率为1.70%。
  此次新规落地后,理财公司布局养老理财业务潜力如何?
  中信证券研报指出,参与养老理财业务的试点理财子公司数量或进一步提升,而已获得业务资格的理财子产品额度也将得到扩容。
  对于目前已获试点资格的理财子公司,由于新规将产品募集规模上限与理财公司资本实力挂钩,其经营养老理财的产品额度将获得大幅提升。以农银理财为例,其规模上限从100亿元跃升至947.38亿元,增幅接近10倍。
  中信证券研报指出,根据测算,部分理财子公司的产品额度最高可提升至近千亿元,养老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将得到有效拓展。
看影响
个人投资应评估产品特征

  试点扩至全国后,个人应如何投资养老理财产品?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薛洪言近期撰文指出,在构建与个人养老规划相匹配的投资组合时,投资者应重点评估产品的风险收益匹配度、重视投资期限的适配性、考察发行机构的专业能力、仔细分析产品的费用结构、了解产品的流动性安排等养老理财产品的五大核心特征,以实现长期、稳健的资产增值。此外,投资者还可通过中国理财网查询产品备案信息,核实养老理财字样的官方认证,避免混淆普通理财产品。
  ●近期,养老理财又有大动作。10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养老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地区扩大至全国,试点期限三年。
  《通知》落地后,养老理财还将有哪些新变化?目前,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成效如何?随着全国试点开启,养老理财将有多大发展空间?个人又该如何投资养老理财产品?
  □ 本报记者 都亚男

看变化
试点扩至全国,募资上限提升

  回顾之前,首批养老理财产品可追溯到2021年9月,武汉、成都、深圳、青岛四地启动试点,参与机构为工银理财、建信理财、招银理财、光大理财四家,试点期限1年,单家试点机构募集的资金总规模限制在100亿元。
  2022年3月,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扩大至十个城市,试点机构扩至十一家。
  多次扩围后,此次政策明确将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地区扩展至全国,试点期限设定为三年。
  打破地域限制的同时,此次政策亮点还在于扩容试点机构与试点规模等方面,并与个人养老金制度统筹衔接。
  根据《通知》,试点机构准入条件明确为“开业满三年、经营管理审慎、具备较强长期投资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的理财公司。同时,本次新规大幅提高了单家理财公司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从以往的固定限额改为与机构资本挂钩,上限提升至该机构上年末净资本扣除风险资本后余额的五倍,金融监管总局还将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灵活调整。
  《通知》还强化了养老理财产品试点与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统筹衔接,明确规定理财公司同时参与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和个人养老金理财业务的,该机构新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可自动纳入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名单。
  同时,《通知》针对养老理财在产品设计、投资模式、考核机制等方面也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安排:明确鼓励试点理财公司发行10年期以上,或最短持有期5年以上等长期限养老理财产品,并将对10年期以上养老理财产品规模占比较高的试点理财公司,在监管评级中予以适当加分,有助于引导行业更加注重长期投资策略,与养老资金长期属性相匹配;支持依托现有市场及金融基础设施,研究建立养老理财产品转让、质押等服务机制,以满足投资者罹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需求,同时,支持试点机构依法在养老理财产品购买、赎回、分红等方面进行灵活设计,更好匹配投资者个性化养老需求;支持理财公司投资与养老特征相匹配的长期优质资产,通过适当方式参与投资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以债券、股票、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衍生品等多种方式投资养老领域资产,加大对健康产业、养老产业和银发经济的支持力度。
看收益
51只产品平均收益率为1.70%

  2021年开启试点以来,养老理财已试点4年时间,发展现状如何?
  截至今年5月底,目前获批开展养老理财业务的11家理财公司中,已有10家累计发行51只养老理财产品(不含信银理财“信颐”系列),投资类型均为固定收益类,其中49只为3年以上的封闭期产品,产品集中发行于2021年末至2023年初,其中2022年年中为发行高峰期,此后募集总规模趋于平稳。
  据华源证券研报的统计数据,截至今年5月底,养老理财产品存续规模达1036亿元,反映出市场在试点框架下的稳健扩张态势。
  从收益来看,据财联社报道,51只养老理财产品上半年均实现了正收益,单只产品上半年收益率在0.61%-2.33%不等,51只产品平均收益率为1.70%。
  此次新规落地后,理财公司布局养老理财业务潜力如何?
  中信证券研报指出,参与养老理财业务的试点理财子公司数量或进一步提升,而已获得业务资格的理财子产品额度也将得到扩容。
  对于目前已获试点资格的理财子公司,由于新规将产品募集规模上限与理财公司资本实力挂钩,其经营养老理财的产品额度将获得大幅提升。以农银理财为例,其规模上限从100亿元跃升至947.38亿元,增幅接近10倍。
  中信证券研报指出,根据测算,部分理财子公司的产品额度最高可提升至近千亿元,养老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将得到有效拓展。
看影响
个人投资应评估产品特征

  试点扩至全国后,个人应如何投资养老理财产品?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薛洪言近期撰文指出,在构建与个人养老规划相匹配的投资组合时,投资者应重点评估产品的风险收益匹配度、重视投资期限的适配性、考察发行机构的专业能力、仔细分析产品的费用结构、了解产品的流动性安排等养老理财产品的五大核心特征,以实现长期、稳健的资产增值。此外,投资者还可通过中国理财网查询产品备案信息,核实养老理财字样的官方认证,避免混淆普通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