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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进口目的地主要集中在山东等五省市

2025-10-14 作者: 董婉婉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董婉婉 报道
  本报北京10月13日电 跨境电商是近年来经济领域的“热词”,已经成为拉动外贸增长的新动能。在10月13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介绍,今年上半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1.37万亿元,同比增长了10.3%,占同期我国进出口总值的6.3%,比去年同期提升了0.4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09万亿元,增长11.6%;进口是2811.8亿元,增长5.5%。
  吕大良表示,跨境电商从出口的主要商品看,主要是服饰鞋包及珠宝配饰、数码产品及配件、家用办公电器及配件,进口的商品主要是美妆及洗护用品、食品生鲜、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具。我国“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成效明显,主要消费市场与进口目的地也高度相关,出口货物主要来自广东、浙江、福建、江苏及河南,进口的目的地主要集中在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和山东。
  初步的测算数据,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约2.06万亿元,增长6.4%。其中,出口约1.63万亿元,增长6.6%;进口约4255.4亿元,增长5.9%。
  □记者 董婉婉 报道
  本报北京10月13日电 跨境电商是近年来经济领域的“热词”,已经成为拉动外贸增长的新动能。在10月13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介绍,今年上半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1.37万亿元,同比增长了10.3%,占同期我国进出口总值的6.3%,比去年同期提升了0.4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09万亿元,增长11.6%;进口是2811.8亿元,增长5.5%。
  吕大良表示,跨境电商从出口的主要商品看,主要是服饰鞋包及珠宝配饰、数码产品及配件、家用办公电器及配件,进口的商品主要是美妆及洗护用品、食品生鲜、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具。我国“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成效明显,主要消费市场与进口目的地也高度相关,出口货物主要来自广东、浙江、福建、江苏及河南,进口的目的地主要集中在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和山东。
  初步的测算数据,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约2.06万亿元,增长6.4%。其中,出口约1.63万亿元,增长6.6%;进口约4255.4亿元,增长5.9%。